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松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190,785.34万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26 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 184,647.0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7,000.00万元,剩余4,227.4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合计为5,115.12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1022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年4月27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松山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1023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年4月27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康伟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二、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1024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除该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