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王文广先生、王永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是定期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杨勇先生、王文广先生、林志伟先生、居学成先生、贾华章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160,648.66元,母公司(即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0,407,567.5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40,756.7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91,117,318.69元,扣除2019年度利润分红49,482,328.04元,2020年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351,001,801.42元。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建议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8,539,5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报告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审计机构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根据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情况,公司将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审计费用金额为13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的建设资金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经营及项目建设,授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境外代付、开立保函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开立国际信用证和国内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应收帐款保理等贸易项目下融资。具体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亿元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初步规划,具体的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与子公司间进行调整。上述授信额度总额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与前述综合授信相关的法律合同文件。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的确定及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将由4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职位和履职情况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职位和履职情况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除此之外,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他非独立董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在公司履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年度效益奖金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是依据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估确定;年度效益奖金是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确定。

经核算,在公司履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税前报酬如下表: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在公司履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的薪酬方案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发放薪酬标准:

在公司履职的非独立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及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相关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年度效益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确定,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关联董事陈秀峰先生及王昌红先生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14:30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丁志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160,648.66元,母公司(即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0,407,567.5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40,756.7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91,117,318.69元,扣除2019年度利润分红49,482,328.04元,2020年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351,001,801.42元。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建议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8,539,5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折合为6,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160,648.66元,母公司(即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0,407,567.5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40,756.7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91,117,318.69元,扣除2019年度利润分红49,482,328.04元,2020年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351,001,801.42元。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建议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8,539,5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趋势相匹配。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及业务开展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折合为6,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外汇收入的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品种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内容主要是货币互换、远期购汇、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或多种外汇衍生产品的组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折合为6,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同时公司需要从海外进口原材料及设备。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合约期限:与基础业务期限相匹配。

2、交易对手: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资格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3、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有)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折合为6,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因进出口业务带来的潜在汇率等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公司最近12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四、履行的必要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获取更多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一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3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250,377.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249,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会验字[2016]G14000250390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1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7,316,550.00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683,4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3月15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8]G18000360028号《验资报告》验证。

3、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4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9,0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332,211.3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2,675,7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8月1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9]G1803572012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6,389,705.92元,其中累计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506,379,694.25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8,415,771.45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10,011.67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019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为零。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16.72元,是专户存储利息。

(2)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74,078,569.0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04,675.36元,尚未使用余额为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2019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为零。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零。

(3)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80,390,723.66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14,485,078.67元(包括专户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929,946.33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2)发行可转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3)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0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53,343,963.33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33,734,686.99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05,915,050.28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3,316,338.46元(包括专户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24,023.5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一一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6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由公司在华南基地(一期)现有厂房实施的原募投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星源”)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常州星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与恒泰长财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天风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天风证券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恒泰长财证券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已与公司签署《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恒泰长财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天风证券承接。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金剩余部分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天风证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常州星源及天风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发行可转换债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天风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天风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上述议案,2018年3月2日,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别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常州星源及天风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盐田支行、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非公开发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星源”)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公司、江苏星源、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于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天风证券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已与公司签署《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天风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为规范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江苏星源和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34,211.52元(2020年度利息收入),已扣除手续费10,187.95元(为2020年度手续费10,187.95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201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度投入使用完毕,2019年度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资金余额为16.72元,是专户存储利息,已于2020年度转出用作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账户渤海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2000191849001137账户已于2020年销户。

2、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度投入募投项目,2019年主要是将募集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4000020929200370921账户销户,并将销户时的剩余款项304,796.07元从账户转出用作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一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表: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亿元

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担保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间,公司子公司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星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月5日

注册资本:6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瑞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大道128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41.54%的股权,根据合肥星源公司章程,公司按其持有合肥星源41.54%股权比例行使股东表决权,同时在每年确保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平均年化收益率的前提下(除非另有决议约定),公司按照60%比例享受合肥星源其余分配利润,并拥有合肥星源董事会人员多数席位,能够通过控制合肥星源董事会任命或批准合肥星源总经理及财务、生产、技术、人事等关键管理人员安排,以及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合肥星源的重大事项,即公司通过上述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合肥星源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公司对合肥星源拥有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肥星源总资产为569,538,781.64元,总负债为390,340,078.30元,净资产为179,198,703.34元,资产负债率为68.54%;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93,536,211.54元,净利润为-46,974,385.73元。

2、江苏星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继俊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兴东路888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离材料、纳米材料及各类功能材料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江苏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星源总资产为1,410,156,855.81元,总负债为502,118,183.73元,净资产为908,038,672.08元,资产负债率为35.61%;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68,689,134.40元,净利润为55,531,420.44元。

3、常州星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4月5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继俊

住所:常州市兴东路888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离材料及各类功能材料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常州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常州星源总资产为2,161,676,338.91元,总负债为1,167,010,131.37元,净资产为994,666,207.54元,资产负债率为53.99%;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94,096,195.55元,净利润为77,875,192.51元。

(下转4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