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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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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阳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永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万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注1、主要是本期银行存款余额减少所致。

注2:主要是本期收回转让子公司股权款所致。

注3:主要是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注4:主要是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致。

注5:主要是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

注6:主要是薪酬及时发放致余额减少所致。

注7:主要是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注8:主要是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负债所致。

注9:主要是子公司设备售后回租减少所致。

注10:主要是公司本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注11: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注12:主要是本期收到各项保证金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注13:主要是本期收到转让子公司股权款所致。

注14:主要是同期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注15:主要是本期向金融机构借款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有限)签订《关于对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的增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的通知,涪陵区国资委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中药)、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国投)及太极有限就对太极有限增资事宜签订了增资协议。增资完成后,太极有限的股权结构将由涪陵区国资委100%控股变更为:涪陵区国资委持股比例15.9164%;涪陵国投持股比例17.4170%;国药中药持股比例66.6666%。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涪陵区国资委变更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

2021年2月24日,太极有限收到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中国中药有限公司间接受让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91号)。

2021年4月16日,太极有限完成了增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国药中药持有太极有限66.6666%的股份,成为太极有限控股股东,间接控制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9.82%,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涪陵区国资委变更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1-29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1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21年1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内分行业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二、报告期内工业主要品种按治疗领域划分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1)呼吸系统类药品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9.56%,主要是本报告期急支糖浆销售额增加所致;

(2)镇痛药物类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7.96%,主要系本报告期洛芬待因缓释片销售额增加所致;

(3)抗肿瘤类药品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2.58%,主要系本报告期小金片销售额增加所致;

(4)心脑血管类药品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9.73%,主要系本报告期通天口服液销售额增加所致;

(5)内分泌系统药品的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5.52%,主要系本报告期太罗销售额增加所致。

三、报告期内分地区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8,379.67万元,同比增长23.24%,其中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6,335.21万元,同比增长20.29%;商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0,788.36万元,同比增长27.50%。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1-27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中医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售南山路部分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出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8)

因历史原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中医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高科)在成立时,中药高科另一股东重庆市中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药研究院)在投资入股中药高科时,只将其拥有重庆南岸区黄角垭南山路34号(以下简称:南山路34号)的房屋等资产经评估作价出资进入中药高科,未将其房屋下面土地评估作价投入中药高科,导致中药高科房地产权属人不一致。

为明晰中药高科房地产权属关系,经与中药研究院协商,中药高科拟将其在位于南山路34号的房屋等中药研究院出资的资产出售给中药研究院,中药研究院以现金购买,资产价值以评估值为准,总金额为3,256.19万元。

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盘活资产和明晰资产权属关系,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收益带来积极影响,具体金额以经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1-28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出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药高科将其位于南山路34号的房屋等资产出售给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出售总金额为3,256.19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1、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因历史原因,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中医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高科)在成立时,另一股东重庆市中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药研究院)在投资入股中药高科时,只将其拥有重庆南岸区黄角垭南山路34号(以下简称:南山路34号)的房屋等资产经评估作价出资进入中药高科,未将其房屋下面的土地评估作价投入中药高科,导致中药高科房地产权属人不一致。

为明晰中药高科房地产权属关系,经与中药研究院协商,中药高科拟将其在南山路34号的房屋等中药研究院出资的资产出售给中药研究院,中药研究院以现金购买,资产价值以评估值为准,总金额为 3,256.19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中医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售南山路部分资产的议案》。

3、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受让方:重庆市中药研究院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住所:重庆市南岸区黄角垭南山路34号

业务范围:中药学科理论研究、交流与合作;培养中药学科人才;推进中药生产技术进步。

举办单位: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转让方:重庆中医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620万元

成立时间:1999年12月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丹桂区B7地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中、西药新药研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0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1.53%;重庆市中药研究院持有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28.47%。

与公司关系:中药高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本次出售的资产为中药高科位于南山路34号的房屋、构筑物、设备、图书等资产。

2、权属状况:交易标的为中药高科合法拥有,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本次出售的房屋等资产为1999年中药高科成立时,中药研究院经评估作价出资投入中药高科的资产,该资产由中药研究院代为管理和使用。

4、截止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经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4月30日),并出具了《重庆中医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市中药研究院转让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路34号的部分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0]621号)。

本次评估经对构筑物中苗木采用市场法,其余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中药高科向中药研究院转让的部分资产账面原值为2,107.49万元,账面净值为128.48万元,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2,999.25万元(不含税价),增值税256.93万元,价税合一金额为3,256.19万元(含增值税),增值额为3,127.71万元,增值率为2,434.39%。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本次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房屋建筑物等价值入账时间较早,随着经济发展,房屋建筑物等使用权价值有较大增长,故致市场价值较账面价值有较大增值。

四、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重庆中医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重庆市中药研究院(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路34号部分资产转让给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3256.19万元人民币作为资产转让价格。

五、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盘活资产和明晰资产权属关系,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收益带来积极影响,具体金额以经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资产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司编号:2021-30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主要内容: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

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采用网络互动的交流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5:00-16:00

2、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

证e访谈”栏目。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阳春先生、财务总监周万森先生、董事会秘书蒋茜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发生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问题。

2、为安排好本次活动,提高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21年5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箱(tjzq@taiji.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3-89886129

电子邮箱:tjzq@taij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 (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129 公司简称:太极集团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建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剡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中,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及主要原因:

1、报告期末,本集团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年初下降85.6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发放了上一年度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2、报告期末,本集团其他综合收益余额较年初下降568.60%,主要是因为本集团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48.41%,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上升66.84%,主要是报告期内产品销量同比增加所致,另外,由于去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影响,本集团贸易业务开展较少,本报告期贸易业务回归正常水平,同比有所增长。

4、报告期内,本集团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上升765.13%,主要是本集团对节能环保项目的费用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201.5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本集团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及汇兑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6、报告期内,本集团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上升51.49%,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理财产品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上升54.89%,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下属公司部分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本集团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上升304.94%,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部分非全资子公司实现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9、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较去年同期上升26.47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产品销量增加,营业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10、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较去年同期上升32.53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办理的银行定期存款同比减少所致。

11、报告期内,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去年同期下降2.16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本集团部分海外公司新增借款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585 公司简称:海螺水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熊先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春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2. 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总资产收益率未年化处理。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按要求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不重述可比数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产生重大影响。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2021-014)。

2.为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最高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2021-016)。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901 公司简称:江苏租赁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1-022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1年4月27日,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28 日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9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6日,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