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刘高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郁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出资方,与上海久有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丽水丽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3月25日取得了丽水市市场工商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2HKD254Y,法定代表人:张喆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完成设立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021年4月22日,首批资本金2000万元已经转至子公司。
子公司拟投资的产业基金项目尚未成立,投资标的尚未确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暂时无法估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年同期收到“企业成功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产品补贴资金”484万元,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减少。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已基本得到控制,随着疫苗接种率的提高,客车市场需求也将逐步恢复,但还存在不确定性,市场会存在需求下滑风险。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刘高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董事季晓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刘高深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巧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3023 公司简称:威帝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年会”)
2、股东年会召开日期: 2021年5月25日
3、股东年会股权登记日:
■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
2、取消议案原因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国石化”)董事会收到周立伟先生来函,因工作调整,其不再参加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选举。本公司决定取消选举周立伟先生任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取消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的原股东年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年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年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5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丰北里3号北京朝阳悠唐皇冠假日酒店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
至2021年5月25日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股东年会通知的股东年会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21年4月23日。
4、股东年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会议的决议公告已2021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石化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可参见本公司拟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大会主席(附注1),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为本单位(或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下列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投赞成票或反对票。
委托人持股数(A股/H股)(附注3):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6):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6):
受托人签名(附注7):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7):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如未填上姓名,则股东大会主席将出任阁下的代理人。阁下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代表出席及投票,受托人不必为中国石化股东,但必须亲自代表阁下出席股东大会。对本授权委托书的每项变更,将须由签署人签字方可。
2.请删去不适用者。
3.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中国石化股本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均将被视为阁下的持股数。
4.谨请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同意」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中国石化《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决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5.谨请注意:
就:(1)第10项“关于选举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中的10.01项至10.07项子议案,第11项“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中的11.01项至11.04项子议案,以及第12项“关于选举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中的12.01至12.05项子议案,公司实行等额选举,并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并统计表决结果。在填写“累积投票方式”时,请按照下述要求填写阁下的表决意愿(具体投票指引亦可参考中国石化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的股东年会通知附件3):
(1)就第10.01项至10.07项子议案而言,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即:7名)相同的表决权。就11.01项至11.04项子议案而言,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即:4名)相同的表决权。就12.01至12.05项子议案而言,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即:5名)相同的表决权。举例而言,如阁下拥有100万股中国石化股份,本次选举应选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为7 位,则阁下对第 10.01项至 10.07 项子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00 万股(即 100万股×7=700万股);对第11.01项至11.04项子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0万股(即 100万股×4= 400 万股);对第12.01至12.05项子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00万股(即100万股×5=500万股)。
(2)请注意,阁下可以对每一位候选人投给与阁下持股数额相同的表决权;也可以对某一位候选人投给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人数相同的全部表决权,或对某几位候选人分别投给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人数相同的部分表决权。
(3)如阁下拟将所持有的股份数平均分配给每一位候选人,则请在「赞成」或「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否则,请在「赞成」和/或「反对」栏填入阁下给予每位候选人的表决权股份数。
(4)阁下对某几位候选人集中行使了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人数相同的全部表决权后,对其他候选人即不再拥有投票表决权。
