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3版)

备注:

①公司发放给董事王黎、董事许泓的津贴,直接汇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不由其本人直接领取。

②曹华斌、张会学、曹子君、张蓉蓉、姜利凯、冯玉珂、杨忠绪2020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部分2019年度当期兑现薪酬及2016-2018年延期兑现薪酬尚未兑现金额。

③表中“关联方”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6)。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1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020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1、《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28)。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于2021年4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提名党红岗、朱佐宏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届监事就任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1)提名党红岗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提名朱佐宏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6)。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37)。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7、《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8)。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预留股票期权以2021年4月26日为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与公司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一致,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授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确定2021年4月26日为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72.2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党红岗,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建审计事务所审计员,北京中燕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审计主管,新时代民爆(辽宁)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副总经理,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代总经理,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级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总党委委员、会计师,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高级专家一级。

党红岗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党红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党红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朱佐宏,男,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管理学学士,助理经济师。曾任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务专员,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科研管理处法律项目管理专员,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办公室法律主管,中国药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主管,中国药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助理,中国药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助理、法律事务岗,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高级经理,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法务主管,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控部监督处高级经理;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控部监督处处长。

朱佐宏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佐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朱佐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23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承租人应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承租人应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一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24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一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20年6月修订)》的要求,现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方法

1.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其他金融资产基于组合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期末,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相关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按单项或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1,230,142.44元。

2. 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28,814.42元。

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期末,根据固定资产减值相关政策,公司按单项资产或资产组为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00,980,694.3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3,079,366.30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93,079,366.30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等影响已在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25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7,974,837.84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9,030,892.3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9,903,089.23元,加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344,640,836.06,减2020年已分配利润330,780,783.52元,2020年末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2,987,855.6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分红的相关政策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公司2020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7,098,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2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372,880,155.97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控股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分配方案,本方案待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资金状况、业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我们同意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26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

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正武、许泓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还需要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接受关联人劳务、租赁关联人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790.95万元,2020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9,183.34万元,2020年度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6,457.74万元。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6.2-6.6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公司2018年12月21日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署了相关协议,其预计的金额为协议项下预计2021年发生额。

2021年招标代理工作拟委托中国节能系统内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关联方暂未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预计620万元,根据市场惯例,拟由投标方支付。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

单位:万元

■■

2.决策程序

关联事项1、2、4.1、4.2、4.4-4.12、5.1、6.1-6.10经公司2020年4月1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5月11日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联事项3、5.2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部分,以及关联事项4.3、4.12根据相关规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和披露标准,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法定代表人:宋鑫

注册资本:77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综合利用节能、节材、环保、新能源和替代能源的项目、与上述业务有关的物资、设备、产品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节电设备的生产与租赁;建设项目监理、评审、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进出口业务;本公司投资项目所需物资设备的代购、代销(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其将在4月底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年度报告,为保证公平披露,公司暂不在次披露其财务指标,将在其年报披露之后另行单独披露其主要财务指标。

2、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窦旭东

注册资本:10,121.5万元

经营范围:冶金行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城市规划(甲级);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材料制备工程、水泥工程)(乙级);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热力工程)(乙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废水、废固工程)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上述工程项目的科学研究、设备、材料的制造、采购、销售、出口;建设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有色冶金、建筑、城市规划、钢铁、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道路、燃气热力)、建筑材料、公路、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承包安全评价、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一类;市政工程(道路)二类]、建设工程项目代建、防雷工程设计(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教育培训;公司物业经营管理服务、资产委托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管理、咨询服务;打字、复印;住宿、停车(仅供本公司招待所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20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24,961万元,净资产16,3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705万元,净利润742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4%股权。

3、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五层、八层、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杜乐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仅限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关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七)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八)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九)从事同业拆借;(十)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一)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20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3,039,419.07万元,净资产400,952.8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9,189.37万元,净利润21,909.23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4、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张宏昆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设备监理(甲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甲级):可承担全国范围内各种抗力等级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业务;地质灾害防治监理(乙级);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测绘(乙级):控制测量、规划测量、地形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市政工程测量、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20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7,955万元,净资产6,00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370万元,净利润920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34%股权。

5、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16层12号

负责人:任放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检测;环境监测;企业管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认证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认证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20年度,未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2,783.74万元,净利润2,709.95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持有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100%股权。

6、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注册地):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郝小更

