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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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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6版)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除原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外,294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而导致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94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而导致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其第三个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对上述311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87,56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未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2票。

袁照云弃权理由为:上述保留事项在未消除前,2021年第一季度季报的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存在不确定性。

陈延风弃权理由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所述保留事项在未消除前,2021年第一季度季报的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的准确性无法保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未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本议案同意1票,反对2票,弃权0票。

袁照云反对理由为:公司董事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保留事项原因进行的专项说明,不能合理解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收入不能确认的质疑,针对性不强。

陈延风反对理由为:公司董事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保留事项原因进行的专项说明,无法合理解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收入不能确认的质疑,故反对。

监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公司监事会表示认可。经核查,监事会不同意董事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并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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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皖通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皖通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皖通科技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皖通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周发展先生、总经理王夕众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璇先生、财务负责人卢玉平先生、独立董事李明发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5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21)皖0109民初2852号)等相关诉讼材料,获悉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景源”)起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并将于2021年5月18日开庭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确认被告于2021年3月29日作出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下列会议决议无效:①关于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股东存在违规增持情形的议案;②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诉讼事由

公司成立于1995年5月12日,并于2010年1月6日在深圳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为002331。西藏景源持有公司74,816,394股份的股权,占公司总股本18.16%。2021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包括:①关于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股东存在违规增持情形的议案;②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上述决议认定西藏景源存在违规增持行为。

西藏景源认为:

首先,认定西藏景源是否存在违规增持系证券监管部门职责及司法机关的权力范围,没有任何法律、行政法规授权公司董事会具有这一公法项下的权力。

其次,限制股东权利应当由有权机关作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等监管措施。在改正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对其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该规定明确了作出相应处罚的机关系“中国证监会”而非公司董事会。并且,公司章程中董事会可以行使的职权中并无限制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虽然知晓该规定,并在决议中明示西藏景源相关表决权是否限制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但其仍然作出决议延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限制股东表决权。

最后,《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权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上述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是根本性的权利,未经正当的程序不应受到非法的限制和剥夺。西藏景源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经登记,其取得了相应的股东身份,依法享有股东的权利。股东参与重大决策系以表决权的方式体现,公司董事会在西藏景源的股东身份不存在异议的情况下,限制西藏景源股东权利,违反了前述《公司法》的规定,亦属无效。

综上,为维护西藏景源合法权益,西藏景源诉请至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无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股东存在违规增持情形的议案》和《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诉讼结果可能导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被宣告无效。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公司第一大股东为西藏景源。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21)皖0109民初2852号)等相关诉讼材料。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上接437版)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公司与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相互担保。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本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反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193,000万元人民币。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方式及期限等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计划担保明细如下:

(1)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2)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两类担保合计193,000万元人民币。

(二)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本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含反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258,000万元人民币。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对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

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方式及期限等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计划担保明细如下:

(三)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2021年度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6,000万元,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方式及期限等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重庆圣志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石桥村12社

法定代表人:张志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的生产、销售;销售建材(不含化危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圣志建材资产总额280,727,802.16元,负债总额171,938,211.09元,所有者权益108,789,591.0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05,309,808.01元,净利润14,847,159.55元。

(二)贵阳三圣特种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14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燕楼乡谷蒙村

法定代表人:张志强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及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膨胀剂、建筑材料、预拌商品混凝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3,48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87%;吴志瑶出资2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李霞出资2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刘虹军出资12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3%。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贵阳三圣资产总额280,330,449.79元,负债总额177,633,272.13元,所有者权益102,697,177.66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58,101,624.56元,净利润16,832,957.08元。

(三)兰州三圣特种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0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人民街312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强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膨胀剂、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兰州三圣资产总额122,313,470.50元,负债总额105,701,462.43元,所有者权益16,612,008.0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5,911,256.79元,净利润3,664,806.59元。

(四)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辽源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路2858号

