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8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己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21)第0582号)。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1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按照公司《中介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邀请招标,对2021年内控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钟炽兵,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肖小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戴茜芸,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63万元,较上一期内控审计费用减少2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减少超过20%的原因为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内控审计费用调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3年12月,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天健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有效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近期按照《中介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邀请招标,对2021年内控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已知悉该事项,双方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内控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因经营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1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准则变更的具体情况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准则要求及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拟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要求而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政策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1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员工大会选举,崔丽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崔丽丽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崔丽丽,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历任中钢集团浙江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风险控制部经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工委主任、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1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员工大会选举,周洁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周洁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周洁,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主任,历任新疆准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伊犁新天煤化工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台州发电厂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