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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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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虞伟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红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口径为酒类业务。

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华舍厂区房屋拆迁补偿事宜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并经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柯桥区小城镇公司对公司座落于鉴湖路的华舍街道阮三、亭东村地块内的华舍厂区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迁和搬迁补偿,拆迁补偿款总额为532,437,072.00元。公司已于2019 年 7 月 5 日收到了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支付给公司的第一笔房屋拆迁补偿款人民币 212,974,828.80 元,于2020年8月27日收到了华舍街道支付给公司第二笔房屋拆迁补偿款185,352,227.00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398,327,055.80元,拆迁补偿款余款尚有134,110,016.20元,待华舍街道将剩余面积的征迁土地出让成交后支付给公司。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7 日、2019 年7 月 6 日、2020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编号:2019-40)、《关于公司收到部分房屋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编号:2019-51)和《关于公司收到部分房屋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6)。

2、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及进展情况说明

2021年4月1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2020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天健函〔2021〕657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稽山2020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2所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会稽山公司16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截至审计报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来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会稽山公司已就本说明一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恰当列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同时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考虑到上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专项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已知悉该强调事项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精功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64,000,000 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司法冻结。2019 年 9 月 17 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精功集团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担任精功集团管理人,会稽山不在重整申请范围内。2020年3月12日,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因无法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的申请。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了(2019)浙0603破23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 年 8 月14日,柯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浙0603破23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若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2019 年 5 月 16 日、2019 年 7 月 23日、 2019 年 9 月 7 日、 2019 年 9 月 11 日、 2019 年 9 月 18 日、 2019 年 11 月 8 日、 2019 年 11 月 22 日、 2020年 3 月 17 日、 2020 年 8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2019-044、2019-055、2019-064、2019-074、2019-075、 2019-091、 2019-093、 2020-014、 2020-035)。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进展情况的相关说明

1、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精功集团仍处于重整程序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所涉及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已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内部控制水平,积极化解上述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正确评估该强调事项的后续进展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虞伟强

日期 2021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21一01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酒制造》(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现将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口径为酒类业务。

四、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1579 公司简称:会稽山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2.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公司负责人刘绍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长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成杏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6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7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转股代码:191602 转股简称:景20转股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1年4月22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化沾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监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排,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转股代码:191602 转股简称:景20转股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60,229,245.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实际业务发展和营运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排,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转股代码:191602 转股简称:景20转股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1年4月22日邮件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勇先生、刘羽先生、邓利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卓军女士、独立董事贺强先生、罗书章先生、何为先生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董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228 公司简称:景旺电子

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6日,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1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17 证券简称: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1年 4 月 28 日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