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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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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7版)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1-019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145,237.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715,000.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1-020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卢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安徽合力(600761)、皖天然气(603689)、长信科技(300088)、合肥城建(002208)、安纳达(002136)、新疆火炬(603080)等多家公司提供证券审计业务服务,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熊延森,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一直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安徽建工(600502)、新疆火炬(603080)、中环环保(300692)等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婉珍,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 2013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卢珍、签字注册会计师熊延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婉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13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128万元。2020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120万元,较2019年审计费用减少8万元。

2021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较好的完成公司的各项委托任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2020年度各项审计任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1-018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化操作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并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4、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202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类别与金额

基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对公司2021年至2022年4月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喀什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建工集团”)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5日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赵安林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1,687.5058万元

实收资本:11,687.5058万元

经营范围:砖瓦用粘土开采(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贰级,照明机电箱、消防箱的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赵安林94.12%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66,528.35万元,净资产89,350.3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446.43万元,净利润821.7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喀什建工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赵安林系新疆火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喀什建工集团为公司的兄弟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之(二)的有关规定,喀什建工集团与新疆火炬构成关联关系。

目前喀什建工集团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新疆喀什噶尔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噶尔旅游”)

成立时间:2003年01月21日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路144号

法定代表人:朱国平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4,900万元

实收资本:4,900万元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仅限所属分支机构持证经营);旅游资源规划及开发;旅游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的销售;房屋租赁(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服务:娱乐,桑拿,洗浴,游泳;停车服务;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喀什建工集团75.92%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707.04万元,净资产1,984.0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94.20万元,净利润308.0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喀什噶尔旅游的控股股东为喀什建工集团,其实际控制人赵安林系新疆火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喀什噶尔旅游为公司的兄弟企业,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之(二)的有关规定,喀什噶尔旅游股份与新疆火炬构成关联关系。

目前喀什噶尔旅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喀什市开拓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拓物业”)

成立时间:2000年11月20日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张忠孝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万元

实收资本:5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服务、家政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中央空调销售及维修、代收代缴水电暖费、停车服务、房屋修缮、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餐饮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示展览服务、会议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喀什建工集团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72.55万元,净资产42.7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0.43万元,净利润-2.3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开拓物业的控股股东为喀什建工集团,其实际控制人赵安林系新疆火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开拓物业为公司的兄弟企业,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之(二)的有关规定,开拓物业与新疆火炬构成关联关系。

目前开拓物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喀什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房地产”)

成立时间:2000年7月11日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朱国平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4,100.00万元

实收资本:4,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委托代建、房地产中介、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

主要股东:朱国平持股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14,592.89万元,净资产-896.5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453.85万元,净利润-701.4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019年8月21日,金龙房地产的控股股东由喀什建工集团变更为朱国平,朱国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喀什建工集团实际控制人赵安林系新疆火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一条之(二)的有关规定,金龙房地产与新疆火炬构成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安林对金龙房地产失去控制已超过12个月,金龙房地产不再属于公司关联方。

目前,金龙房地产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及物业等服务、租赁房产、提供燃气设备安装服务等,是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1-017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7日,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就前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具体内容

公司在购买光正燃气51%股权时,光正燃气及各子公司的燃气经营特许经营权协议并非是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直接签署,为避免特许经营权被政府收回、提前终止或丧失,对光正燃气及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的风险,新疆火炬在2019年7月26日做出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疆火炬将协调各有关方完成光正燃气各子公司特许经营权的确认,并最迟不迟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一年内由光正燃气各子公司与特许经营权主管部门重新签订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或办理原庆源实业与各地政府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合同主体变更事宜,以确保光正燃气各子公司合法享有在所经营区域特许经营权。

二、承诺履行情况及延期的原因

自重组完成以来,公司积极督导、协调光正燃气及各子公司与特许经营权主管部门重新签订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克州火炬燃气有限公司、伽师县火炬燃气有限公司、麦盖提县火炬燃气有限公司已经与各县主管部门重新签订了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岳普湖县火炬燃气有限公司、阿克陶火炬有限公司暂未完成和相关主管部门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工作。

自2020年以来,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车辆、人员通行不畅,无法及时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导致岳普湖县火炬燃气有限公司、阿克陶火炬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协议办理工作受到影响,未能及时办理完成。

三、延期后的承诺

承诺的履行期限由最迟不迟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一年内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承诺内容不变。具体如下:本次交易完成后,新疆火炬将协调各有关方完成光正燃气各子公司特许经营权的确认,并最迟不迟于2021年12月31日由光正燃气各子公司与特许经营权主管部门重新签订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或办理原庆源实业与各地政府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合同主体变更事宜,以确保光正燃气各子公司合法享有在所经营区域特许经营权。

四、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承诺事项延期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承诺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延期履行的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承诺延期事项是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1-016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喀什市天然气工程、疏勒县天然气工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62号文《关于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于2017年1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2,8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50,536,041.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2,263,958.5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7]554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7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三个项目进行部分变更,拟调减上述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用于新增募投项目“收购光正集团所持光正燃气51%股权项目”的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次拟延期的项目为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喀什市天然气工程、疏勒县天然气工程项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情况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0年受新型冠疫情影响,项目手续办理、施工人员复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多方面工作均有所延缓,因此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喀什市天然气工程、疏勒县天然气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推迟。为了保证募投项目顺利、持续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谨慎研究,公司拟对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喀什市天然气工程、疏勒县天然气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其他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早实现投资效益。

三、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喀什市天然气工程、疏勒县天然气工程项目的延期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