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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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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7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公司将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的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④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⑤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⑥担保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⑦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⑧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⑨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⑩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⑾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或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8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000万元(含5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系已考虑并扣除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后的金额。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受托管理人相关事项

公司拟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双方将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2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项下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公司”或“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可转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67.57万元,假设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假设一: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滑20%;

(2)假设二: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0年度持平;

(3)假设三: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20%。

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假设本次发行于2021年5月末完成,且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外影响股本的其它因素。该完成时间仅用于估算财务指标,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4,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实际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的发行数量、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5、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全部转股和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全部未转股。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5.53元 /股(该价格为本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与前1个交易日均价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使用,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7、假设不考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

(二)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别为“年出栏2000万只商品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和“民和食品4500万只/年商品肉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募投项目达产后,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改善产品结构,并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巩固市场份额起到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分析请参见《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出栏2000万只商品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和“民和食品4500万只/年商品肉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商品代肉鸡养殖、屠宰加工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公司已形成了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商品代肉雏鸡生产销售、肉鸡饲养、屠宰加工、饲料生产的经营模式。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扩大公司商品代肉鸡的饲养规模和屠宰加工能力,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四、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分析,积累了相应的人员、技术储备,积极开拓市场。

1、人员储备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将人才队伍视为核心竞争力之一,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人员引进、培养和激励体系。在商品肉鸡养殖和屠宰加工方面,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培养和积累了大量的专业人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人员将通过内部培养、外部招聘等多种方式补充,公司将按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对所需各岗位、各工种的人员进行提前规划,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拥有充足的人力储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和运行。

2、技术储备

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父母代笼养种鸡养殖企业,20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和商品代肉雏鸡的生产,与其他企业相比,在肉鸡的繁育与推广方面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和成熟的经验,公司生产的商品代肉雏鸡质量高,为后续商品鸡规模化养殖环节提供了有力保障。

目前公司下设种鸡场、孵化厂、饲料厂、商品鸡基地、食品公司等生产单位,已初步建立起了以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商品代肉雏鸡生产销售为核心,集肉鸡养殖、屠宰加工为一体的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实现了自动化、智能化、工厂化生产和集约化管理。现存栏父母代肉种鸡约330万套,年孵化商品代肉雏鸡3亿多只、年出栏商品代肉鸡3,000多万只。

同时,公司自主研发了“肉用种鸡全程笼养新技术开发”、“鸡鲜精稀释及冻业技术研究”、“商品肉鸡全程笼养技术研究”,并在饲养中采用“三阶段全进全出”的饲养工艺、“联栋纵向通风鸡舍”配套饲养设施及人工授精、鸡精液稀释等专有技术,改变了传统平养模式普遍存在的肉种鸡成活率低、限饲困难、受精率低、单位面积饲养密度小、管理困难等弊端;公司生产中的诸多养殖技术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已具备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规模化养殖的经验和技术。

在屠宰鸡肉制品加工方面,公司已建立了自己的屠宰加工生产线,年屠宰加工量可达3,500万只,年鸡肉制品产量超过7万吨。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开发,公司已经完成屠宰加工环节的人员、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储备工作,具备了屠宰加工业务规模化发展的能力。

3、市场拓展能力

2018至2020年度,公司鸡肉制品销售金额分别为71,770.02万元、85,106.12万元和66,432.13万元,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和销售网络,市场拓展能力良好。

公司严控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通过了“BRC食品安全全球标准”认证、欧盟“GAP”食品认证、“HACCP食品加工企业”认证等。经过10余年的经营发展,在鸡肉制品行业建立了较高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民和食品”获得了“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中国放心食品品牌”、“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等荣誉称号。

公司已建立了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客户涵盖餐饮公司、食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市场、商超以及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团膳客户。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良好。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填补公司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本次公开发行后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本次公开发行造成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强公司主营业务,优化业务结构。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2、持续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

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及经济政策环境的基础上,持续拓展公司主营业务,积极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3、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盈利能力。

4、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就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关于股东未来分红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切实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希民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宪法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希民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宪法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人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接348版)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与曼巴特(张家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巴特”)及其子公司、海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澜集团”)、海澜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澜电力”)、海澜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澜智云”)及其子公司、江阴飞马水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水城”)及其子公司、江阴桃园山庄休闲度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园山庄”)、江阴新马儿岛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马儿岛”)、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基金”)在采购、销售产品或服务及支付管理费及业绩报酬等方面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如下:

以上2021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与关联方遵照上述原则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股东、公司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1一022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1年4月27日,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新路8号海澜之家1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8 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阴市华士镇华新路8号海澜之家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人:汤勇、卞晓霞、薛丹青

电话:0510-86121071

传真:0510-86126877

联系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华新路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426

3、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1一017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5日通过书面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立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84,543,102.97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303,734,917.0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30,373,491.70元后,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145,696,713.22元,减去2019年度已发放现金股利1,214,639,159.72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04,418,978.84元。

2020年度分配预案: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书面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周立宸、汤勇、黄凯回避了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同意通过本议案。

上述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书面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接349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以上议案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8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2021年5月19日,上午8:00一11: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登记(须在2021年5月1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胡照顺、陈钊

联系电话:0539-6263620

传 真:0539-6263620

电子邮箱:shidanli002588@163.com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767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8

2、投票简称:史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 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自2021年 5 月 19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日期:2021年 5 月 19 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1-010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监事会主席密守洪先生、监事闫临康先生、王恒敏女士、职工代表监事邱红女士、李艳艳女士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密守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47,016,599.3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58,372,980.31元,扣除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701,659.93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23,137,68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57,550,239.71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87,660,896.01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21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1,156,884,000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共计80,981,8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上述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分配比例和受益人清晰明确,符合股东利益的同时保证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此预案无异议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所列各项内容均进行了梳理与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录了该表,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1-018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财务资助款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对5家农业合资公司形成财务资助的原因系公司对5家农业合资公司减资或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了变动,5家农业合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此导致公司内部资金往来的性质变为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2018年6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17日和2018年6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二、财务资助余额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情况

上述财务资助未收回款项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已经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该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未按照原披露进度和承诺进展的原因

公司已积极与被资助方进行了沟通,制定了还款方案,并已对部分欠款采取了法律手段进行追偿,但仍存在执行困难的情况。

五、公司拟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1、公司依照相关还款协议,及时跟进,继续加强对被资助方的监督和催促力度,视情况采取合适措施催收款项,最大限度完成回款计划以维护公司利益。

2、针对多次催要仍不能及时回款的,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1-012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审计费用不超过8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34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燕,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凤岗,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凤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王燕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1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王燕受到的处理处罚情况如下: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5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5万元。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对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