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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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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32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6,600,050股,扣除已回购公司股份6,815,183股后309,784,8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主要从事化学制剂、原料药、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治疗领域涵盖神经系统类、心脑血管类、全身抗感染类、肌肉骨骼类、营养性输液、体液平衡性输液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46个药品品种,244个药品注册批件,其中144个品规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47个品规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司主要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报告期内,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以及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等医改政策的实施对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发展造成强烈冲击,虽然公司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变化,针对重点药品监控目录所涉产品及时调整市场策略、筛选研发项目加快产业化进度、优化人员布局提高人均产出等,但业绩仍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3.45%。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2020年,新冠疫情在世界各地蔓延。本次疫情让全球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面临严峻考验,也折射出医药卫生行业存在巨大的发展价值和上升空间,民众的预防、自我诊疗以及医疗消费意识等均已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四五”规划明确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受益于老龄化、消费升级、供给侧改革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医药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医药行业成为“内需里的刚需”。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已拥有较丰富的产品管线,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多年来,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扎实的研发、生产实力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流动站。报告期内,公司荣登“2019年度中国化药企业TOP100”榜单,位列第66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对公司而言是异常艰难、极具挑战的一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年医疗机构诊疗量和处方量大幅下滑,对公司处方药的市场销售带来较大冲击。此外,受到重点产品监控目录政策影响,部分产品销量及净利润大幅下滑。但同一时间,研发创新、质量保证、技术升级的投入并未停止。在极端的外部环境与压力下,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应对,及时调整战略,紧扣“转型、升级、创新、高效”年度工作主题,着力推进营销转型、研发创新、成本控制、高效管理等工作,努力消减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完成如下:

(一)积极推进研发创新,构筑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1,201.9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8.37%。公司继续坚持“仿创结合”的研发战略,以仿制药寻求差异化,创新药寻求临床价值为导向,通过打造多层次研发体系,集中优势资源加大重点项目科研攻关,重点推进冻干口腔崩解片、新型贴剂、聚丙烯安瓿制剂等系列产品的开发以及7个注射剂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报告期内,完成三类新药奥拉西坦葡萄糖注射液、奥拉西坦氯化钠注射液资料补充研究及申报,奥氮平口崩片、氟比洛芬凝胶贴膏等14个品种申报,以及19个在研项目的中试验证,获得长春西汀注射液、小儿电解质补给注射液等8个品规的生产批准,开展了注射用法莫替丁、注射用盐酸环丙沙星等10余个品种的激活,全年获得专利授权、商标权等20余项。

(二)加快营销战略转型,多措并举拓宽销售渠道。

公司以当前医改趋势及政策要求为导向,顺势而为持续强化营销体系的建设与整合,继续深入实施多元化的销售模式,自营团队、代理模式双轮驱动。针对重点产品及时调整市场策略,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和专业推广力度,精兵简政,优化人员布局,营销组织效率进一步提升。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深挖潜力品种并成功激活4个休眠产品,打造多样化结构的产品梯队。

(三)持续优化生产布局,生产实现提质增效。

2020年,公司精益生产,深挖节能降耗潜力,完成聚丙烯输液瓶制瓶工艺的优化升级并顺利达产,制造成本进一步下降。同时升级改造玻璃输液瓶大容量注射剂生产车间,改造后在满足原有生产品种的生产工艺基础上,可同时满足脂肪乳注射液、氨基酸注射液等大容量玻瓶输液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需求。加速产能释放,充分利用上市许可人制度,与多家企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理念,全力打造公司品牌形象,严格执行GMP相关要求,建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贯穿研发、采购、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制定了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流程和标准,严把产品质量关,全年产品出厂合格率100%。2020年,公司继续优化质量管理体系,攻克多项产品技术难关,为后续生产质量的稳定奠定了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接受省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检查6次,产品抽检119次,监督检查、抽检合格率100%,公司经营产品质量稳定,无产品质量事故发生。

(五)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发展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北星药业有限公司,承继公司原有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生产的资产、业务及人员。为拓宽医疗器械及化妆品板块的发展路径,更好地发挥产业资源聚合效应,公司以哈尔滨北星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5%股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31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4月1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胡玉庆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1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3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27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07元。截至2017年9月1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53,494,269.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12.82元,募集资金净额900,118,956.18元。

截至2017年9月1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87,014,813.3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26,881,200.00元;于2017年9月18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9,711,766.10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5,035,833.46元,理财产品收益49,044,537.9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0,421,847.22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737,881.87元,理财产品收益19,367,440.86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88,289,837.0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7年第二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阳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央大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便管理不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注:公司2020年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阳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并分别于2020年11月、12月注销原募集资金账户,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及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同时终止。

2017年10月9日,公司会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设立两个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开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阳光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变更至新设立的两个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专项账户。划转完成后,公司已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2020年11月24日,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30日、2021年1月6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88,289,837.01元,与上表募集资金账户“截止日余额”差异为280,000,000.00元,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导致,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新建冻干粉针剂生产线、非PVC软袋输液生产线、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全自动化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塑料安瓿水针剂生产线、内封式软袋输液生产线、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和生化原料药生产车间,同时配套建设锅炉、质检中心、污水处理仓库等辅助设施,整体建成前,尚无法产生经济效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拟在哈尔滨现有厂区内新建工程技术中心,采购研发设备和办公设备,配备相应的研发人员,项目实施后,将增加公司研发部门硬件和软件实力,加快研发进程,促进研发成果转化,不产生直接利润;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拟以哈三联为主体,建设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实施后,将提高公司产品销量、市场推广和服务水平,不产生直接利润。

(下转1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