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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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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49版)

1、本公司在浙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5810000010120100064253,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2.56元。

2、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16856838004,截至2020年12月31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9.05元。

3、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南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358301040024853,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0.00元。

4、本公司在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680210020000009566,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609.55元。

5、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景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250100008600000349,该账户已于2019年9月29日销户。

6、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16863715009,该账户已于2019年9月9日销户。

7、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3713010010026958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906,708.47元。

8、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358301040033987,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2,810,655.81元。

9、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在北京农商银行丰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0208070103000000217,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02.62元。

10、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成都中珠健联基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500010236159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186.61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收购桂南医院60%股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8,000,000.00元、增资收购中珠俊天85%股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新设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383,583.76元、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735,393.79元、临床肿瘤基因组学产业化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695,478.48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7,735,393.79元、临床肿瘤基因组学产业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0,695,478.48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 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年度因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销户前已将拟销户募集资金专户所有余额转入其他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申请当月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产生零星结息12,893.73元,银行要求转至基本户。一体医疗于2020年5月12日将上述销户结息从基本户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本公司因为关联方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2019年度因未能及时履行偿债义务,导致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遭受司法冻结并强制扣划共计95,911,747.25元:

单位:元

由于募集资金被法院扣划事项系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所致,该事项造成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95,911,747.25元。

注: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对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和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追偿,截至本鉴证报告出具日累计已追偿1.001亿元。

2021年4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追偿资金中95,911,747.25元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账号:44358301040024853),用于偿还遭受司法强制划转的募集资金。截至本鉴证报告出具日,被强制的划转的募集资金已经偿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一)第一次变更

2018年8月,本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项目情况如下:

(1)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

2016年3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正式启动。《通知》指出,中央军委计划用 3 年左右时间,分步骤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根据中央军委《通知》精神,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也发出《关于全面彻底清理医疗合作项目的通知》。

原“标的公司已开业肿瘤诊疗中心的新增投资”的肿瘤中心26家中有24家为军队和武警医院,截至2017年底,已全部终止合作;原“标的公司新增肿瘤诊疗中心的投资”计划投入的武警北京市总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四九医院属于军队和武警医院,受军改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已不可能继续实施,于2017年底全部终止合作。

(2)“肿么办”一一肿瘤垂直门户平台项目

原募投项目“肿么办一一肿瘤垂直门户平台项目”是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以“专注肿瘤、关爱生命”为理念搭建的一个互联网咨询服务平台。该平台是针对肿瘤患者、家属、医生三个不同群体,以分享、互助、传播正能量为核心的肿瘤垂直门户。该项目的建设目的为辅助肿瘤诊疗中心与医院的营销推广,前期已初步搭建基础平台,处于内部测试阶段。鉴于中央军委《通知》精神和医改的快速推进,一体医疗原有的肿瘤诊疗中心项目已发生较大调整,肿瘤垂直门户平台已无法实现建设的目的;同时“肿么办”项目周期较长,实际经济效益较难体现。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肿么办”项目的投资建设,在保持公司投资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拟将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到医院、肿瘤诊疗中心等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

截止2018年7月31日,第一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第一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第二次变更

2019年10月,本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如下:

鉴于部分原募投项目因设备配置、机房场地变化等原因已无法继续实施,为了更好的集中资源,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新设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中的“兰溪瑞康医院有限公司”项目和“嘉鱼康泰医院”项目,并在保持公司投资主营业务不变的前提下,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临床肿瘤基因组学产业化项目”。

截止2019年9月30日,第二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第二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因为关联方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2019年度因未能及时履行偿债义务,导致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遭受司法冻结并被强制扣划共计95,911,747.25元。由于募集资金被法院扣划事项系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所致,该事项造成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对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和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追偿,截至本鉴证报告出具日累计已追偿1.001亿元。

2021年4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追偿资金中95,911,747.25元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账号:44358301040024853),用于偿还遭受司法强制划转的募集资金。截至本鉴证报告出具日,被强制划转的募集资金已经偿还。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除本核查意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所述的情况外,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国金证券将继续行使持续督导职责,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5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黄冬梅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后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及保密规定的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54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的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可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长期来看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珠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珠医疗监事会关于审议第九届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55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7已于2021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于2021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盛雯

联系电话:0728-6402068

传 真:0728-6402099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51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218,860.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737,928.5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420,296,055.79元,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95,458,127.2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存在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公司2020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等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2021年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对2020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公司2020年度报表存在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中珠医疗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珠医疗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珠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珠医疗监事会关于审议第九届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马晓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维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变动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5,494.07万元,增幅180.34%。主要是本期公司皮棉销售,收回资金所致;

(2)预付账款:较年初减少2,713.58万元,减幅30.25%。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新赛棉业公司皮棉结算,导致预付账款减少所致;

(3)存货:较年初减少47,789.56万元,减幅78.10%。主要是本期公司皮棉、氧化钙等产品对外销售所致;

(4)合同负债:较年初减少8,802.06万元,减幅73.23%。主要是本期公司积极销售产品,回笼资金并及时结算,冲减合同负债所致;