法定代表人:魏晓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含激素类)、原料药(丙谷胺、盐酸吗啉呱、盐酸二氧丙嗪、法莫替丁、盐酸氯哌丁、双氯芬酸钠、曲克芦丁、芬布芬、硝苯地平、盐酸普鲁卡因、盐酸奈福泮、对乙酰氨基酚、呋喃唑酮、盐酸苯海拉明、呋塞米、贝诺脂、磷酸苯丙哌林、诺氟沙星、吡罗昔康、甲磺酸左氧氟沙星)(以上项目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百康药业资产总额306,165,798.87 元,负债总额134,471,420.89 元,所有者权益171,694,377.98 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1,987,792.53元,净利润21,286,308.63元。

(五)重庆利万家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5月31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大桥一路45号-9#

法定代表人:周小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混凝土;从事建筑相关业务(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建筑机械租赁。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股10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利万家资产总额161,824,902.54元,负债总额108,539,663.20元,所有者权益53,285,239.34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8,488,004.54元,净利润12,501,791.99元。

(六)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79年10月14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洛西路44号

法定代表人:隆剑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盐酸普鲁卡因,甲醇钠,对硝基苯甲酸,氯化锶,苯佐卡因,赤血盐钾,对氯苯甲酸,N.N′-二苄基乙二胺二乙酸盐(DBED),1-对硝基苯基2-氨基-1.3-丙二醇(按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5,400万元人民币,持股60%;子公司重庆三圣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80万元人民币,持股12%;郝廷艳出资1,075万元人民币,持股11.94%;杨兴志出资900万元人民币,持股10%;潘先文出资545万元人民币,持股6.06%。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春瑞医化资产总额897,476,313.17元,负债总额175,262,736.74元,所有者权益722,213,576.43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50,252,331.72元,净利润79,556,609.26元。

(七)重庆市渝北区三圣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港汇路49号锦绣丽舍2、16幢裙楼幢3-1-203室

法定代表人:雷文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以上三项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建筑材料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0%,重庆永瑞兴建材有限公司持股2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95,375,682.65元,负债总额16,048,383.46元,所有者权益79,327,299.19元。

(八)重庆市合川区三圣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园区花园路198号科技孵化大楼1511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雷文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2,086,200.72元,负债总额12,224,769.50元,所有者权益49,861,431.22元。

(九)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8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武胜县工业集中区中心片区

法定代表人:杨海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D-苏型-(-)-N-[a-(羟甲基)-β-羟基-对硝基苯乙基]-2、2-二氯乙酰胺、氨曲南单环母核、2-乙酰氧基丙酰氯、R-3-(2,2-二甲基-1,3-二氧戊环-4-基)-反式-2-丙烯酸甲酯(K13)、2-C-甲基-4,5-0-(1-甲基乙烯基)-D-阿拉伯糖酸乙酯(K199)、(S)-2-甲酰氨-4-甲基-戊酸-(S)-1- { [(2S,3S)-3-己基-4-氧代-氧杂环丁基]甲基}十二烷基酯(T12-粗品)、[5-(4-氟苯基)-2-吩噻基](5-碘-2-甲基苯基)-1-甲基酮(T97)、L-(1-对硝基苯基2-氨基-1.3-丙二醇)、D-(1-对硝基苯基2-氨基-1.3-丙二醇)制造、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67,627,780.40元,负债总额175,275,158.44元,所有者权益292,352,621.96元。

(十)山东寿光增瑞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3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项目区疏港路以西、联盟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杨海波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33,538,085.00元,负债总额85,199,523.34元,所有者权益48,338,561.66元。

(十一)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潘呈恭

注册资本:43,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硫酸、二氧化硫[液态的]、焦亚硫酸钠生产、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制造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膨胀剂,水泥,液体葡萄糖酸钠;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石膏及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以上生产项目需获得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生产许可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药品生产、销售;医药、建筑材料及化工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由具备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开采、销售石膏和碎石。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980,672,373.01元,负债总额2,738,230,895.46元,所有者权益1,242,441,477.55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03,387,642.83元,净利润9,763,091.94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会议审议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4,358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6.37%。其中,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167,336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7,422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9,600万元。目前,除前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意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相互担保。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此担保事项,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表决,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少数股东未实际参与子公司经营,因资金状况与担保能力有限,未能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措施,公司判断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备查文件

