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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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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9,005,14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体外诊断领域综合解决方案引领者,主要从事体外诊断试剂和诊断设备的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成为一家为医疗机构提供创新领先医疗服务产品的龙头企业。

多年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专业研发为驱动,以多重技术平台和差异化高品质医疗产品为依托,从早期的高通量智能化POCT领导者延伸至分子诊断、化学发光、血气分析等更为全面丰富的核心产品矩阵,并向第三方检验服务、医疗信息化平台建设服务拓展,构建“产品+服务+平台”一体化经营模式。通过持续优化渠道和产品,公司客户已覆盖超过6,500家医疗机构和50多个海外国家,未来公司将借助进口替代、分级诊疗、信息化建设等契机,不断为医生和患者提供即时、精准的体外诊断综合解决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以“创新即时诊断、引领智慧医疗”为经营宗旨,通过不懈的研发投入,构建了多个核心技术平台,形成了全面丰富的产品线,各类产品具备差异化领先能力,且在产品解决方案、市场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竞争优势日益加强。公司将持续为人类健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巩固竞争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品牌影响力,致力于成为一家为医疗机构提供创新领先产品和服务的龙头企业。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909.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9.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87.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1.89%。 主要是:一方面新冠疫情爆发,得益于几年来在分子试剂产品的研发储备,公司快速研发出新冠检测试剂,为满足市场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核酸提取试剂、仪器以及相关耗材需求量的大幅增长,公司采取“两班倒”的方式,加大新冠检测试剂盒的生产,保证新冠检测试剂盒的优先供应,给公司带来了经济和口碑双效益。另一方面,公司信息化产品经过几年的积累市场销售额上升,血气产品也于2020年推出市场,公司的产品更丰富和完整。

报告期内实现的新突破及具体开展的重点工作如下:

1、巩固公司竞争优势,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品牌影响力

公司以“创新即时诊断、引领智慧医疗”为经营宗旨,通过不懈的研发投入,构建了多个核心技术平台,形成了全面丰富的产品线,各类产品具备差异化领先能力,且在产品解决方案、市场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竞争优势日益加强。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建设生物产业基地,持续为人类健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巩固竞争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品牌影响力,致力于成为一家为医疗机构提供创新领先产品和服务的龙头企业。

2、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抓住国家五大中心建设机遇

公司产品布局充分契合了医疗机构急危重症的检测需求,为响应国家卫计委关于五大急救中心建设的要求,公司整合产品(移动心电、POCT、血气诊断、化学发光、分子诊断等)及信息化软件(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管理软件、POCT质控软件等),重点打造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一体化解决方案,已在多地建立示范中心,标杆案例获专家充分认同。因此,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快速提升中心建设服务能力和多平台产品解决方案水平,加快公司一体化解决方案在多个医疗机构落地,推动公司盈利水平持续增长。

3.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技术产品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多款新产品如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D-二聚体(D-Dimer)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全程C-反应蛋白(hs-CRP+常规CRP)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N末端脑钠肽前体(NT-proBNP)(荧光免疫层析法)、降钙素原(PCT)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白介素6(IL-6)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超敏心肌肌钙蛋白I(hs-cTnI)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肌红蛋白(MYO)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S100-β蛋白(S100-β)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以上产品的出现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增强了公司的竞争能力。

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得到了良性产出,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授权专利7件,软件著作权35件,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69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30项,外观设计专利24项。

此外,公司取得的产品注册证书数量为20件,其中一类注册证书9件,二类注册证书10件,三类注册证书1件。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产品注册证书124件,其中一类注册证书18件,二类注册证书101件,三类注册证书5件。

4、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合理改变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募投变更的原因主要是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的规划时间较早,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加上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发现募投变更时市场条件与当初设想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的市场条件存在一定差异,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和收益最大化,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规划、以及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的情况下,公司于2019年8-9月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变更实现,对投资项目的实?{用地、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其次,2020年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突然爆发,各行业复产复工缓慢,重大建设项目中止,加上公司成功研发出新冠检测试剂,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满足全国诸多地区新冠检测试剂的需要,募投项目的开展因此有所推迟。

5、规范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年度监督审核,这标志着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已经进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方面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次通过监审的范围有:体外诊断仪器、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全自动免疫定量分析仪、免疫定量分析仪、化学发光诊断试剂、分子诊断试剂、血气分析专用试剂包的生产、销售的知识产权管理。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前一报告期均有显著增长,主要是报告期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市场对新冠病毒检测产品及相关耗材需求量大增,公司迅速推出了新冠检测试剂盒,全力生产,充分保障市场供给需求,对报告期公司业绩增长有积极影响。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合计人民币578,335.80元。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1月,经董事长决策决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明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明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成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尚处于筹备阶段,未开展经营。

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明德生物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明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湖南明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成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尚处于筹备阶段,未开展经营。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1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莉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9)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4,595,784.96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459,578.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6,615,701.81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利润为577,751,908.27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经营策略,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69,005,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不送红股,共计分配利润138,010,294.00元,占2020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3.89%,剩余未分配利润439,741,614.27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比例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xx】第xx号),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XX】第XX号),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陈莉莉女士、王颖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明德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明德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B,解锁系数为0.8,故需回购个人当期解除限售比例的20%。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4,8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相应出具了《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登记注销、回购价格调整、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1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5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 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务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务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不会超过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 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 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

(5)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 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 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 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7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明德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明德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明德和”)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明德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8日

注册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420号(浙商大厦)1栋15层05、06号

法定代表人:王万心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推广,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健康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污水处理设备销售、维护、维修;中药材;医疗器械销售及维修服务;药品的研发和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医疗设备租赁;包装箱的设计、制作、帐篷;销售:保健品、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生物产品、水暖设备、健身器材、通讯器材、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玻璃制品、教学器材、实验室设备、办公用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安防设备、机电产品,家用电器的销售及维修,监控设备的销售安装及维护;零售,批发,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类(属医疗器械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实验室建设工程,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实验室整体规划建设。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新疆明德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51%股权。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新疆明德和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新疆明德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新疆明德和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5,000,000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3.9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2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英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9)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在总结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1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9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莉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婷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1851.95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9077.36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26.6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2020年度,新冠病毒疫情席卷全球,扰乱了正常的经济运行节奏,公司地处新冠病毒疫情严重的武汉市内,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受到了较大影响。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公司投入募集资金682.38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2441.13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下转418版)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