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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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1-45

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拟向汉口银行申请不超过8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国内保理等,授信期限为12个月,由中钢国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钢设备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计院”)拟向汉口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期限为12个月,由中钢设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近日,公司与汉口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中钢设备与汉口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均已签署完毕。中钢设备向汉口银行申请人民币8亿元的授信额度,由我公司提供不超过8.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钢设计院向汉口银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由中钢设备提供不超过1.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钢设备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钢设计院是我公司下属全资三级公司,与我公司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中钢设备和中钢设计院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钢设备及中钢设计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钢国际与汉口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债务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额:人民币8.8亿元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中钢设备与汉口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债务人: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额:人民币1.1亿元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中钢设备和中钢设计院的经营发展,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中钢设备提供保证担保,并同意中钢设备为中钢设计院提供担保。中钢设备、中钢设计院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中钢设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设计院为中钢设备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485,730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6.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与汉口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