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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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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5版)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3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4月28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10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广大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松先生、执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何玉龙先生、独立董事崔松鹤先生、执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中炜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38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凯特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特数智”)向广发银行安立路支行申请的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

由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凯特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46142267B

3、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8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13层1616

5、法人代表:李松柏

6、注册资本:8,500万元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应用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制造自动化成套控制装置系统;制造传感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检测服务;从事商业经纪业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信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广播电视设备。

8、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凯特数智总资产为总资产63,870,167.46元,总负债18,511,294.85元,净资产45,358,872.61元,营业收入36,586,853.04元,利润总额94,34.59元,净利润305,411.47元。

2020年12月31日,凯特数智的资产负债率为28.98%。

凯特数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凯特数智,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00万元,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公司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凯特数智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凯特数智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将用于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凯特数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45,172万元人民币,占2020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5.83%。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约为145,672万元人民币,占2020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6.0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合63,525元人民币。公司没有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49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 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签订相关协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

5、业务资质:中兴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大型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特大型企业审计资质;基建工程决算审计资格,并且是北京市发改委认定的六家政府投资财务咨询机构之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的二十家司法鉴定审计机构之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项目入围机构以及审计署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机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相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1、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145人。

2、注册会计师920人,比上年末增加36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23人。

3、截至2020年末从业人员总数:2,864人。

4、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肖宝强先生和张晶女士分别于1999年和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

(三)业务信息

中兴华上年度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万元;净资产39,050.98万元;上年度审计公司家数共计10,633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68家,收费总额6,445.6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1,109,234.66万元。中兴华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4家。

(四)执业信息

1、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肖宝强,现任中兴华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22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在中兴华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合伙人。主持和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年报审计、改制审计及清产核资审计等项目业务,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注册会计师,从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2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晶,现任中兴华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2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在中兴华执业,历任审计人员、外勤主管、项目经理。对IPO项目、企业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华近3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7次,受到行业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从业人员1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六)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最终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设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40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861.26万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本次应收账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金融资产减值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原则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3)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4)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②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2、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1)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2)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3)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二)存货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以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020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56万元。

(三)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原则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2、2020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85万元。

(四)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金融资产减值。

单位: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861.26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0.14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820.14万元。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3、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4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420,830.75元,2020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3,003,005.23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7,715,837.61元,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2,467,411.32元。

由于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需求,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未来三年,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由于公司2020年度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围绕产业持续投入的需要,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需进一步稳固市场地位及提高产品及技术的核心竞争力,亟需更多的资金用于支持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及市场开拓,为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0年度账面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