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尹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仁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不包括以下政府补助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合并资产负债表科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应收票据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票据转让所致。

(2)预付账款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子公司中科国益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购买理财增加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部分房屋装修等事项所致。

(5)短期借款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子公司马鞍山污水归还贷款所致。

(6)合同负债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下属公司碧晨技术及碧晨天津合同负债确认收入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孙公司碧晨技术合同负债确认收入结转对应税金所致。

3.1.2 合并利润表科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上期子公司中科国益受疫情影响,本期工程收入较上期增加,子公司马鞍山污水提标改造水费收入增加,以及下属公司碧晨天津本期供热收入较上期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子公司中科国益增加收入对应工程成本,子公司马鞍山污水提标改造增加摊销成本,以及下属公司碧晨天津增加的供热收入对应能耗等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下属公司碧晨天津贷款利息支出增加以及子公司马鞍山污水提标完成本期贷款利息费用化所致。

(4)其他收益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子公司太原污水增值税退税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上期公司收到赛领基金分配股利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收回账款信用减值冲回所致。

(7)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上期孙公司亿思通环保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8)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下属公司碧晨天津项目补贴本期计入其他收益上期计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9)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子公司秦皇岛污水罚款所致。

3.1.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上期子公司支付投标保证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上期公司收到赛领投资分红以及本期投资理财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子公司马鞍山污水归还贷款以及本期新增贷款较去年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1-01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尹峻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1-02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1-02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污水”)于近日收到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按日连续处罚事先告知书》(秦环连罚告字[2021]1001号)、《按日连续处罚听证告知书》(秦环连罚听告字[2021]1001号)。现将告知书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情经过

根据《按日连续处罚事先告知书》及《按日连续处罚听证告知书》所述,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月4日和2021年1月8日对秦皇岛污水进行了调查,发现秦皇岛污水总排口废水总氮,氨氮超出该公司外排污水环评要求一级A排放标准。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认为秦皇岛污水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月10日向秦皇岛污水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秦环责改字[2021]1013号),责令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之后,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复查发现秦皇岛污水依然有水污染超标排放的行为。

2021年4月20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对秦皇岛污水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秦环罚[2021]1025号),决定对秦皇岛污水处罚款人民币45万元。2021年4月23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对秦皇岛污水发出《按日连续处罚事先告知书》(秦环连罚告字[2021]1001号)、《按日连续处罚听证告知书》(秦环连罚听告字[2021]1001号),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对秦皇岛污水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连续处罚起止时间为:自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30日(共计20天),处罚款人民币900万元。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四十二条的规定,秦皇岛污水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秦皇岛污水可以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提出陈述和申辩。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秦皇岛污水出水超标主要是生物池水下设施长期疲劳运转,无法得到正常检修,同时在应急检修过程中,污水无处分流,系统超负荷运行,直接影响了系统的处理效果所致。公司将向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要求举行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维护公司的权益。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本年度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1-02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财会〔2018〕35 号文件(以下简称“财会〔2018〕35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根据财会〔2018〕35 号的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187 公司简称:国中水务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

短期融资券(债券通)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1-42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

短期融资券(债券通)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于2021年1月25日发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债券通)(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2.48%,期限91天,兑付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1年4月26日,申万宏源证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3,018,549,041.10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1-43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储晓明先生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决议授权召开本次会议。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进行回避表决(回避情况详见以下二、6所述,披露情况详见2021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议案6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逐项表决)

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议案时,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分别回避该议案中关联事项的表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议案6.01),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议案6.02)。

7.《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8.《关于审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9.《关于为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0年)〉的议案》

15.《关于选举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本次将提请选举七位非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6.《关于选举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本次将提请选举四位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17.《关于选举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议案》

本次将提请选举三位监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第7、8、11、12、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以上议案审议情况详见2021年1月30日、2021年3月31日和2021年4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以上议案均属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5)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301870 010-88085057

传 真:0991-2301779 010-88085059

联 系 人:彭晓嘉 李丹

邮 编:830011

五、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66。

2.投票简称:申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第六十次、第六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中用“○”明确授意委托人投票;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的申请文件,并于2021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主板和中小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进行准备,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逐项认真讨论并积极落实回复。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申报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截至目前财务数据有效期已过,需更新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无法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反馈意见。为切实稳妥做好回复及财务数据更新工作,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沟通,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于2021年6月8日前报送书面回复意见及更新财务数据后的申请文件,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6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1-03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1-03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65万元到42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亏损310万元到500万元。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亏损240万元到3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亏损860万元到1,260万元。

二、上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73.8万元。

(二)每股收益:-0.63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业绩预告更正原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2020年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由公司的参股公司新疆愚恒影业集团有限公司制作的爱奇艺定制剧《玉昭令》,项目的收入确认计量,公司财务部原采用时段法计量,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调整为采用时点法计量,对报告期收益影响约680万元,《玉昭令》项目的相关收益将确认在2021会计年度。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二)本次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数据已经公司财务部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和确认,双方就业绩预告更正不存在分歧。

五、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董事会致歉说明和对相关责任人的认定情况

鉴于前期公司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存在偏差,因相关事项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论证未尽充分,由此对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董事会深表歉意。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坚持谨慎性原则,保障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