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1-038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股票代码:002466
披露时间:2021年4月28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蒋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文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注:
鉴于公司重要的联营公司Sociedad Qumí ica y Minera de Chile S.A.(以下简称“SQM”)是在智利圣地亚哥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根据两地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SQM披露季度财务报告的时间晚于公司业绩预告的时间,公司不能先于SQM公告季度财务信息前公告其业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第九条规定:企业在确认、计量和报告各中期财务报表项目时,对项目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不应以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中期会计计量与年度财务数据相比,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估计。因此,公司在处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SQM经营损益时,采取通过财务测算模型对SQM第一季度经营损益进行测算的方法以确认对SQM 的投资收益。
公司利用建立的财务模型系统对SQM 2021年第一季度净利润进行了测算。公司依据SQM 2021年披露的第一季度经营活动指引为主要基础,搜集了市场一定时段内如锂化工品价格、钾肥价格、碘价、通货膨胀率和汇率等实际数据及相关信息资料并加以整理,通过这些基础信息建立了SQM历史财务数据表格,获得比如税率、产品生产成本和销售管理成本等关键信息。同时,通过市场第三方数据库建立SQM主要资产模型,其中包括阿塔卡玛盐湖(Salar de Atacama)卤水和天然优质生硝矿石(Caliche Ore Mines)等资产。再通过资产模型获得产量、营业收入、折旧摊销等相关测试结果,并最后预测出SQM 2021年第一季度基本的EBITDA和净利润等核心数据。
该项收益与SQM实际公告的净利润按本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应计投资收益可能存在差异。本公司将根据差异的金额及对本公司财务信息的影响程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按信息披露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同意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
公司的参股公司SQM于 2020年12月23日(智利圣地亚哥当地时间)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了启动增资扩股筹集资金的程序,拟发行约 2,240 万股 B 类股份以获得 11 亿美元的增资,为其拟于2021-2024年开展的用于扩大SQM公司锂、碘及硝酸盐等业务的计划提供部分资金。根据 SQM发布的增资计划,公司可选择支付约5,040 万美元(按照 2021 年 1 月 14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为人民币 32,631.984 万元)获得 B 类股同比例增资的优先购买权,同时,公司可行使所持 A 类股的否决权,以终止上述增资事项。 基于 SQM 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可以预见本次增资扩股将有利于增强 SQM 资本实力,增加其资金规模以保障扩产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可以不断提升其竞争力和市场份额,确保其长期稳定的发展,符合 SQM 公司利益;另外,考虑到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资金压力,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投票赞成 SQM 增资扩股事宜,同时放弃公司享有的 B 类股同比例优先认购权。公司放弃前述同比例优先认购权后,公司对 SQM 的持股比例下降至 23.84%,相对于原有持股比例 25.86%,被动稀释约 2.03%(实际降低比例将视 SQM 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确定)。 截至目前,SQM本次增资计划已经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TLK诉讼及仲裁事项进展
2020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以下简称“TLK”)收到两份西澳大利亚州最高法院(以下简称“西澳最高院”)的传票,公司在澳洲奎纳纳建设氢氧化锂项目的总承包商 MSP 工程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SP”)要求 TLK 支付未支付的合同款项,涉及金额为 3,581.18 万澳元(利息及 MSP 其他成本另计)。TLK 在收到上述 2 份传票后,认为 MSP 违反了双方签署的《总包协议》中关于工程完成时间和预算的约定,造成公司在澳大利亚奎纳纳的氢氧化锂项目建设严重期、超支,因此 TLK 不应支付 MSP 所要求的工程款项,且主张 MSP 应支付 TLK 22,000澳元的违约金。2020 年 3 月,MSP 向西澳争议解决机构提交仲裁申请,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作为母公司担保方,替 TLK 支付《总包协议》项下未支付的合同款项。
针对 MSP 向 TLK 提起的关于工程款支付的诉讼,TLK 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收到西澳最高院出具的关于TLK 与MSP法律诉讼的简易判决结果(【2021】WASC39号),西澳最高院判决 TLK 应支付 MSP 上述工程欠款。2021 年 3 月 9 日,TLK 收到西澳最高院付款指令书,判决 TLK 在 2021 年 3 月 15 日之前向 MSP 支付工程欠款,本息金额合计为 3,888.15 万澳元。随后,TLK 根据澳洲的相关法律提起上诉,并申请中止执行上述付款指令书。2021 年 4 月 1 日,上诉法院就 TLK 提出的暂停执行付款指令书的申请举行听证会审理。同日,上诉法院做出指令,TLK 须于 2021 年 4 月 9 日 16:00 之前全额支付3,888.15 万澳元到法院托管账户,在此前提下西澳最高院的简易判决付款指令书将在上诉裁决前暂停执行。针对法院的上述判决,TLK已于2021年4月9日支付3,888.15 万澳元到法院托管账户。TLK 本次资金支付不会对公司净利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和 TLK 已经并将继续采取积极的资金管理措施和适当的融资手段,尽可能减少或避免对公司流动性或给TLK 项目调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MSP 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向西澳争议解决机构提起补充争议通知书的索赔声明,提出了他们新的索赔理由和该主张要求赔付的具体金额。其认为 TLK 解除《总包协议》不具备合法理由,主张《总包协议》依然有效,要求 TLK 仍需承担奎纳纳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合同里规定的完工后尾款约 4,134 万澳元和利息,以及仲裁员裁决的金额;同时要求 TLK 承担奎纳纳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合同里规定的进度工程款约 916 万澳元。该索赔声明的仲裁将与 TLK 向 MSP 提出的仲裁诉求由同一仲裁员于同一仲裁下裁决。