(5)请特别注意,阁下对某几位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阁下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阁下对某几位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阁下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6)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或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所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且赞成票数超过反对票数者,为中选候选人。如果在股东大会上中选的董事、监事不足应选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对未中选的候选人进行新一轮投票,直至选出全部应选董事、监事为止。
(7)股东大会根据前述第(6)项规定进行新一轮的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或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投票时,应当根据每轮选举中应选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
6.请用正楷填上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阁下为一法人,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7.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8.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股东年会现场会议指定召开时间24小时前送达中国石化【送达地址参见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的原股东年会通知之六、其他事项的第(一)条】。
9.谨请注意:请阁下按照本公告所附的授权委托书重新填写并按时送达中国石化。如阁下已填写2021年4月10日披露的股东年会通知中所附的授权委托书(简称“原授权委托书”)并送达至中国石化,且未能在股东年会现场会议指定召开时间24小时前将重新填写的本公告所附的授权委托书送达至中国石化,则对于原授权委托书中议案的投票,视为有效投票;惟对于原授权委托书中第12项议案,由于该议案中第12.05项子议案已被取消,(1)如阁下对第12项议案中其他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即不包括对原授权委托书中第12.05项子议案行使的表决权数),多于本次取消议案后阁下持有的全部股份在第12项议案下拥有的表决权总数时,第12项议案的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2)如阁下对第12项议案中其他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即不包括对原授权委托书中第12.05项子议案行使的表决权数),未多于本次取消议案后阁下持有的全部股份在第12项议案下拥有的表决权总数时,原授权委托书中对于第12.05项子议案的投票部分无效,而对于第12项议案的其余子议案的投票仍然有效,差额部分(如有)视为放弃表决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1-1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南风化工 编号:2021-48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2021年4月26日,公司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次会议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南风化工 公告编号:2021-49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2021年4月26日,公司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南风化工 公告编号:2021-50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1,204,377,133.42元,实收股本为548,760,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产生的原因
未弥补亏损产生的时间主要是在2009年至2017年期间,在这段期间,公司主营业务为无机盐化工业务和日用洗涤剂业务。2009年至2010年期间,由于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市场疲软、需求不旺、产品价格下跌、竞争激烈,导致亏损较多。2011年至2017年期间,尤其是2015年前后,无机盐化工行业和日用洗涤剂行业都处在完全竞争市场中,产能严重过剩,致使竞争激烈。新的《环保法》实施、国家加强对危化品管理等国家相关政策的影响,导致公司部分单位阶段性停产,无机盐化工行业下游市场持续低迷不振,同质化竞争使供求矛盾继续增大。日用洗涤剂行业竞争更加激烈,消费者对产品差异化、多元化和精细化要求增加,产品更新换代加快,洗衣粉向液洗转换加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规模效应、品牌效应凸显,电商等新的销售模式和销售渠道,对传统的销售模式和销售渠道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虽然公司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和机遇,日用洗涤剂业务的经营业绩仍不能得到较好改善,导致公司整体业绩处于阶段性亏损状态,致使未弥补亏损累积较多,超过了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采取的措施
为解决公司长期亏损的现状,公司于2018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出售了亏损较多的日化板块、部分其他资产和负债;于2020年3月完成了重大资产出售,出售了亏损的元明粉分公司资产和负债。2020年,公司通过加强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资金周转率,积极抓好生产经营,降本增效,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企业整体运营质量逐步提升,2020年度实现扭亏为盈,且撤销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375,709.79元,未弥补亏损为1,204,377,133.42元,实收股本为548,760,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为弥补亏损,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聚焦重点,不断提升管控水平。坚持目标对标管理,务实制定生产经营规划,确保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可操作、可考核、可实现;坚持风控管理,持续推进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及结果应用,形成长效机制,最大限度的做好风险防控。
2、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机制改革。坚持用改革手段提升企业内在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职能,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对科技、运营、管理等模式进行系统改革。
3、内部挖潜,不断降低企业成本。坚持突出成本管控重点,加强成本分析,强化成本考核,把可控成本降到最低;以生产经营链条为主线,提高各单位的微创新能力,持续推进各生产单位精益化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和存货压降工作力度,降低财务成本;完善物资采购和物流运输机制,推行集中采购,降低采购和物流成本。
4、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若能成功实施,公司主营业务将由无机盐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变更为铜金属的开采、选矿、冶炼及销售等。凭借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公司盈利能力和资产规模有望在未来进一步提升,为公司的持续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南风化工 编号:2021-51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焦盐化”)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议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焦盐化持有公司140,970,7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69%。该提案人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不变。现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376号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和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8: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376号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戈茹飞 曲少飞
(2)电话:0359-8967035 传真:0359-8967035
(3)电子邮箱:nfjtzqb@163.com
5、相关费用:大会预期不超过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7”,投票简称为“南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和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