(5)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3,663.51万元,减幅32.17%。主要是子公司新赛棉业公司与各轧花企业往来款结算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834.10万元,减幅73.65%。主要是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预收账款转合同负债,确认“应交税费一待转销项税”,按报表分类计入“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所致。

2、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3,189.86万元,增幅152.15%,主要是公司主营棉花产品业务的各子公司皮棉销售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2,585.48万元,增幅158.79%,主要是公司主营棉花产品业务的各子公司皮棉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成本也相应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0.8万元,主要是上期母公司资产减值损失0.8万元,而本期未发生减值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转回增加85.86万元,增幅34.40%,主要是本期收回对新赛宏伟投资公司的应收款,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新赛贸易公司转回坏账准备所致;

(5)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16.78万元,减幅81.35%,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04.68万元,增幅46.60%,主要是本期公司联营企业收益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81.51万元,减幅99%,主要是本期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0.43万元,减幅89.19%,主要是本期公司对外捐款、罚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净利润:本期公司实现净利518.69万元,较上年同期139.23万元增加379.46万元,其中: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570.49万元,较上年180.40万元增加390.1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司皮棉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二是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三是投资收益--联营企业确认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基于上述三方面的原因,本期公司实现的净利及归属母公司净利分别较上期增加。

3、母公司报表利润变动原因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二次反馈意见》提及公司部分子公司存在长期经营性亏损、资不抵债、停止经营等情况,并要求公司说明各业务分部对应的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以及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大额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无法收回风险。公司于2021年3月对长期经营性亏损、资不抵债、停止经营的10家子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结果表明:乌市油脂、新赛贸易、新赛棉业、温泉矿业等四家子公司的净资产为负。因此,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8,800.47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9,635.35万元,合计影响母公司利润-1.84亿元。此外,母公司金融债务较上期增加,因而财务费用增加。基于以上两方面的主要原因,一季度母公司亏损1.868亿元。

4、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变动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807.90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产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88.80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回棉花期货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较上期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111.08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产品销售后资金回笼,偿还借款资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于2020年6月启动了最新一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21接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并于2020年12月24日作出同意受理申请材料的书面反馈意见。在2021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就中国证监会一次反馈意见中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并于2021年3月4日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报送了书面回复意见。

2021年3月1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目前公司正在与中介机构针对二次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保荐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批部门。

此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能否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年1月6日、2021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子公司阿拉尔市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增资混改。公司全资子公司阿拉尔市新赛棉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启动了增资混改工作,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该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不低于51%,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的地位将不发生改变。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阿拉尔市新赛棉业有限公司拟增资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在完成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并履行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备案程序后,子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新疆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所于当日发布了《阿拉尔市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1XJ1000001)》,项目编号为25ZZKG20210007。本次增资的挂牌价为1元/每注册资本金元,挂牌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3月12日。

挂牌截止后,子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收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挂牌项目信息反馈函》,截止公告期末,共征集到1名意向投资方。按照增资条件的规定,投资方须以货币资产加非货币资产的形式进行出资,即以货币300万元+不低于660.7844万元的非货币资产进行出资。在产权交易所的安排下,意向投资方季福特个人委托新疆方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投资的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内的非货币出资部分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新方夏评报字(2020)第1231-A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采用成本法评估得出的评估值为660.82万元。

因而,意向投资方季福特个人实际出资总额为960.82万元,溢价0.0356万元,意向投资方季福特以高于挂牌价的价格最终摘牌。在摘牌后,公司联同子公司阿拉尔市新赛棉业有限公司与摘牌方季福特个人签署了《新疆产权交易所交易(增资)合同》。

2021年4月23日,新疆产权交易所在其官网(http://www.xjcq.gov.cn/)对外公布了《阿拉尔市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成交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1XJ1000001)》。子公司将在投资方的配合下,按照交易(增资)合同的约定尽快完成产权交割、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三)公司独立董事李季鹏先生辞职及独立董事补选。公司独立董事李季鹏先生由于个人原因,于2021年1月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已按照有关规定于2021年3月18日前完成了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依次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同意增补龚巧莉女士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自2021年2月3日起,李季鹏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所有职务。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独立董事龚巧莉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此次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将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发挥公司治理职能产生较大影响。

上述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9日、2021年2月3日、2021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四)公司独立董事黑永刚先生任期届满后辞职。由于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黑永刚先生于2021年4月1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其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黑永刚先生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上述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五)公司董事、董秘、副总经理、代总经理陈建江先生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建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董秘、副总经理、代总经理陈建江先生被正式聘任为公司总经理。

上述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21-038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2021年4月27日上午10:30时,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晓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陈建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陈建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聘任 陈建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21-039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陈建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陈建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陈建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总经理的聘任程序和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建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陈建江先生个人简历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陈建江先生个人简历

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97年7月毕业于新疆财经学院,同年8月在84团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曾任新疆第五师84团9连会计、新疆第五师84团4连会计、新疆第五师84团机关计财科、开发办和劳资科工作、2004年公务员考录到新疆第五师国资委、新疆第五师国资委业绩考核部副部长、新疆第五师国资委业绩考核部部长、新疆北疆果蔬公司挂职副总经理,现任新赛股份董事、代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代码:600540 公司简称:新赛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