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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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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世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苗庆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主要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款项融资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下降100%,系公司上期末的款项本期已收回,相应应收账款融资余额减少。

2、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下降30.63%,系公司上期末的款项本期已收回,相应其他应收款余额减少。

3、使用权资产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长100%,系公司本期按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相应使用权资产余额增加。

4、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下降100%,系公司上期末的借款本期已归还,相应短期借款余额减少。

5、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下降100%,系公司上期末的应付票据本期已支付,相应应付票据余额减少。

6、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下降78.60%,系公司上期末计提的年终绩效本期已支付,相应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减少。

7、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下降43.56%,系公司上期末计提的税金本期已支付,相应应交税费余额减少。

8、其他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下降100%,系公司上期末计提的待转销项税额本期已结转,相应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减少。

9、长期借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下降100%,系公司上期末的借款本期已归还,相应长期借款余额减少。

10、租赁负债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长100%,系公司本期按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负债,相应租赁负债余额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主要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财务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71.47%%,主要系公司本期末利息收入减少,相应财务费用减少所致。

2、其他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349,582.05元,主要系公司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的税收返还增加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231.82%,主要系公司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的应收账款收回,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冲回所致。

4、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10,959.50元,主要系公司本期的其他收入为97.11元。

5、营业外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8,115.56元,主要系公司本期租赁违约金2万元所致。

6、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84.16%,主要系公司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利润下降,相应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主要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53.36%,主要系公司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购销业务产生的经营活动净额增加,相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8524.73%,主要系公司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相应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8.32%,主要系本期与上年同期相比,筹资支付的现金减少,相应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深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金花路29号华宝一号大厦E3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周世平先生、胡玉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周世平先生、胡玉芳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周世平先生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周海燕女士、张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周海燕女士、张罡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提名周海燕女士、张罡先 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 董事会的提名。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4月27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股票期权22.60万份,行权价格为6.48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世平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向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对于股东周世平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周世平先生具有临时提案人的资格,临时提案的时间、内容和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临时提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周世平关于向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周海燕,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深圳大学及长江商学院,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前海盛世承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总裁办主任,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周海燕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世平先生之女,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张罡,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杜克大学及弗吉尼亚大学,获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及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美国统计局三角洲数据中心副研究员,泛美开发银行研究员。现任长江商学院经济学助理教授。

张罡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深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金花路29号华宝一号大厦E3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柱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与会监事审议情况如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4月27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股票期权22.60万份,行权价格为6.48元/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深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 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世平先生于2021年4月2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向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递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周世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岭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447,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0%,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的时间、内容和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上述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金花路29号华宝一号大厦E3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1、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述职报告。

3、议案1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

4、联系人:骆丹丹、黄姗姗

电话:0755-82730065

传真:0755-82730281

邮编:518048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会议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7”,投票简称为“深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特别说明:

1、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同意、反对、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深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的事项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周世平先生、董事胡玉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中,周世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胡玉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周世平先生、胡玉芳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世平先生、胡玉芳女士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董事时生效,在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周世平先生、胡玉芳女士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等事项,周世平先生法定代表人履职期限至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周世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5,864,029股,占比16.99%,

并通过一致行动人红岭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7,583,903股,占比6.5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447,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0%,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周世平先生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截止本公告日,胡玉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尚未履行或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事项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周世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海燕女士、张罡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若周海燕女士、张罡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周世平先生、胡玉芳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工作及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周海燕女士、张罡先生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条件,本次选举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周海燕,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深圳大学及长江商学院,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前海盛世承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总裁办主任,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周海燕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世平先生之女,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张罡,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杜克大学及弗吉尼亚大学,获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及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美国统计局三角洲数据中心副研究员,泛美开发银行研究员。现任长江商学院经济学助理教授。

张罡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深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22.6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1年4月27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2020年5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0年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六)2020年6月2日,公司公告已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0年5月13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时间为2020年6月1日。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1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87.00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2.91%。

(七)2021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4月27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22.60万份股票期权。

四、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4月27日。

(二)授予人数:8人。

(三)授予数量:22.60万份。

(四)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行权价格: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48元/股,不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6.12元;

2、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6.48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七)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可行权日: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行权安排: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办理注销。

(八)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注:1.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以剔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子公司激励对象除满足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之外,还需满足对应考核年度其所属子公司的业绩考核目标,子公司业绩考核完成情况作为所在子公司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子公司激励对象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书》执行。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若行权期内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当期未能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五、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测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股票期权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行权人数变动、行权条件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已确定2021年4月27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22.60万份股票期权,并采用Black-Scholes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一)标的股价:6.21元/股(2021年4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二)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每个行权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三)历史波动率:21.28%、23.24%(中小综指最近1年、2年的年化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2.4313%、2.7181%(中国债券信息网统计的2021年4月26日国债到期收益率,待偿期分别为1年、2年);

(五)股息率:0.7054%(以同花顺iFinD系统公布的证监会行业类划分,公司属于信息技术业-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取该细分行业最近1年的股息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22.60万份,预计确认激励成本为14.09万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将按照相应的行权安排分期摊销,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经初步预计,本次授予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各期经营业绩有所影响,但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的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增强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责任感、使命感,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4月27日,向符合授予条件8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股票期权22.60万份,行权价格为6.48元/股。

七、监事会意见

(一)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人员,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且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4月27日,向符合授予条件8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股票期权22.60万份,行权价格为6.48元/股。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授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激励对象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授予日、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合法、有效。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一)《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六)《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深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报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1-029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报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1-051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