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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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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9版)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8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含税),本年度审计收费情况与上一年度审计收费情况相同。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并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并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30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转股代码:191568 转股简称:新春转股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者分笔进行单次或者累计滚动不超过有效期的现金管理。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公开发行了3,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资金3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1.25万元(不含已预付2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为32,158.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费用1,311.84万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688.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2020年3月21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3、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4、委托理财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对于保本保收益且计划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债权投资;对于保本保收益但不确定是否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债权投资;对于非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保本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关于募集资金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31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转股代码:191568 转股简称:新春转股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浙江五洲新春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权限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2、资金来源: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3、现金管理的产品: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4、额度及期限:不超过2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5、预计收益(如参考年化收益率):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协议的约定为准;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单位: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有潜在市场波动。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25,000万元额度事项,我们审阅并查询了会议文件等有关资料,认为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25,000万元额度事项。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32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转股代码:191568 转股简称:新春转股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4,970,224.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2,333,088股,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8,066,26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8,066,260股后的股本284,266,82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325,360.7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7.8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33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转股代码:191568 转股简称:新春转股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应收账款进行保理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款时间,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保证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五洲(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香港”)与Deutsche Bank AG(德意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中国) 公司上海分行等办理额度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Deutsche Bank AG(德意志银行)

公司地址:Hong Kong Level 52,International Centre,1 Austin Road West(香港奥斯丁西路1号国际中心52层)

2、摩根大通银行(中国) 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汇丰大厦31层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保理业务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及五洲香港部分应收账款债权。

四、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保理方式: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2、融资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确定;

3、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每笔保理业务对应合同订单约定期限。

五、办理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缩短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

3、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保理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且保理业务有利于减少应收账款余额过大的压力,加快资金周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34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转股代码:191568 转股简称:新春转股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199号公司办公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至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峰、王学勇、俞越蕾、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9:30-16:30

2.登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199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5-86339263

4、传真:0575-86026169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