注册资本:53,173.1393万元

经营范围:承担国内外建筑工程、电力工程、电气机械工程、电子通信工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器材制造工程、化工石化医药工程、(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等专控除外)、钢结构工程的咨询、设计、造价、勘察、施工、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设备制造、设备成套、设备监造;工艺装备、配套工程、电脑技术与控制系统的销售及技术服务;环境评价服务;安全评价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产业发展规划咨询;社会经济研究;土地规划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招标代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20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298,517.68万元,净资产117,354.9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18,717.49万元,净利润-2,335.34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7、中节能(杭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节能(杭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注册地):杭州市余杭区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36号

法定代表人:徐兴高

注册资本:12,177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服务:节能环保行业投资,节能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成果转让,节能工程承包,节能设备租赁,承办展览、展销,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批发、零售: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20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22,531.68万元,净资产13,859.2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318.80万元,净利润2,273.20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中节能(杭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68.75%股权。

8、中节能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节能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西路2号

法定代表人:洪恒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项目开发;节能环保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及新能源的研发、市场、销售;润滑油及添加剂市场、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和优化;企业电能管理;土地污染的治理及修复;污水、废气、污泥、噪音处理;固废处理及垃圾回收;环境工程及项目咨询、设计、施工;节能膜、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与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及其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20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2,343.19万元,净资产-3,885.8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6.74万元,净利润-1,082.99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中节能环保(南京)有限公司51%股权。

9、中节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节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注册地):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大厦D座中区2楼

法定代表人:黄荫斌

注册资本:5,005万元

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物业营销策划,物业咨询,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会展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承接市政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保洁服务建筑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信息技术、节能技术、环保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停车服务;零售: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20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39,292万元,净资产8,40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735万元,净利润1,686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关中节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8.75%股权。

10、中节能(句容)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节能(句容)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注册地):句容市春城镇丁家边行政村南山子社

法定代表人:陈学文

注册资本:3,750万元

经营范围:会议服务;餐饮服务(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住宿服务;洗浴服务;卡拉OK、棋牌娱乐服务;烟草零售;食品(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食用农产品(限水果、蔬菜、谷物、豆类、薯类、油料作物、水产品、畜禽产品、茶叶)销售;茶叶、农作物种植;水产品、禽、畜养殖;日用百货、大棚支架、农村10kv电力线路电器设备及材料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20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16,174.16万元,净资产-5,518.5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87.11万元,净利润-1,363.47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中节能(句容)会议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11、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注册地):江西省贵溪市建设路436号

法定代表人:林铁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主营:各类房屋建筑、机电安装、公路、冶炼、建筑装修装饰、钢结构、大型土石方、炉窑、消防、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房地产开发*兼营:工程勘察设计、压力容器制作、设备供应、砼构件制作、工程试验检测、汽车运输修理、建筑施工材料租赁,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公路、冶炼、机电安装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20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765,132 万元,净资产 -14,93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30,088 万元,净利润-19,295 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12、中节能(甘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节能(甘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注册地):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昌路

法定代表人:牛小伟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管理、建设施工、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力销售。绿色电力证书的销售;风力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润滑油、润滑脂、工具的销售、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20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153,603.36万元,净资产 16,522.5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089.48万元,净利润2,363.02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中节能(甘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13、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16层1607

法定代表人:廖原

注册资本:8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调查;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检测;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环境监测;规划管理;合同能源管理;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专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20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1,348.77万元,净资产1,226.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29.69万元,净利润190.93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

14、中节能(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节能(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住所(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494号)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20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66,674.74万元,净资产53,289.0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26.14万元,净利润946.13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中节能(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

15、中节能亚行蔚蓝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中节能亚行蔚蓝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637号宝正大厦12层1206D-17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刘红彦

注册资本:135,792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20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 68,199.55万元,净资产68,185.6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93.96 万元,净利润1,151.35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中节能亚行蔚蓝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股权。

16、中节能亚行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中节能亚行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637号宝正大厦12层1206D-16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刘红彦

注册资本:332,8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20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 132,352.88万元,净资产132,322.3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65.91万元,净利润1,126.38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中节能亚行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股权。

经查,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均按照双方约定的协议执行,未曾出现违约行为。后续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与公司签署的协议履约。

