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58 公司简称:哈森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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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定位于中高端皮鞋的品牌运营、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通过建立自有的全渠道营销网络,以自有品牌为核心,以代理品牌为补充,满足社会各阶层消费者的鞋类需求。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舒适、时尚的产品和服务,并关注客户需求不断优化提升客户体验。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终端市场以内销为主。内销以直营为主,经销加盟为辅,同时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活动。公司直营主要通过在百货商场设立专柜,并利用各知名网络销售平台、各类新兴线上销售工具进行线上销售;经销加盟由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由经销商在公司指定的区域内按公司制定的统一品牌标准开设的店铺和专柜,由经销商自行销售经营并决定开设店铺数量。公司外销主要指公司为国际品牌运营企业提供OEM/ODM服务。
2、品牌运营模式
为满足不同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公司坚持实施以自有品牌为核心,同时兼顾代理品牌的多品牌运营模式。公司通过长期持续实施多品牌战略,提升品牌形象的差异化,推动销售网络的建立,满足不同目标消费群体的个性化需求。目前公司拥有哈森(HARSON)、 卡迪娜 (KADINA)、哈森男鞋(HARSON BUSSINESS)及诺贝达(ROBERTA)(成人女鞋)等自有品牌,并代理AS、PIKOLINOS等境外知名品牌的产品。
3、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分为自主生产和外协生产,自主生产指公司自有品牌哈森、ROBERTA等内销品牌的生产以及为贴牌产品提供OEM/ODM加工。外协生产指公司遴选外协厂家为公司内销品牌提供OEM/ODM加工。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以外协生产为主,自主生产为辅助,自主生产占比14%。无论自主和外协,公司的生产订单根据消费者实际购买的数据分析和市场消费流行趋势提前预测相结合进行下单,并坚持生产计划少量多次,产中严控质量确保品质,力求打造优质产品。
(三)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整体运行状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1,981亿元,比上年下降3.9%,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97,590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9%,比上年提高4.0%;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总额12,365亿元,比上年下降6.6%;鞋靴出口2,454亿元,比上年下降20.9%。
2、行业竞争格局
国内皮鞋行业是高度市场化的自由竞争行业,主要参与者是拥有众多的直营或分销门店的品牌鞋企,商品的时尚性与舒适性是品牌核心竞争要素,消费者对品牌形象、款式用料、穿着舒适度和服务品质的关注度较高。各知名品牌鞋业的竞争主要集中在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渠道建设管理、营销策略等方面,并实施多品牌战略获取竞争优势、扩大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线上购物需求进一步增加,各知名品牌鞋企在直播带货、社交媒体营销等细分线上渠道开展营销活动、获取竞争优势。在整个鞋类市场上,休闲运动鞋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皮鞋需求产生影响。
3、行业发展趋势
制鞋业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其发展和转移受到土地资源、劳动力成本、原材料供应、环境保护以及销售市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由于全球主要消费市场和鞋业制造商、批发商及零售商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全球制鞋中心从欧洲到美国,到日本,到中国台湾,到中国沿海地区,再到中国内陆地区以及向东南亚等地不断转移。
在国内皮鞋消费市场上,随着新一代消费群体的成长和零售技术的不断发展,线上渠道市场份额逐渐增加,各企业通过调整线下渠道、布局线上渠道,实施全渠道营销来带动企业的发展。除传统电商平台外,直播带货、小程序、社交媒体营销等不断丰富线上渠道。2020年初疫情的爆发,导致线下渠道不能正常运营情况下,线上渠道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疫情期间线下市场的损失。随着新零售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消费零售业态将更加丰富,线下业务、线上业务、新零售等业态将在消费市场中扮演不同的角色,线上线下协同发展融合,以满足消费者需求多样化、市场细分的需要。
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追求时尚与健康是鞋履消费升级的主流消费趋势,其要求产品设计款式多、时尚、产品符合潮流。企业在设计时以个性化为原则,在考虑鞋履传统的基础功能外,更加强调贴近流行元素,以契合皮鞋的消费特点;并进行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提升数据管理、分析能力,通过数字赋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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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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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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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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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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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2亿元,同比减少27.80%,营业利润-6,106.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353.29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内销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7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95%;外销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1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1.77%。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一一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款项”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一一本公司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费用,调整至合同履约成本。
一一本公司将原计入财务费用的与现金折扣,调整至合同履约成本。
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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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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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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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1户,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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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珍兴鞋业有限公司、上海钧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台湾哈森兴业有限公司、哈森商贸(香港)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哈森鞋业(深圳)有限公司。台湾哈森兴业有限公司、上海钧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完成注销,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其他公司尚在注销中。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专人送出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玉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公司此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玉珍、陈芳德、陈志贤、陈昭文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哈森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以及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3,532,851.6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2,910,350.66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之三“除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外,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应当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鉴于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未实现盈利,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森股份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公司现将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一、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客户的经营现状,按照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认为一些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存在减值迹象。
本次拟对下列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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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客户由于自身经营情况,应收账款出现了逾期,公司及时采取催收、诉讼、转自银、撤柜等相关措施。公司根据上述客户的经营情况、及回款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对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合计3,669,114.65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合计5,206,051.13元。
二、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上述客户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66.91万元计入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92.02万元。
三、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四、备查文件
1、《哈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哈森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承办,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相关信息如下: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前身为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12月。2009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原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2013年随着事务所合伙制转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江苏分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19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3025692941。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45人,注册会计师92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23人。江苏分所共有合伙人26人、注册会计师 180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8人。
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万元。
2020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68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651.80万元。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
2020年度江苏分所承办了1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 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的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9人对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苏10民初125号】。2019年12月25日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截止目前该案件正在诉讼中。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1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海萌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执业,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研科技(300709)、哈森股份(603958)等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军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15年3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执业,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天银机电(300342)、金陵饭店(601007)、丹化科技(600844)、哈森股份(60395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毛毛于2018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18年1月1日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18年2月28日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执业,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哈森股份(603958)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香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6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来为云海金属(002182)、天银机电(300342)、吉鑫风能(601218)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提供复核,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1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相关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亿元。
● 授权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理财事项。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和资金来源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委托理财额度及授权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本次理财额度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4、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内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公司拟投资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
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购入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且存在着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部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②公司稽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③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④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
三、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并实施好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本次理财事项。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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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额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1亿元等值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开立银票、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融资合同或相关业务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授信、借款银行及签署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等事宜。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陈昭仁先生、监事黄静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董事陈昭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公司监事黄静女士因在公司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一、补选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珍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陈春伶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补选公司董事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对被提名人陈春伶女士的个人履历、任职资质、专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审查,我们认为陈春伶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补选陈春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选监事的情况
鉴于黄静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黄静女士将继续履职至公司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补选叶雪飞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简历
董事侯选人:
陈春伶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任哈森鞋业(深圳)有限公司开发部设计经理。
监事侯选人:
叶雪飞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商业专科学校,大专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湖南纸浆模塑总厂会计、内审员,深圳珍兴鞋业有限公司会计、昆山哈森鞋业有限公司行销财务副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行销财务经理。现任公司稽核审计部负责人。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公司代码:603958 公司简称:哈森股份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玉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晓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度变化的情况及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珍兴鞋业有限公司、台湾哈森兴业有限公司、哈森商贸(香港)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哈森鞋业(深圳)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钧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台湾哈森兴业有限公司、上海钧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完成注销,其它公司的注销尚未完成。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玉珍
日期 2021年4月26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15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