针对 MSP 向成都天齐提起的以成都天齐作为担保方替 TLK 支付工程欠款的仲裁,因该仲裁需等待 TLK 与 MSP 之间的仲裁结果,目前无更新进展,尚未作出裁决。
3、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终止事项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等议案,拟以向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其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不超过15,925,732,800.00元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质量,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状况。 2021年1月17日,鉴于控股股东前期为支持公司发展而实施了股份减持计划,为避免任何由于继续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构成实质上的短线交易的风险,从全面、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既定战略和公司全资子公司 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 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
公司正在综合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实际情况、市场情况和监管规则等多种因素,加紧论证、推进实施有助于降低公司债务杠杆的各类股权融资工具,在不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积极并有序推进,以期从根本上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水平,使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杠杆回归至合理水平。
4、里昂证券诉天齐鑫隆、天齐锂业合同纠纷
CLSA Australia Pty Ltd(里昂证券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简称“里昂证券”)于2021年1月13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支付其为天齐锂业收购SQM股权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服务费、损失等共计4,751,215美元,并要求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收到成都中院发出的传票,该案将于2021年5月24日开庭审理。截至目前,公司已在31,123,784.10元的范围内,向法院提供了货币资金32.8万元和公司持有的成都天齐100%股权、射洪天齐100%股权(具体股权比例以法院实际保全为准)用作诉讼保全。
5、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进展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澳大利亚上市公司IGO;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TLEA注册资本的51%,IGO的全资子公司IGO Lithium Holdings PtyLtd(以下简称“投资者”)持有TLEA注册资本的49%。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拥有TLEA的控股权,TLEA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除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外,TLEA本次增资所获资金拟主要用于偿付其就内部重组所欠公司全资子公司款项,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将不低于12亿美元用于偿还银团并购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剩余部分资金将预留在TLEA作为其子公司TLK所属奎纳纳氢氧化锂工厂运营和调试补充资金。
2020年12月9日,公司、TLEA与IGO、投资者已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投资协议》。截至目前,《投资协议》所约定的交易先决条件中,部分重要条件已经完成,包括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交易;并购贷款银团对于交易的豁免或同意;银团与公司如期签署《修改及重述的贷款协议》;大股东与公司签署总额度1.17亿美元5年期的股东贷款协议等等。同时,其他与交易相关的工作也在正常推进中,包括公司与TLEA于2020年12月23日向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提交内部重组的审批材料;2021年2月24日取得澳洲税务局针对内部重组印花税豁免申请的审批;TLEA于2021年3月1日向英国税务局提出税务居民身份迁出申请,2021年4月15日已收到英国税务局的初审通过确认;TLEA于2021年3月26日向澳洲税务局提交税务居民申请,目前处于正常审查期间。
除了FIRB和英国、澳洲两地税务机关就本次交易的内部重组的审批工作外,其余交割条件均已完成。相关外部审批工作在正常推进中,截止目前未出现被否决或禁止等实质性障碍。此外,根据投资人IGO的相关公告信息,其通过股权融资和出售部分非核心资产筹集的资金可以覆盖本次交易对价;其中,股权融资已经完成,资产出售协议已经签署。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9月经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拟以概算数 398,422,726 澳元投资建设第一期“年产 2.4 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公司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由公司在澳大利亚注册的全资子公司TLK具体实施。经公司对“一期氢氧化锂项目”投资情况及后续进度的进一步论证,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3.98亿澳元调整至 7.70 亿澳元,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2020年2月,经初步核查和反复论证,综合考虑到公司严重缺乏海外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团队,项目调试方案论证不充分以及新设备、新工艺技术需不断优化调整等多重因素,公司认为该项目虽历经一年的调试周期,仍没有达到全线规模化生产状态,导致公司预计的投资目标还未实现。因此,结合公司财务资金状况,公司决定调整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的调试进度安排和项目目标,放缓项目节奏。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6.09亿元,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已完工,处于设备调试阶段。目前,TLK正在结合前期阶段性调试工作成果,由天齐锂业总部调配更强的资源与TLK团队组成联合工作组,加紧进行沟通和对接,聚焦以尽快达成具备全面调试条件并正常、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为首要目标,力争第一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于2022年第四季度达产。
