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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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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3版)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火炬电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审议《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3、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4、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5、审议《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营运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平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7、审议《关于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8、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高效利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10、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火炬电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2、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13582 债券简称:火炬转债

转股代码:191582 转股简称:火炬转股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一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99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66,38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99元。截至2016年8月2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2,64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47.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02.9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62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7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万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7.2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02.75万元。

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4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1,002.2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0,000.75万元。

2020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869.4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9,871.7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1,131.26万元。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度,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0年6月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0,487.02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9,288.78万元;(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459.59万元。

2020年度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748.3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36,354.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5年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2020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公司使用5,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定期存款,本期实际到账收益0.00万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4,749.45万元,扣除手续费1.54万元,实际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为4,747.91万元,无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公司使用34,000万元分别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筍江支行的定期存款,本期实际到账收益0.00万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包含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16.94万元,扣除手续费1.60万元,实际利息收入净额为115.34万元,无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置换的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火炬电子2020年度《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火炬电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火炬电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该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注1:CASAS-300特种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82,650.00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为81,002.99万元。

注2: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立亚新材,本年度实现经济效益3,019.42万元。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13582 债券简称:火炬转债

转股代码:191582 转股简称:火炬转股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火炬电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的情形。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逾10家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徐芹,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唐婉珍,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16家新三板企业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婉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0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审计费用为100.7万元(含税),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18.75%。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37.1万元(含税),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16.67%。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先将续聘会计师事项与我们沟通,经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我们同意将续聘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0年计划续聘容诚会计事务所,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履行充分、有效。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13582 债券简称:火炬转债

转股代码:191582 转股简称:火炬转股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对于过渡期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二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二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准则过渡期政策上采用方法二,并简化处理,即: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用该方法,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

2、监事会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