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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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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崇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清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设计业务实现收入22,604.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96%;造价咨询业务实现收入3,251.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97%;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咨询等新业务实现收入10,580.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1.07%。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不超过76名激励对象授予75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3.83%。其中首次授予624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3.18%,占本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总额的83.20%;预留授予126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64%,占本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总额的16.80%。

该激励计划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可转换债券开始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公开发行了4,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有效期6年,简称“华阳转债”,转债代码128125。2020年8月21日,华阳转债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根据《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华阳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8月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2月5日)起进入转股期,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7月29日)止。

3、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4、总经理变更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原公司总经理唐崇武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申请,不再兼任总经理一职。唐崇武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储倩女士为公司新任总经理,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期满。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崇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1-035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霞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0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投资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由上海全资子公司开展“先进材料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2021年2月1日,上海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资本10,000万元。2021年2月22日,超募资金10,000万元存入上海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88181 公司简称:八亿时空

(上接124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43966332L

所属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法定代表人:袁仲雪

注册资本:270026.067万元

企业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茂山路588号

经营范围:轮胎、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生产技术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相关服务;废旧轮胎收购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装备、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105,620.97万元、净资产846,194.7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40,498.92、净利润149,146.16万元。

2. 涉及关联交易的赛轮轮胎控股子公司明细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至今为止与公司发生交易产生的往来款未发生坏帐的情况,其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橡胶机械产品的销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合规,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事项系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交易各方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公正、合法,并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对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

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实施仅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的一个构成部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公司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和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正常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相关的以下18个议案:

1、《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向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关于向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4、《关于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5、《关于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6、《关于向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7、《关于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8、《关于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9、《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向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向渤海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5、《关于向青岛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的议案》

17、《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海外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8、《关于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的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海外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海外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为满足海外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以开据备用信用证、保函等形式为其在境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4日

注册地址:青岛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营旧路两侧、工业园路南

法定代表人:官炳政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食品工业专用设备、制药专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以及技术服务、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447,384,393.15元,负债4,630,311,691.77元,资产负债率为85.00%;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024,294,408.75元,净利润34,698,283.23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833,328,314.29元,负债4,986,784,869.24元,资产负债率为85.49%;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5,297,623.60元,净利润28,001,183.14元。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抚顺市东洲区齐隆东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李云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异戊二烯、双环戊二烯、间戊二烯、抽余碳五、粗碳六、异戊橡胶、合成橡胶、合成树脂产品及其原料和衍生产品、助剂(包括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副产品、中间品及衍生品等)的开发、生产、销售,蒸汽转供(经营);2-丁烯、氨(别名:液氨)、乙醇[无水]、乙苯(别名:乙基苯)、正丁醇、正庚烷、正已烷、正戊烷、正辛烷、甲基叔丁基醚、乙腈、氨溶液[含氨〉10%](别名:氨水)、甲基丙烯酸甲酯[稳定的]、苯胺、甲醛溶液、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丙烯、1,3-丁二烯[稳定的]、1-丁烯、甲醇、糠醛、1,2-二甲苯、苯、苯乙烯、2-甲基-1-丙醇、2-甲基丁烷、1-戊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乙胺、环戊烷、石脑油、粗苯、甲苯、硫酸、盐酸、2-丁酮(别名:甲基乙基酮)、2-丙烯腈[稳定的]、环氧乙烷、溶剂油[闭杯闪点≤60℃]、碳九、碳四、碳八、碳十、苯酚、液化气及天然气【只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不包括:城镇燃气(民用液化气体燃料和车载燃料使用的)】、 页岩油、石油树脂、聚丙烯、石蜡、液蜡、乙烯焦油、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外)、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润滑油销售。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62,642,025.24元,负债245,310,324.09元,资产负债率为43.60%;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90,698,461.99元,净利润37,789,809.11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89,451,231.52元,负债263,685,945.44元,资产负债率为42.60%;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0,444,159.96元,净利润8,455,392.42元。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三)软控欧洲研发和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5日

注册地址:斯洛伐克卡杜布尼萨市

法定代表人:Karol Vanko

注册资本:10,000欧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自然和技术科学领域的研究与开发;电子设备的项目和设计工程;单种类金属产品的生产;使用简易方法进行金属加工;用于经济领域的设备生产;仓储;电脑服务;电脑数据处理相关的业务;信息试验、测定、分析和检查;管理服务;商务、管理和经济咨询业务等。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1,217,511.36元,负债115,200,463.96元,资产负债率为113.81%;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391,612.69 元,净利润-6,942,708.02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0,707,543.41元,负债86,220,454.21元,资产负债率为121.94%;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46,779.35元,净利润-2,124,940.07元。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软控(美洲)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7日

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注册资本:10美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计算机软硬件、集成电路、自动化与信息化系统、网络及监控工程、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循环利用相关装备、材料、产品、技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上业务的技术服务、咨询和培训、项目的投资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1,367,793.73元,负债81,423,966.10元,资产负债率为132.68%;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263,590.39 元,净利润-36,628,226.55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3,530,643.82元,负债92,825,743.68元,资产负债率为126.24%;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408,593.14元,净利润556,263.25元。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此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同意为子公司使用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其及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同意上述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213.9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4%。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213.9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4%;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本公告中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为银行授信和产品销售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18,513万元(其中欧元汇率按1欧元=7.8513元人民币计算),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1.84%;其中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18,513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1.84%;公司为产品销售对外提供的担保额度为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