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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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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3版)

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相关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收到了公司股东平启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韩玉先生与盛小军先生、夏泉波先生、柳国英女士签署的《解除协议》,经各方友好协商,自《解除协议》签署生效之日(2021年4月26日)起,各方解除《股东一致行动协议》,不再一致行动。各方不再采取共同的意思表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各自的意愿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除此之外,平启科技、盛小军先生、夏泉波先生、柳国英女士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一致行动情形。

公司委托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除盛小军与柳国英系夫妻关系并为一致行动人外,平启科技、韩玉、盛小军、夏泉波、柳国英之间不存在现行有效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一致行动情形,不具有其他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平启科技、盛小军先生、夏泉波先生、柳国英女士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截止本公告日持股情况如下:

注1:盛小军先生和柳国英女士为夫妻关系。

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截止本公告日,韩玉先生通过平启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7,01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持公司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平启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自2012年以来,韩玉先生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公司已形成以韩玉先生为核心的管理团队,韩玉先生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的经营活动能产生重大影响,能实际控制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韩玉先生。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大股东盛小军先生、第三大股东夏泉波先生、第四大股东柳国英女士分别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本人认可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平启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韩玉先生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能力以及对公司战略方针等经营管理事项的重大影响,本人认可韩玉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3年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增持股份(但因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被动因素除外,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公司股份如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除外);接受委托或征集投票权;联合其他股东达成一致行动关系等;谋求或协助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启科技的实际控制人韩玉先生之外的其他方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并且不会参与任何可能影响韩玉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

如违反上述承诺获得公司股份的,本人应当按照韩玉先生或禾望电气的要求予以减持。”

四、相关承诺

深圳市平启科技有限公司、盛小军先生、夏泉波先生及柳国英女士承诺,自其签署《解除协议》之日起12个月内:

1、深圳市平启科技有限公司、盛小军先生、夏泉波先生及柳国英女士计划在减持公司股票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在合计持股比例在5%以上(含5%)时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要求: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述1%、2%额度由深圳市平启科技有限公司、盛小军先生、夏泉波先生及柳国英女士共享,即深圳市平启科技有限公司、盛小军先生、夏泉波先生及柳国英女士的减持数量、比例合并计算。

2、在前述情形下,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则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合并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3、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其他相关规定。

五、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东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解除协议》的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平启科技、韩玉、盛小军、夏泉波、柳国英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平启科技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所持公司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平启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韩玉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除盛小军与柳国英系夫妻关系并为一致行动人外,平启科技、韩玉、盛小军、夏泉波、柳国英之间不存在现行有效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一致行动情形,不具有其他一致行动关系。

七、备查文件

1、《股东一致行动协议》;

2、《解除协议》;

3、《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关于减持相关承诺函》;

4、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7日,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损失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

公司2020年计提各类资产减值11,003.82万元,计提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计提上述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将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1-12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003.82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消除公司潜在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文件的要求,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5、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陆轲钊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经监事会审查,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3月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中与其自身利益相关的监事回避讨论和表决。

注:以上薪酬不包含绩效奖金。以上年薪将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计划对外投资总额约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包括但不局限于股权收购、设立公司、增资、签署合作协议、提供委托贷款、公开竞拍、项目合作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前述投资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总投资。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及3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及4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及不符合可以行使当期全部权益的规定。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6名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及注销个人考评不达标对应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4,000份,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个人考评不达标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2,000股,回购价格为3.459元/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行权及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可行权条件及可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23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278.25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同意公司为23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296.7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提名夏俊先生和陆轲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同意公司基于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福田区梅林智能制造项目的资金需求,按照持股比例为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经过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三届拟任监事的报酬拟确定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的职务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为加强公司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公司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同时,为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79,042,872.9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以未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2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派发现金红利26,923,934.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0.10%。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266,679,918.6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79,042,872.93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6,923,934.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目前所处行业为新能源发电相关行业,2021年作为陆上风电平价上网的第一年,整个行业供应链面对巨大的挑战,叠加上游电子元器件涨价使得公司所处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不确定性。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正处于由新能源领域向综合的电能变换领域拓展的重要发展阶段。公司在陆上风电平价上网后面临着产品价格下滑,同时产品功率等级迅速提升的情况,公司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应对风电变频器功率等级的提升。同时公司的工程传动变频器尚处于市场开拓期也需要加大资金投入以加快该产品领域的拓展,在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产品目前所处阶段的实际情况。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38,516,544.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679,918.69元。公司在陆上风电装机量短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公司继续加大大功率等级产品的研发,以应对“十四五”对应风电行业的新变化。公司将继续加大工程传动变频器的研发和市场开拓。上述都需要足够的资金保障。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水平较低主要是结合今年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公司今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需要储备现金应对风电平价上网带来的短期不确定性,同时应用于核心原材料的采购、新产品的研发、新领域的拓展。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6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6元,共计募集资金80,1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56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44.44万元,加上坐扣承销费2,600.00万元中包含的进项税147.1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86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6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额系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4,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7月21日,本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智慧支行(2018年12月27日该账户注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21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禾望)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已更名为广州东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5月29日该账户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2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禾望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05月29日该账户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3月29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禾望于2018年3月2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2020年05月28日该账户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自新签订的监管协议生效之日,原公司、苏州禾望及华泰联合证券有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签订的原监管协议终止;