1、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2、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及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周廷娥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为公司及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其中2020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6亿元;预计2021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6亿元,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上述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获得潘先文、周廷娥及其关联方财务资助的最高余额,在此额度内可多次循环使用;上述提供担保总额度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获得潘先文、周廷娥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扣除多个关联方重复为同一债务提供担保后的最高担保余额,在此额度内可多次循环使用。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2020年度发生的财务资助不计息,2021年度发生的财务资助利息以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公布的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潘呈恭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药”)

法定代表人:潘先文

注册资本:13,200 万

成立日期:2009 年06 月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6912071730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1 号

经营范围:曼地亚红豆杉,绿化苗木生产、加工、销售(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红豆杉衍生物的研发,农业、林业技术咨询服务;生物制品、化工产品的研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化工产品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药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潘先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碚圣医药系潘先文实际控制的企业法人,碚圣医药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碚圣医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重庆青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峰健康”)

法定代表人:潘先文

注册资本:10,000万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32238393XA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圣兴街199号1-7-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产业发展与推广;养老服务;健康管理;养生、健康、保健咨询服务(不含医疗诊治);亚健康信息咨询;护理服务(不含医疗诊治);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利用自有资金从事农业、房地产、医院、养老产业投资;酒店管理;餐饮管理;蔬菜、果树、花卉、树木种植、销售;水产养殖、销售;以下由分支机构经营:会议服务;餐饮服务;住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潘先文、周廷娥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青峰健康系潘先文、周廷娥直接控制的企业法人,青峰健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青峰健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潘先文、周廷娥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分别持有公司40.48%、7.23%的股份。

潘呈恭,系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周廷娥之子,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止2020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6.88%的股权。

陈柳颖,潘呈恭之妻,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潘先文、周廷娥、潘呈恭、陈柳颖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及数量

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为公司及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其中2020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6亿元;预计2021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6亿元,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财务资助及担保的方式可以通过关联方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方式进行。

(二)定价原则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抵押或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以与融资方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关联方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提供财务资助,2020年度已发生的财务资助不计息,2021年度发生的财务资助利息以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公布的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三)额度有效期限

该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交易,经公司批准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1,602.46万元,其中包括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金额为0万元,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金额21,470万元。2020年度,公司接受青峰健康财务资助金额为1.28亿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为更好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上述关联交易不计担保费用,2020年度不计利息,2021年度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利率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公布的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周廷娥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为公司及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系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为更好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2、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3、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注1]2020年度,签署上市公司太极集团、贵州百灵、三峡水利、三圣股份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核金字火腿、明牌珠宝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签署上市公司太极集团、贵州百灵、三峡水利2018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浙江永强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度,签署上市公司太极集团、贵州百灵、三峡水利2017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浙江广厦2017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0年度,签署上市公司三圣股份、贵州百灵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签署上市公司贵州百灵、三峡水利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度,签署上市公司三峡水利2017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0年度,复核喜临门、罗顿发展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复核罗顿发展、洲明科技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度,复核罗顿发展、洲明科技2017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很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长期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多年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及相关的专业服务。在服务过程中,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审计结果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二)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三)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10:30在公司1212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张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张潇先生具备丰富的证券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一一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3-68239069

传真号码:023-68340020

电子邮箱:ir@cqssgf.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 99 号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张潇先生简历

张潇先生:男,中国国籍,1983年0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已于2011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1-1A-228),2020年12月入职公司证券部至今。

截止本公告日,张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1-16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康药业”)拟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设立全资孙公司辽源市圣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圣康环保”),投资建设活性炭再生及固废、液废处置项目。

2、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 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并授权百康药业管理层全权办理设立圣康环保的政府审批、核准手续和注册登记等工作。

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辽源市圣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

2、注册地:辽源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路2858号

3、注册资本: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自筹

5、经营范围: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经营(其中包括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化学药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致、再加工产生的废母液)(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6、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资源循环利用的发展战略和节能环保的发展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长远战略布局上的慎重决策,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仍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宏观经济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调查和分析,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孙公司运营管理的监督与控制,防范应对各种风险。

目前圣康环保的设立尚需注册登记,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1-18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租赁》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 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