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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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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昌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铭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分析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项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分析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分析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于2020年8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9月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9月25日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于2021年3月10日完成可转债发行,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3,429,570,000.00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之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88%,不低于10%,因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标准已达标。公司拟按照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量640.3万股的35%,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向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进行过户,涉及股票数量为224.105万股。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65,700股。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7,745,520股。详见公司2021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临2021-034)。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4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仔细审阅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等相关资料后,我们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审议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监事石孟国先生因参与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2日、2019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6日、7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议案》。

一、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股份数量

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之规定,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包括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三部分,各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环旭电子A股普通股股票,预计三期总量不超过640.3万股,各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各自独立存续。

各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分别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各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各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比例如下表所示:

鉴于公司2020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88%,不低于10%,因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已达到。公司拟按照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三期总量640.3万股的35%,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向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进行过户,涉及股票数量为224.105万股。

二、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及受让价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旭电子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的规定,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受让价格为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派息等事宜,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2021年4月23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之规定,如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完成时点在公司完成分派现金红利之前,则本次受让价格维持13.165元/股;如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完成时点在公司完成分派现金红利之后,则本次受让价格将调整为12.665元/股。

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参加人数22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6人,分别为陈昌益、魏镇炎、李志成、魏振隆、陈逢达、林大毅、刘鸿祺、侯爵、石孟国、史金鹏、方永城、刘丹阳、游家雄、邱宗义、林岳明、连晋阶,合计获授185.255万股,其余持有人合计获授38.85万股。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分配情况如下:

1、如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在公司完成分派现金红利之前,受让价格为13.165元/股。

2、如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在公司完成分派现金红利之后,受让价格为12.665元/股。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后续进展。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42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21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昌益先生主持召开,监事石孟国先生、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财务总监刘丹阳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因参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1231 公司简称:环旭电子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章卡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758,020,428(775,850,428-17,830,000)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758,020,428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3.91%,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出口退税及各项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2)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0.40%,主要系报告期末生产进入忙季,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等较期初增加所致。

(3)合同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1.06%,主要系报告期末收到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0.35%,主要系职工2020年末的工资、奖金等在报告期支付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3.72%,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较期初减少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8.53%,主要系报告期末收到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7)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2.86%,主要系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列示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3.46%,主要系报告期随着新冠疫情的逐步控制,纺织服装行业景气度有所提升,公司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2)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0.26%,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48.19%,主要系报告期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0.92%,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82.57%,主要系报告期参股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00.14%,主要系报告期末计提准备金的应收款项余额较期初增加,致使需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而上年同期末计提准备金的应收款项余额较期初减少,相应冲回坏账准备金所致。

(7)营业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5.48%,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73.75%,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土地补偿款所致。

(9)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9.27%,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96.12%,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42.0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23.59%,主要系报告期纺织服装行业景气度有所复苏,公司购买原材料及支付的各项税费等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0.06%,主要系:一是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二是上年同期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业务为净流出,报告期无此项业务发生;上述两个原因共同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4.28%,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和还款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19.02%,主要系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共同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月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文件,公司顺利通过了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相关证书,有效期三年。

2、公司原董事侯又森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1年3月1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郑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卡鹏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4,294.5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69%,其中质押股份总数为11,479万股,占吉盐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1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9%。

●吉盐化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总数为6,3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8%,剩余质押股份5,179万股,占吉盐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5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1%。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将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的无限售流通股6,300万股解除质押,并已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截至目前,吉盐化集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如吉盐化集团未来进行股份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无质押情况、无冻结情况。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除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2021年4月19日,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实施完成。本次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3,252,83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3,252,839股变更为186,553,97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3,252,839元变更至186,553,975元。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的相关手续。

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近日,公司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75204274E)。本次变更的登记事项具体如下:

一、 基本登记信息变更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18,655.3975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集成电路设计;产品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修改后的最新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3月)》。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35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转股代码:191594 转股简称:淳中转股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