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钱雪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艾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艾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321 公司简称:梅轮电梯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21 公司简称:梅轮电梯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07,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5,350,000.00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梅轮电梯于201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客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配套件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整机产品的安装和维保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客梯、货梯、医梯、观光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车库及配套件,广泛应用于住宅、商场、酒店、公共设施等诸多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1、电梯

2、扶梯

3、人行道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全产业生产运营模式,从物料采购到生产制造,从研发设计到安装维保,从物流配送到营销网络,涵盖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注重电梯产品的全产业链可控性,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梯相关产品。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物料主要有原材料、电梯外购件、外协配套件、生产辅助材料等。公司的物料采购由采购部与生产部执行。采购部负责规范市场信息的收集,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开发、评审、确定和跟踪,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分析并调整采购策略和采购价格,保持采购成本的优化;负责采购资料管理,供应链(包括供应商管理、物料供应过程的异常处理、质量问题)管理,进行供应商资料库的维护工作。

公司根据市场和自身发展的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物料需求由物料申请部门根据目前库存状况、产能、订单要求等综合情况提出,并开具外购申请单,生产部根据外购申请单结合正常采购周期等情况制作采购订单,经相关权责人员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订单发出后,采购订单的签发人应当对订单的状态包括交货情况和产品质量及时进行跟踪。采购产品验证参照《进料检验规范》执行。供应商选择原则上必须是合格供应商。当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向非合格供应商采购时,应征得部门主管批准。当采购物资不合格时,由质量部出具质检说明,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提交生产部及技术研发部会审,经审批后进行退货或降级处理。生产部、销售部、质量部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各部门间通力协作,及时沟通,保障产品生产计划,保证产品质量。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订单)进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于不同建筑物及客户对电梯的装饰、规格、安装方式、性能指标往往有不同的要求,因而电梯产品中绝大部分为定制产品,公司一般根据客户订单的参数要求提供定制产品,形成了“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即根据客户的订单采购所需原材料并按照业务计划生产。

3、营销服务模式

(1)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销售包括内销和外销两个部分,主要以内销为主,内销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模式,目前营销服务网络已经覆盖全国,通过全国的销售网络和经销商伙伴,在获取订单后,根据客户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方案,同时亦通过参与项目招投标方式获取政府采购、客户集团采购等领域的重大订单,为客户提供电扶梯及安装和维保服务。外销采用以经销为主的模式。

(2)居间服务模式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为扩大销售规模,保持市场竞争地位,公司会采用居间服务模式推广业务,即公司在产品直销时,通过从事相关业务的居间商的介绍而促成交易,最终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

(3)安装维保模式

1)安装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销售时,相关产品的安装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①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大包合同项目中,公司一方面需要向客户提供电梯设备,另一方面也需要为客户提供电梯的安装服务。直销大包合同中明确约定有电梯的设备价款和安装价款(质保期内维保免费),公司在完成电梯安装并取得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检验合格报告后确认相应的安装收入,并从客户处获取安装价款。针对大包合同项目中的安装服务,一般情况下,公司会将电梯的安装业务委托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进行,公司对该安装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并支付相应的安装成本。该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不仅要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而且也要通过公司对其的审核认证。为保证电梯安装的质量,如果该地区经销商具有安装资质,公司一般会将安装业务委托给该经销商进行。此外,公司对重大政府项目及周边地区的项目等,也存在自行安装电梯的情况,在自行安装电梯过程中,会外购部分辅助安装工程劳务。

②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买断设备项目中,公司只需向客户提供设备,而不负责设备的安装,合同中只包含设备价款。在这种模式下,电梯设备的安装经公司同意,由客户委托具有安装资质的公司进行电梯安装,公司对该安装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

③经销商经销项目中,公司只需向经销商提供设备,而不负责设备的安装,经销合同中只包含设备价款。在这种模式下,经公司同意,最终客户与具有安装资质的经销商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签订安装合同,公司对该安装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

公司对于第三方安装单位的监控指导措施主要有:1)制定电梯安装安全及合作单位的选择标准,检查安装单位有无取得相关许可资质、有无办理开工告知和监督检验手续;2)提供安装技术指导,对合作单位的安装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保护措施进行评审,指派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或通过远程监督的方式对安装工程进行技术指导;3)加强电梯安装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派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开工告知内容是否与现场相符,有无非法转包、分包和无证上岗行为等。