2019年8月30日,本公司、东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禾望)、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已经签署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0万元,2020年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新一代海上风电大功率变流器及低压工程型变频器系列化产品研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品质,满足市场对智能电气成套设备的更高要求。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旨在实现公司在产品生成工艺和生成效率上的提升,增强产品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收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深圳市南山区采用购置场所的方式建设研发中心,但考虑到公司研发人员增加后开展研发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 2014 年该项目可行性论证至今,深圳房产和土地价格已经出现较为明显的上涨,公司拟采用其他方式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威新软件科技园变更为位于东莞松山湖西部研发区研发中一路东侧地块。公司通过实缴注册资本的形式提供给东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禾望),东莞禾望于2019年3月28日取得东莞松山湖西部研发区研发中一路东侧地块,建设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拟投资26,811.5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3,827.77万元,使用企业自有资金2,983.81万元。本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较原项目投资金额22,966.00万元增加861.77万元系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存款利息。上述情况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3日对此次变更进行了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完工,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和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填写不适用。新一代海上风电大功率变流器及低压工程型变频器系列化产品研发项目、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详见三(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注2]公司于2020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5,823.1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23,119.00万元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2,704.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955088020700010017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账号:391120100100183507)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79150078801700000161)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华润银行、广州银行、上海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固定资产借款、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授信业务,以上授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的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子公司执行董事或子公司执行董事授权人士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的银行授信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授信业务。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3,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3,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全资子公司在总的担保额度内,实际担保金额可以在各全资子公司间调剂使用,无需另外审议。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票据等。

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肖安波

注册资本:23,000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气设备及配件、风能设备、光伏设备、电子元器件、电源设备、智能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并提供上述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2,449.13万元,负债总额107,527.91万元,净资产24,921.2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402.38万元,净利润1,126.52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禾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社区燕山大道1号金浩源6号厂房A1区

法定代表人:曾建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机械五金、电子电气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券、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及不含其他限制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机械五金、电子电气产品的生产。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5,364.26万元,负债总额73,120.25万元,净资产12,244.0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498.20万元,净利润1,239.71万元。

3、被担保人名称:东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技九路9号1栋2单元308室

法定代表人:肖安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机械五金、电子电气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券、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及不含其他限制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机械五金、电子电气产品的生产。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1,790.48万元,负债总额108,430.60万元,净资产1,512.9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812.26万元,净利润-7,845.9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者意向协议,被授权人将根据授权在总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考虑公司下属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本次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事项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余额为92,179.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96%;分别为对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的担保9,984.77万元、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的担保32,194.41万元、全资子公司海安博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担保50,000.00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

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质押物

本公告所称质押物为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三、质押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与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质押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

五、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票据到期后,应收票据托收资金将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而应收票据的到期日与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略有影响。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此项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台账、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保证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事项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等级确定其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薪水额度=标准系数(K)×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解除限售,当期未能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注销/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由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及4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及不符合可以行使当期全部权益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个人考评不达标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2,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8%,回购价格为3.459元/股。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4,257,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4,257,000股减至434,15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34,257,000元减少为434,155,0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官龙村第二工业区11栋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1年4月28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曹女士

4、联系电话:0755-86026786-846

5、传真号码:0755-8611454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9年1月28日召开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望电气”)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成就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278.25万份

3、行权人数:237人

4、行权价格:6.949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行权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9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单位:万份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新租赁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2020年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已购买了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4、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以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为计算基础,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请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84,000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02,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459元/股。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1月22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1月23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下转24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