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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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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9版)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改部分以黑体标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41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9:30,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2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5、议案17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20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3日9:00至16: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451-57355699。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赵庆福、李丽娜

电话:0451-57355689

传真:0451-57355699

电子邮箱:medisan1996@126.com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0”,投票简称为“三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3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5 月18日召开的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30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4月1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诸葛国民先生、独立董事游松先生、王福胜先生、曾国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公司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总经理列席。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和成绩。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中董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相对稳定,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内部审计制度》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并废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废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内容制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内部控制制度》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总经理工作细则》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5623号);

5、《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6468号)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34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324,801.5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41,231,297.92元。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4,553,790.8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8,436,525.75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0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41,231,297.9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前提下,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6,600,050股,扣除已回购公司股份6,815,183股,以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309,784,8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预计现金红利总额为24,782,789.3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若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基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特别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39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西医药”)拟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总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同时,公司拟为兰西医药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本次授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信用融资、资产抵押融资、单次使用授信的具体金额等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05月27日

3、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新民街一委(原药品经销公司院内)

4、法定代表人:于彬礼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学药品原料销售(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剧毒品除外)、医药技术咨询服务(诊断与治疗除外),化妆品、日用品、消毒用品、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被担保对象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具体内容由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各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397.41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0.22%。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5.6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相对稳定,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出于子公司经营所需,目前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公司能够掌握其生产经营及资金管理,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提交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4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西医药”)、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西制药”)、北京哈三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联科技”)、哈尔滨裕阳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阳进出口”)自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4月21日期间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1,196,497.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 11,196,497.00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累计金额为5,123,997.00元,冲减财务费用,累计金额为6,072,500.00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增加利润总额7,894,506.00元,其中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21日期间收到的补助资金将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3,301,991.00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最终对公司2021年全年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或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3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审计委员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认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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