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53版)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1-071
转债代码:110066 转债简称:盛屯转债
转股代码:190066 转股简称:盛屯转股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资产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盛屯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厦门盛屯金属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盛屯金属销售”)
● 本次担保总金额:3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按揭贷款,用于购买翔安区莲亭路836号101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36号102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36号201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36号301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36号401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36号501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38号、翔安区莲亭路840号101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40号102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40号201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40号202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40号301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40号302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40号401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40号402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40号501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40号502单元、翔安区莲亭路842号地下一层专用车库1、翔安区莲亭路842号地下一层专用车库2房产,相应将上述房产抵押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根据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的需要,将上述房产同时为本公司、盛屯金属有限公司、厦门盛屯金属销售有限公司等在该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30,000万元,期限不超10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机电产品、家电及电子产品、纺织品、建筑材料、工艺品、日用品;销售有色金属、稀有稀土金属及其制品;未涉及前置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法定代表人:张振鹏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074,956,133.9元,净资产为1,009,474,276.49元,总负债1,065,481,857.41元;2020年营业收入12,002,261,884.69元,净利润-82,624,545.7元。
(二)厦门盛屯金属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厦门盛屯金属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
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电器批发;日用家电设备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建材批发;其他日用品零售;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黄金现货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
法定代表人:张振鹏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87,509,019.44元,净资产为元113,548,921.12,总负债73,960,098.32元;2020年营业收入2,293,519,995.70元,净利润-7,930,130.57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有利于推动盛屯金属、厦门盛屯金属销售的业务拓展,有利于补充盛屯金属、厦门盛屯金属销售资金的流动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盛屯金属、厦门盛屯金属销售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306,739.4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7%。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1-072
转债代码:110066 转债简称:盛屯转债
转股代码:190066 转股简称:盛屯转股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4、5、6、7、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股东登记表见附件1)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2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卢乐乐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0592-5891699
邮政编码:3610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1-073
转债代码:110066 转债简称:盛屯转债
转股代码:190066 转股简称:盛屯转股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 年, 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在全国设有 23 家境内分所,并在香港、新加坡等地区和国家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及 56 个办公室。
信永中和已取得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务,拥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从事过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叶韶勋先生,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 信永中和从业人员总数为 5,919 人,其中合伙人(股东)228 人。2019 年末,信永中和注册会计师为 1,666 人,截至 2020 年 6 月30 日,信永中和注册会计师为 1,814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净资产为 1.2 亿元。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额 3.4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房地产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金融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资产均值约为 196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5 亿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常晓波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起参与审计工作,具备23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审计服务,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拟任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邵立新先生,为信永中和资深审计合伙人,199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岑宛泽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0年起参与审计工作,具备20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审计服务,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道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续聘前,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和条件,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遵循了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