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7版)

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4,595,784.96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459,578.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6,615,701.81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利润为577,751,908.27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经营策略,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69,005,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不送红股,共计分配利润138,010,294.00元,占2020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3.89%,剩余未分配利润439,741,614.27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比例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自查表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各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4)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自身及关联人主营业务的协同合作,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B,解锁系数为0.8,故需回购个人当期解除限售比例的20%。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4,8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相应出具了《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登记注销、回购价格调整、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第十次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4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经营需要,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新增与关联方EasyDx Inc.(以下简称“易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现就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做如下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莉莉、王颖女士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1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EasyDx In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AX-ID:82-2414873

住所:2656 Patton Road, Roseville, MN 55113

企业性质:C Corp.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5日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Design, Development, Manufacture, Distribution and Servicing of Point-of-Care Blood Analysis Systems and Disposable Cartridges for Professional In-Vitro Diagnostic Use

(Refer to the ISO Cert)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易度总资产为1,449,293美元,净资产为58,394美元;收入为2,723,906美元,净利润为-2,738,739美元。

2、关联关系

武汉德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武汉德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易度98.82%的股权,易度为武汉德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易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均符合公司的要求,具有良好的交易信用和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实际交易中与关联方按日常订单进行采购及销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且该等交易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该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自身及关联人主营业务的协同合作,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6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顺利

(2)签字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余文琪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揭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在以前年度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8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5月18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袁天荣女士、赵曼女士及邓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且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4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锐、徐博

联系电话:027一87001772传 真:027一65521900

邮编:430075邮箱:mdswdsh@163.com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2,投票简称:明德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星期一)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会议室召开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3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46,28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16,56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770,357.8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646,211.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16,569.15元股款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扣除承销费和尚未支付的保荐费19,268,862.41元(不含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21,147,706.74元于2018年7月5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其中:应扣除的发行费用8,501,495.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646,211.31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5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8】第0046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为便于募投项目管理,2018年7月1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2,646,211.31元分别转入4个募集资金分项目专户。实际转入312,646,200.00元,少转入11.31元,2018年7月11日募集资金分项目账户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存入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内容详见2020年12月8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公司以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存入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8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2018年7月26日,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根据以上决议内容,2019年9月1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重新做了分配,并注销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的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因工商银行机构调整的原因,截止2019年11月5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除签署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工商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变更为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之外,其他内容不变。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20年8月21 日、2020年9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行为。本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未出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