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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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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17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0年,公司主要业务为紫外线杀菌灯、LED与荧光灯室内照明、汽车照明、锂电池生产设备。

公司紫外线杀菌灯业务相关具体产品包括:照明杀菌一体化教室灯、消毒车、消毒台灯、支架灯、壁挂式消毒灯、一体化电子灯、紫外线灯管等,可广泛应用于学校、医院、教室、商场、仓库等空间场所的杀菌消毒,也可应用于消毒柜、净水机、空气净化器、除螨仪、消毒机等小家电、医疗器械设备领域及工业中废水废气的治理。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有能力生产大功率紫外线杀菌灯的企业之一,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功率为2W至800W的低气压紫外杀菌汞灯产品,目前以国内直销为主,海外主要出口美国、英国、意大利、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等。

公司LED与荧光灯室内照明业务的具体产品包括:LED室内照明、LED户外灯具及智能灯具、一体化荧光灯及配套镇流器,该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居照明、教室照明、商业照明领域,公司主要以客户订单需求为中心组织生产,海外主要出口美国、加拿大、印度、巴西、斯里兰卡等,国内主要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

公司汽车照明业务的具体产品包括:LED汽车前照灯、汽车氙气前大灯。公司主要以客户订单需求为中心组织生产,目前以国内销售为主,主要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公司车灯前装客户主要包括汽车整车厂、汽车灯具厂/车灯总成制造商,公司目前已成为江淮、奇瑞、东风等整车厂的指定二级供应商;公司车灯后改客户主要包括汽车4S集团公司、汽车美容店、汽车维修站、汽车改装批发渠道等。公司汽车照明业务收入目前主要来源于国内外后改客户。公司汽车灯主要出口欧洲、中东、美国、日本、韩国等。

公司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主要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提供锂电池整条生产工艺链的中后段设备,主要产品包括:方形电池热压线、方形电池极耳焊接线、方形电池卷芯包膜线、卷芯入壳线、氦检测漏线、方形电池负压氦检测漏线等。公司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生产和服务,并紧跟客户新动向和新需求,通过招投标等方式获取订单,目前设备销售均为国内直销,与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外部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挑战,以“聚焦主业、扭亏为盈”为核心目标,在挑战中抓住发展机遇,重点开拓“紫外线杀菌灯”优势业务,以保障持续经营,改善财务状况;同时努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债务重组、资产处置等工作,积极解决资金和债务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成本、财务费用仍然较高;因营运资金紧张,公司部分业务受到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334,296,653.42元,与去年同比下降5.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750,549.55元。

(一)重点投入及开拓紫外线杀菌灯、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并稳健开展汽车照明、LED与荧光灯室内照明业务

2020年,公司以“紫外线杀菌灯”为经营重心。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紫外线杀菌灯订单在2020年大幅增加,为满足快速增长的紫外线杀菌灯市场需求,公司持续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全力开拓紫外线杀菌灯业务。2020年初,公司被列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同时被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列入佛山市第一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开发了新产品照明杀菌一体化教室灯、紫外线消毒机器人等,并在2020年6月与广州呼研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推动“未来之光”项目,在智能校园及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系统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2020年10月,公司携紫外线消杀新品参加第78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进行产品推广。此外,公司在2020年参与起草了《紫外线杀菌灯具技术规范》(T/GIES 001一2020)、《家用及类似用途可移式紫外线消毒器通用要求》(T/FSLA 001一2020)、《教室用紫外线杀菌(消毒)装置》(T/CIES 028一2020)三个团体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紫外线杀菌灯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0.55%,达到9,024.72万元;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继续深耕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积极开拓优质客户,销售收入同比增加14.88%,达到16,762.77万元;公司汽车照明业务以子公司深圳市益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经营为主,通过聚焦客户与市场推广的经营策略,公司汽车照明业务实现销售收入4,134.80万元;公司LED与荧光灯室内照明业务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持续保障稳健供应,实现销售收入3,014.28万元。

(二)积极实施债务重组,争取债务豁免,以减轻债务压力和诉讼负担

2020年,公司积极推进债务重组事项,以争取债权人的债务豁免,减轻偿债压力。2020年,公司通过与债权人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含执行和解协议、法院民事调解书)及收到债务豁免/免除通知函等方式,累计对16,410.81万元债务进行了重组,获得债务豁免金额合计为10,004.26万元。此外,通过积极的债务重组,相关债务诉讼得到解决,减轻了公司诉讼负担。

(三)有效盘活与处置资产,回笼资金、获取收益

2020年,公司参与出资的佛山市顺德区大宇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猎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续退出部分股权投资项目并处置了广州市天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公司回笼部分资金。另外,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对生产基地及办公场地进行整合规划,将部分闲置自有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租获取收益。

(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引进战略投资者,以解决债务问题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公告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争取解决目前的财务困难,恢复正常的商业信用,提高流动比率、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并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整体利润水平。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50,549.55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7.2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减少;公司实施债务重组以取得债权人债务豁免形成的其他收益增加;因报告期期后拍卖事项预计部分债务将从第三方抵押物拍卖价款中得到足额偿付而转回对原子公司富顺光电担保义务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33)。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年年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3户,具体如下: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冼树忠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15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冼树忠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独立董事王晓先委托独立董事陈本荣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334,296,653.4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50,549.5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708,887.23元。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存在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经制定了经营计划,正在采取相应措施来改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1]002904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221,997,645.13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10,496,623.94元。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50,549.5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241,856.65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1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冼树忠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冼树忠回避表决。

11.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总裁、财务负责人柴华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柴华回避表决。

11.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桃华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张桃华回避表决。

11.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叶剑平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叶剑平回避表决。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王晓先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王晓先回避表决。

12.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苗应建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苗应建回避表决。

12.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陈本荣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陈本荣回避表决。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3676号)、《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核字[2021]002905号),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50,549.5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541,223.9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708,887.23元;实现营业收入为334,296,653.42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273,763,642.28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0年度审计报告》、《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2月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0,000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2月4日。鉴于以上,公司总股本由764,113,035股变更为779,113,035股,注册资本由764,113,035元变更为779,113,035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做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鉴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因此,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21年4月)、《公司章程》(2021年4月)。

1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1年4月)。

1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9日14:00在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由材主持,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334,296,653.4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50,549.5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708,887.23元。

3、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221,997,645.13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10,496,623.94元。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50,549.5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241,856.65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0、《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1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刘由材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刘由材回避表决。

10.2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肖访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肖访回避表决。

10.3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周莉2021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周莉回避表决。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1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1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于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再次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总体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建新,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清平,201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

(三)业务信息

1、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万元

2、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3、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4、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5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6、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7、是否有涉及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8、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方建新,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清平,201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次。

(五)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2、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1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1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8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冼树忠,董事、总裁、财务负责人柴华,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桃华,独立董事苗应建。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3日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2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对募集资金及有关银行账户进行核实,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产生银行利息外,公司在2020年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因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冻结,公司未能办理销户相关手续,现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何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800万元。截至2018年4月4日,公司向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屈赛平、龚贤杰非公开发行股份15,694,163股,发行价格4.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0.1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09,736.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0,253.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000209号《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4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募集资金的实际支付使用,公司均与保荐机构保持沟通,接受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三方监管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0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产生银行利息外,公司在2020年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下转4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