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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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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9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委托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赎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八、 上网公告附件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 备查文件

1、《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01、9.03、9.0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胡金根、蒋淑兰、胡志超、胡智敏、胡春香、吉安市井开区齐兴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市井开区利兴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市井开区弘兴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市井开区福兴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江西省吉安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电话:0796-8117072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翟忠南

联系电话:0796-8117072

传真号码:0796-8115138

电子邮箱:investors.gg@jxggls.com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连锁”或“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145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国光连锁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547,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2,030,599.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516,400.98元,募集资金由保荐机构于2020年7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20]0129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4,014,865.04元,2020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存入金额人民币188,562,911.92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8,516,400.98元差额46,510.94元,为公司未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印花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0年7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7月23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7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7月23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701,039.12元,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701,039.1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主要涉及外部改造、内部地面翻新、天花板改造、水电及后仓建设等工程,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主要为吉安及其周边区域连锁门店提供供货支持,充分满足各类常温、低温、冷藏商品的收货、存储、调配需求,确保各类商品拥有最佳的储存、中转环境,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对业务流程、数据分析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实现信息系统软件、硬件、运维环境、管理技术的全方位提升,并拟设立企业独有的一站式购物平台,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业内领先的信息化竞争实力,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948,789.17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20]01290069号)确认,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300万元,本期累计到期理财产品1,300万元,共产生收益9.2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持有募集资金理财产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国光连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国光连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国光连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26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其中包括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王斌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徐冬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杜志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立信是公司2020年聘任的审计机构,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7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质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任务,提议董事会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服务过程中,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任务,并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在从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公允,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一、保荐工作概述

2020年7月28日,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光连锁”)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国光连锁签订的保荐承销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需对国光连锁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0年7月28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度中信证券对国光连锁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5日,保荐机构对国光连锁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内,国光连锁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融资与对外担保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发行上市之前,国光连锁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2020年度,国光连锁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并有效地执行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5日,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对国光连锁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督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督导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督导公司完整保存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

3、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054.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851.64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0年7月23日分别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青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福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州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0年8月21日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948,789.17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16,773.59元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701,039.12元,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701,039.12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7,948,789.17元,募投项目支出7,752,249.95元,收到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1,152,992.2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合计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4,014,865.04元。

4、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6次监事会、4次股东大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文件进行了事前事后查阅,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会议文件及决议,切实履行了保荐职责。保荐机构详细了解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认为公司职能机构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关联交易、融资与对外担保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2020年以来,公司已经针对关联交易、融资与对外担保等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并遵照执行,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审阅了国光连锁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告,并对国光连锁2020年报工作进行了督导,根据保荐机构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国光连锁2020年度未发生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魏宏敏 秦成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