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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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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13 公司简称:浙江东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1,225,375.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1,431,1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285,779.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70%。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业务和生鲜食材配送业务(配菜业务)。

1.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经营模式

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主要业务包括店面/摊位租赁、交易管理以及提供其他市场配套服务。对于以租赁形式引入的经营户,市场对其进行严格筛选,并与其签订租赁合同,通过为其提供经营店面/摊位和综合性服务向其收取租金及管理费。该等经营店面/摊位只对外租赁,不对外销售。市场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及经营用途等,租赁期限一般为一年。

对于开放市场中无固定店面/摊位的经营户,由于其流动性较高,市场借助电子结算系统,按 照实际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交易服务费。市场为确保场内交易商品的质量安全,在交易期间 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查并公示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商品予以清退销毁,对相应的经营户采取 市场禁入等措施。此外,因物流配送等需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车辆进出较为频繁,为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市场对入场车辆按一定标准收取车辆管理费。

2.生鲜食材配送业务(配菜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的生鲜食材配送业务系借助公司下属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规模优势、商品价格优势及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为各大单位、机关食堂、酒店提供蔬菜、肉品、粮油以及其他农副产品的集采和配送服务,客户的获取一般通过投标方式,盈利来源主要为商品利润加成。

行业情况说明:

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发挥着重要的核心作用。自1978年我国农产品流通打破计划体制后,历经3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枢纽的多元化农产品流通格局。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流日益畅通,商流日益高效化,物流逐渐合理化,资金流的安全性、便捷性不断提高。包括产地市场、销地市场和集散地市场在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在促进农业生产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和形成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增产增收和保障城镇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供应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枢纽、促进产销衔接的关键节点、服务产区农民的平台和保障城市居民食品供应的有效载体。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末,总资产为194,961.16万元,比上年增加2.38%;全年营业收入为50,405.94万元,比上年增加1.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64.33万元,比上年下降78.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81.16万元,比上年下降23.43%。本年度公司净利润较往年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持有温州银行股份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所造成。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温州东日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日气体公司)、温州市益优农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益优公司)、温州菜篮子经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配送公司)、温州菜篮子肉类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肉类运输公司)、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副产品配送公司)、温州东日淡水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淡水鱼公司)、临汾晋鲜丰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晋鲜丰公司)、温州市东日水产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日水产公司)、温州瑞安菜篮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菜篮子配送公司)、杭州禾智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禾智云公司)、龙游县百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游百益公司)、浙江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企管公司)、西安禾智数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禾智公司)、温州东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日食品公司)、衢州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东日企管公司)、永嘉东日浙闽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闽农产品公司)、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房开公司)及温州新锦绣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绣农批公司)18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连续提供了二十四年审计服务,该所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客观公允的工作原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度,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金额、内控审计费用较2020年度上浮14.29%,主要原因是近几年公司对外拓展布局后,新设立的控股、参股公司较往年大幅增长,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的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议《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会议前,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以下同意的独立意见: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工作情况的审查,公司在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报酬时,是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协商后确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也是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聘请的常年审计机构,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1,225,375.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1,431,1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285,779.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7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浙江东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等规章制度,是基于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而做出的预案,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分别是杨作军、杨澄宇、叶郁郁、鲁贤、李根美、鲁爱民、费忠新。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鲁贤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厉小芳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王绍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充实和完善公司董事会团队,公司拟补选董事二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黄胜凯先生、徐笑淑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1年5月18日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1-015)。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黄胜凯,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温州市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工会副主席。现任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兼任温州市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温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徐笑淑,女,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资金管理科副科长、科长;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财务中心)一级主管、资金管理科科长。现任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副经理。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浙江东日”)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配股方式,实际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83.12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4.88元,共计募集资金45,301.6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20.1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381.4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的保荐费50.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99.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31.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8号)。

本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48.27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4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3,831.7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4.5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2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于2019年3月2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市益优农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益优”)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于2019年3月2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等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东日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东日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1: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36,799.84万元,投资于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24,914.41万元;由于实际配股股数和每股配售价的差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831.76万元,用于支付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36,799.84万元,剩余金额拟投资于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7,031.92万元

[注2]在公司配股发行之前,现代农贸城一期资产已经由公司向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租入,配股发行后,由公司购入并于2019年3月份

完成购买交割手续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鲁贤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管理层事前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因正常的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我们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9.29%的股份,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商贸业、旅馆业、餐饮业、信息服务业、租赁业、娱乐业、旅游业、文化教育业、咨询服务业、会展服务业、广告服务业、拍卖业、实业的投资和管理;物业管理;经营管理授权的国有资产;提供公益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842万元;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定型包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非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食品冷藏储存;片剂、原料药的生产;禽类屠宰、加工、销售(以上经营项目限分公司经营);初级农产品、食用农产品、副食品、其他日用百货销售(含网上销售);自有房产出租;农贸市场的租赁和管理;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温州市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市场管理、市场经营、摊位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普通货物仓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4.温州华侨饭店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特大型餐馆(中、西餐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点心制售、水果拼盘、沙拉、鲜榨果蔬汁);提供美容、理发服务;茶室、游泳馆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百货、金银首饰、工艺美术品销售;健身服务;下设洗涤服务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经营范围:承办展览;承办会议;展览服务;广告策划;家用电器、百货的销售;电力销售;物业管理;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温州菜篮子肉类联合屠宰有限公司,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菜篮子集团持股55%,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生猪屠宰。

7.温州一百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3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缝制机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摄影扩印服务;服装服饰出租;通讯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服装辅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从事语言能力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健身休闲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出版物零售;美容服务;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温州中亚企业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洗染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汽车租赁;珠宝首饰批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食品经营;旅游业务;歌舞娱乐活动;美容服务;理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 温州现代锦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7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0.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2,124.2万元;经营范围: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资产管理

11.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归口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管理。学院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实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12.温州现代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珠宝首饰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健身休闲活动;软件开发;品牌管理;电影摄制服务;广告制作;票务代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旅游基础配套设施的投资;景区项目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住宿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演出场所经营;演出经纪;电视剧制作;音像制品制作;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3.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菜篮子集团参股公司,注册资本3,200万元;经营范围:非发酵性豆制品、植物蛋白饮料、蛋制品的生产加工(限下设分支机构经营);货运(普通货运)(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市场经营管理和市场摊位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14.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农副产品、水产品、肉类、蔬菜、水果的销售(含网上销售)、加工、冷冻、冷藏服务;市场管理服务;自有房产租赁服务;非食用冰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温州现代温享国际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食品批发、零售(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限期内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体育用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家具、金银珠宝首饰、避孕套、饲料、花卉、装饰材料、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建筑材料、工艺礼品、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卫生洁具、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摩托车、化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增值电信业务服务(具体业务范围详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服务;国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不含危险化工品)管理服务;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其中,承租场地水电费的定价,系在出租方实际承担的水电费价格基础上加上增值税进销项的税率差异来确定水电费结算价,即出租方并不会因为此项交易而获利。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其中,配菜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配送业务销售额,扩大配送业务的市场份额;承租场地水电费系公司基于业务扩张及调整布局的需要,承租场地经营而产生的水电费结算,是公司业务的必要支出,且关联方并未因此获利。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鲁贤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少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0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25003

电 话:0577-88812155

传 真:0577-88842287

联 系 人:谢小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