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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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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43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八、《关于修订〈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理财产品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防范投资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理财产品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九、《关于修订〈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十、《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2点15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1)03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2点15分在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2点15分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2点15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7、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11、《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12、《关于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第13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至16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2、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5月20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海兰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七、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回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提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为单选,多选无效;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2点15分举行的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1年5月20日17:30分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1)02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所有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亚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44,920,319.47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4,492,031.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51,100,053.80元,减去2020年派发2019年度现金红利 320,589,154.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80,939,187.32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826,727,78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496,036,66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最新总股本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坏账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1,131,828.27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2021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关于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李亚平先生、康杏庄女士、万爱民先生回避表决,上述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关于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1)02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2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8,88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49,120,000.00元,减除前期已支付和待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和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3,963,042.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5,156,957.2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月13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05号验资报告。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8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12,999,6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4,976,445.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8,023,182.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0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3、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7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875,914.6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于2021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21年1月1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将在2021年度相关专项报告详细描述。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667,782.58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25,617,887.31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59,748.17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811,555.31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0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6,996,893.06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342,177.31元,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347,518.28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17,856,974.67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59,387,416.22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735,033.23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633,053.90元,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结项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503.33元,报告期内IPO募投项目结项转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342,177.31元,累计转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342,177.31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1,604,493.9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五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于2014年2月12日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收益,公司将在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开立的用于暂时闲置的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增设为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1712158003(2016年10月1日变更为847580290000322),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已于2015年8月24日与东莞证券及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5年9月14日把原有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2150000100000145555)的资金余额转到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专户进行专项存储,注销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4,366.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同时注销存放上述两个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和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公司已于2017年8月21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及销户事宜。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IPO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811.2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剩余5,335.23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扣除手续费余额5,340.97元),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2,574.6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鉴于“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公司已于2019年4月29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及销户事宜。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号)。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 “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共计4,996.2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预算的追加,转入“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同时将注销存放“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公司已于2020年5月28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实际转出5,034.22万元)及销户事宜。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与相应的开户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毕。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五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于2017年3月30日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IPO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8年12月31日,“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34.9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剩余6,860.53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扣除手续费余额6,503.33元),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652.8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鉴于“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公司已于2019年5月7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及销户事宜。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应的开户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0元,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231,604,493.95元,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余已注销)。根据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1: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账号3401712158003于2016年10月1日变更为84758029000032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编制单位: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1,791.57万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5,034.22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预算,已转入“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但由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由于产业配套、人才资源等因素影响,目前产能尚未充分释放。

注2: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7年8月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4,366.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已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

注3: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于2017年8月追加预算4,500万元,变更后项目预算为13,5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811.23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节余0.53万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尾款),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2,574.6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已于2019年4月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0.53万元已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4: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智能家居电器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故暂时无法计算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注5:健康美容电器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在本项目建设期期间,公司陆续接到客户相关产品的订单,因此健康美容电器项目前期在公司其他生产场地调配安排了专线进行相关订单产品的生产,已实现部分效益。

注6: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34.90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节余0.65万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尾款),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652.8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9年4月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0.65万元已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7: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于2020年3月追加预算5,000万元,变更后项目预算为35,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研发体系的改造升级,将增强公司对核心技术的掌控能力,提高研发效率与产能、增强本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设计有效性,从而增强公司的订单吸附力,提高公司效益。另外,本项目完成后,将建立多元化小家电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使公司业务模式增添灵活多样化的服务组合,产品设计有效性将有质的飞跃,进而降低产品研发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公司产品品质稳定性和品质标准,有效减少人力成本和降低产品不良品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29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2,229,800.00 元,并于2014年3月3日予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2,229,8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82,229,800.00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新宝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471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148,195.19 元,并于2017年4月27日予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148,195.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148,195.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新宝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4,366.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同时注销存放上述两个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和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意见,同意上述公司将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的事项;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因上述事项仅涉及“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增加“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且无其他例外事项,故未编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5,034.22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预算,转入“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同时注销存放上述两个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意见,同意上述公司将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追加募投项目“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预算的事项;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因上述事项仅涉及“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增加“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预算,且无其他例外事项,故未编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和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1)032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44,920,319.47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4,492,031.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51,100,053.80元,减去2020年派发2019年度现金红利 320,589,154.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80,939,187.32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826,727,78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496,036,66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最新总股本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20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20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现状、未来规划等情况,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1)03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

分配方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定,2020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计提 4,000万元激励基金,向 129名符合规定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分配。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的决策程序

1、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同时,该方案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董事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属于该方案的受益人,审议该议案回避表决。

2、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54,624,3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8日及2019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二、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条件及激励对象符合获受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条件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同时达到以下条件的,方可计提年度业绩激励基金:

1、当年考核净利润(考核净利润=当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年业绩激励基金预提金额×(1-所得税税率15%)),以2018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5.03亿元为基准,2019-2021年考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含)15%、30%、45%,即2019-2021年考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含)5.78亿元、6.54亿元、7.29亿元。

2、激励考核年度的国内主营业务收入,以2018年公司经审计的国内主营业务收入11.11亿元为基准,2019-2021年国内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含)20%、40%、60%,即2019-2021年国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不低于(含)13.33亿元、15.55亿元、17.78亿元。

3、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激励考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当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满足以上条件时,可以提取业绩激励基金。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金额=(当年实现的考核净利润-2018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3亿元)×30%,单一年度计提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实际提取额度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由管理层提出。

(二)董事会关于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获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对照前述《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条件,公司 2020年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经董事会审核,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849.73万元,2020年考核净利润= 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849.73万元+当年业绩激励基金预提金额4,000万元×(1-所得税税率15%)=115,249.73万元,大于65,400万元。(下转64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