2)维修保养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销售时,相关产品的维修保养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①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大包合同项目中,公司一方面需要向客户提供电梯设备,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为客户提供免费维保服务。针对大包合同项目中的维保服务,一般情况下,公司会将电梯的维保业务委托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与安装业务同时委托)进行,公司对其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该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不仅要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而且也要通过公司对其的审核认证。为保证电梯维保的质量,如果该地区经销商具有安装维保资质,公司一般会将维保业务委托给该经销商进行。此外,公司对重大政府项目及周边地区的项目等,也存在自行维保的情况。

②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买断设备项目中,公司只需向客户提供设备,而不负责电梯后续的维保。在这种模式下经过公司同意,电梯的维保由客户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维保单位进行,公司对其提供技术支持、质量监控。

③经销商经销项目中,公司只需向经销商提供设备,而不负责电梯后续的维保。在经销模式下,经过本公司同意,具有资质的经销商或第三方维保单位可以直接向客户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公司对经销商或第三方维保单位提供技术支持、质量监控以及有偿或无偿的提供部分需更换的电梯配件。

另外,除上述电梯销售时的维保业务外,公司也会在公司所在地及自有品牌产品较为集中的地区承接部分质保期外的日常电梯维保服务。

(三)行业发展情况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下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整合进一步加强,带来电梯行业的竞争热度高烧不减。习进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无论国际品牌、自主品牌,优秀企业仍在奋力扩张市场份额,一些头部地产、机电、国企等大型企业在过去的一年屡见布局破圈切入电梯行业,提出新的挑战。竞争出生产力,竞争出战斗力,企业淘汰有加速趋势,市场环境的变化正推动着优质企业加速主动适应变化。电梯行业进入战略转型期,以制造为主转型为以服务为主,更进入一个全新的行业整合期。靠市场“水涨船高式”增长时代结束,当前是依靠自身高质量经营取得持续增长的“新常态”阶段。辩证的看待新常态的市场格局,因竞争、淘汰而挤压出的市场空间为具有优势的龙头企业,为想发展壮大的优质企业,为想突围的中国自主品牌创造了战略机遇。

与此同时,全行业更加聚焦后电梯新蓝海市场,在保10年以上的旧梯的改造需求正逐年呈爆发式增长。电梯企业纷纷从维保、更新、改造、加装等多个维度,升级传统服务解决方案,抢占新蓝海市场。

突破产品同质化,数字化转型正成为行业主要企业变革的抓手。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多元共治、改进电梯安全监管机制的思路指导下,电梯智慧监管进一步推进,行业企业通过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物联、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在电梯服务中的应用,改善产品,提升用户体验,推陈出新,数字化转型成为新竞争亮点。

总体而言,逐年增大的电梯保有量和平稳的产销量为中国电梯企业提供了较大的维保服务市场空间。在房地产、轨道交通、旧房改造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下,我国电梯行业依然年轻,仍将在不断创新中迸发行业新潜力。公司仍看好电梯主业未来发展前景,将维持对梅轮品牌、渠道升级以及服务质量提升等的资源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在电梯行业洗牌期加上疫情的宏观环境下,公司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实现72,571.38元,同比下降1.53%;综合毛利率24.9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08.63万元,同比增加29.0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7.76亿元,负债总额6.7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8.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99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2%,较上年同期 0.95个百分点。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董事长:钱雪林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实现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统一使用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和期限以合同的具体约定为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藏军洞路69号

法定代表人:钱利清

注册资本:5,0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停车设备、电控设备、光纤设备及成套配件;以及上述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59558.78万元,净资产:39883.88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24901.07万元,净利润:2449.39万元。

三、担保合同情况

本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上述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后认为,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及时有效的实现公司的资金统一使用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预计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经营发展需要,将及时有效的实现公司的资金统一使用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为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 2021-011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guoxj@zjml.cc),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0日通过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钱雪林先生,董事会秘书郭晓军先生,财务总监陈艾高先生,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登陆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 (guoxj@zjml.cc),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冰冰

联系电话:0575一85660183

电子邮箱:guoxj@zjml.cc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 则”),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 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 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 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 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 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 溯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0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雪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总经理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0,700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350,000.0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暨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60万元,内控审计1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长钱雪林先生在不违背公司有关制度并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决定自有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事项,该授权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下属子公司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银行授信提供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4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谈金林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 2020 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长钱雪林先生在不违背公司有关制度并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决定自有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事项,该授权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086,290.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9,657,472.2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965,747.23元,扣除年内已实施2019年度现金分红15,350,000.00元后,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41,725.04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00,828,245.6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2,169,970.64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0,700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50,000.0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分红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 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 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我们同意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

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4月26日,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暨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60万元,内控审计1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畅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宏量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科举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下转2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