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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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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0版)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凯龙股份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年至2016年,2019年至今为凯龙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艾雯冰女士,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2019年开始为凯龙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沈艳女士,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凯龙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艾雯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沈艳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10万元,2021年的审计费用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审众环在担任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审计服务过程中,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1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公开发行了3,288,54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885.48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32号”文同意,公司32,885.4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1月2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凯龙转债”,债券代码“12805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6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自开始转股日至赎回日(2021年3月24日),凯龙转债累计转股数量47,850,334股,公司股份总数由333,880,000股增加至381,730,334股,相应注册资本变更为381,730,33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做如下修订: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各类权证的变更登记等全部事宜,公司其它基本管理制度据此做相应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已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0101240号】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480,426.9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948,042.7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1,469,738.28元,减去2019年度已分配的红利37,771,118.4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0,231,004.17元。

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日前,以公司最近的股本数381,730,334股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8,173,033.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82,057,970.77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对本事项的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主要与下述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1、公司(含分子公司)与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兴”)发生的民爆器材采购、销售。

2、公司(含分子公司)与摩根凯龙(荆门)热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凯龙”)发生的销售水电、薄膜袋/纸箱、租赁及劳务等。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切实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 2020年,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及受让部分股份方式将合计持有天宝化工178,739,297股股份,占天宝化工总股本的59.08%,成为天宝化工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原独立董事杨祖一为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第 10.1.5 条第(二)项及第 10.1.6条第(一)项的规定,天宝化工及子公司与该公司及子其公司的交易在2020年10月至12月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时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公司增加2020年度与关联方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于 2020 年 10月对上述关联方存在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湖北联兴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邵兴祥兼任湖北联兴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第10.1.5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法定代表人:刘孝庆

注册资本:2,979.49万元

住所: 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105号

经营范围: 民爆器材的销售及咨询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612.84万元,净资产3,867.70万元;营业总收入5,082.46万元,净利润-32.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摩根凯龙

关联关系:目前,本公司持有摩根凯龙30%股权,董事长邵兴祥兼任摩根凯龙副董事长。总经理林宏兼任摩根凯龙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第10.1.5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法定代表人:Holly Leigh Hulse

注册资本:4,345万元

住所:荆门市泉口路20-1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有隔热、耐火性能的纤维制品(包括纸、异形、砌块、墙板类产品),本企业相关设备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技术除外),以及非标设备和配件的制作。(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7,728.35万元,净资产10,161.61万元;营业总收入15,241.04万元,净利润3,633.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含分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公司生产或经营的各种产品、商品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销售民爆器材、销酸铵等系列产品,采购的原材料也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求。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分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分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议案所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为市场价格,作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