除此之外,上述公司其他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及其全资下属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34.6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公司2021年预计交易对象均为中国节能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节能是以节能环保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是我国节能环保和健康领域规模大、实力强、专业覆盖面广、产业链完整的旗舰企业,资本实力雄厚,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中国节能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定价原则如下:有国家定价的,参照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的,参照市场价格;既无国家定价又无市场价格的,参照不高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购销相同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关联人资产5种类型。付款及结算安排以具体协议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拟与中国节能签署《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协议》,约定双方相互提供服务的项目、定价原则、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价格:按政府部门确定的价格标准或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2、结算方式:按交易据实结算或按月结算。

3、协议签署条件: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4、协议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协议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协议有效期:一年。

公司拟在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中国节能签署《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2021年预计与中国节能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而预计发生的,由于中国节能在国内环保发电及其贸易流通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或产业链分布等原因,与其开展公平、互惠的合作,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非排他性,并且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020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流程,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情况,定价公允;公司对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较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的解释符合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020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流程,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情况,定价公允;公司对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较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的解释符合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协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27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公司”)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为71.5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1.59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71.59亿元。

二、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工作时效性,更好的为公司业务板块融资提供支持,公司或太阳能科技公司拟在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新增以下额度的融资担保:

(一)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2021年预计新增担保净额54.79亿元,其中电站板块新增担保净额22.98亿元,产业链板块新增担保净额31.81亿元,预计2021年期末担保余额123.33亿元:

1.2021年预计担保增加额71.59亿元,其中电站板块31.59亿元,产业链板块4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1.59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71.59亿元。

2.2021年预计担保减少额16.8亿元,其中电站板块8.61亿元,产业链板块8.19亿元。

各业务板块本年担保增加额71.59亿元。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二)对电站业务板块预计担保情况

电站业务为公司电站项目,公司2021年度拟新增电站业务板块的担保额度是为拟成立的电站项目公司以及新收购的电站项目公司进行的担保,拟成立的电站项目公司资本金大多为投资额的20%-30%,因此大部分电站项目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达到或超过70%。

(三)对产业链业务板块预计担保情况

产业链业务板块指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高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公司”),产业链业务板块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担保情况如下:

1.镇江公司简介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6日;

注册地点:镇江市新区北山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李菁楠;

注册资本:35,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太阳能发电、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及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施工;光伏相关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太阳能灯具的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施工;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引进、技术转让;与以上业务相关的产品、设备、原料的进出口;承接电力工程专业;承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承接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太阳能发电实验示范科普基地的工业旅游。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一般业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镇江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太阳能科技公司持有镇江公司94.44%股权,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镇江公司5.56%的股权,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镇江公司(合并)资产总额270,260.45万元,负债总额235,565.5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04,568.22万元),净资产34,694.8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2,757.20万元,利润总额-15,943.19万元,净利润-16,084.80万元。

经查询,镇江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高邮公司简介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5日;

注册地点:高邮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科技创业中心内;

法定代表人:李菁楠;

注册资本:74,000.00万元;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销售;电池制造;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灯具销售;照片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高邮公司为镇江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高邮公司未出具独立报表。

经查询,高邮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相关授权

1.在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内,不同业务板块之间的担保额度不进行相互调剂使用。新增担保额度由公司或太阳能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使用对象为公司或太阳能科技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现有、新设立和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2.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12个月之内有效,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在批准的总担保额度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并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五)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向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包括新设、收购子公司)拟新增合计人民币71.5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在担保实施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四、相关说明

1.公司为太阳能科技公司及其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相关项目顺利取得融资,促进公司发展。

2.公司2021年拟新增担保额度是为公司新增电站项目和产业链板块的融资提供的担保,其中电站项目主要为新建项目以及收购项目,项目收益稳定,偿债能力可靠。产业链板块新增担保是为现有生产线项目以及新投产的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融资,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预计未来收益较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被担保方目前未落实反担保措施。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以担保发生的实际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进展按信息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3.公司拟新增的担保均是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控股子公司小股东均不参与经营决策,其是否能够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具有不确定性。拟担保对象所从事的业务均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偿债能力可靠,公司能够有效防控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具体控股子公司小股东是否提供同等担保的情况以担保发生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进展按信息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8.54亿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41.65亿元的48.39%。

本公司担保余额为公司为太阳能科技公司及其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服务的。本次担保方和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

七、备查文件

1. 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29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安连锁,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转28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