公司2019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TLK已就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的产品销售与以上客户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因调试进度放缓影响前述协议的履行。
TLK与国际客户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均具有先决条件和双方友好协商谈判的相应机制(如:允许签订双方约定新的交货日期,或允许TLK寻找替代产品用于交货,或承担由于卖方未能及时供货而导致买方寻找替代产品额外增加成本的一部分),目前公司销售团队正在与上述客户进行友好讨论,以商定新的交货时间表,调整产品供货进度。鉴于客户仍然希望从公司获取氢氧化锂产品供应,公司与客户保持紧密沟通,以使其了解TLK一期氢氧化锂项目进展情况;同时,公司通过射洪工厂向部分客户提供氢氧化锂产品进行替代。公司一直致力于长期从多个生产基地向所有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锂产品,公司射洪基地目前拥有5,000吨/年的氢氧化锂产能,可满足TLK部分长期客户的基础供应数量。目前公司已经向其中一部分客户提供中国工厂生产的锂产品。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1-03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中国和全球领先、以锂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企业。公司业务涵盖锂产业链的关键阶段,包括硬岩型锂矿资源的开发、锂精矿加工销售以及锂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同时,公司始终牢记“共创锂想”的使命,不懈追求技术革新、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以丰沛的资源储备、稳定的生产力、强大的研发实力和领先的工艺技术,推动公司稳步发展成为中国和全球领先的集上游锂资源储备、开发和中游锂产品加工为一体的锂电新能源核心材料供应商;公司旨在助力电动汽车和储能产业实现锂离子电池技术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力争成为有全球影响力的能源变革推动者。
公司经过纵向资源扩张和横向产业收购,在资本、资源、销售、人员、生产线、技术和投资等方面均进行了国际化战略布局,坚持贴近市场、引导市场可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同时公司坚持高端化、差异化产品取向,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努力提升产品品质;坚持聚焦前沿行业技术方向,不断挖掘现有生产线产能潜力,加快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自主研发和储备,公司已经实现了由单纯的锂加工制造业务向集锂资源储备、开发和贸易以及锂系列产品加工为一体的转变,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价值链向高端攀升,以逐步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3,945.2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376.57 万元,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了76.34%和54.24个百分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3,945.22万元,同比减少33.08%,主要原因系锂化工品的价格在2020年前三季度持续走低,叠加海外新冠疫情扩大因素导致出口份额降低。虽然锂化工品市场在2020年4季度以来有所反弹,但综合来看,公司本年产品销售均价和销量较2019年均有一定程度下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376.57万元,亏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14,959.67万元。主要原因系:(1)2019年度计提了大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合计53.53亿元人民币。(2)受公司重要的联营公司SQM股票价格、Libor利率波动等因素影响,2020年度公司持有的SQM2.1%B股领式期权业务与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19年度下降约8.9亿元人民币;(3)受2020年度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收益,以及因使用2019年12月配股募集资金偿还银团部分借款本金、Libor利率下调导致利息费用下降等原因,2020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2019年度减少约7亿元人民币。报告期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了76.34%和54.2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亏损减少。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注1:按照财政部2017年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财务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 2020年(首次)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注销减少子公司天齐香港。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公告编号:2021-040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澳元、港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2、投资金额:不超过28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业务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7.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相关费用),授权至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为4亿美元利率掉期。
鉴于前次授权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为控制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拟将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28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及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境外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迅速增加,境外购销业务多以美元、澳元结算,日常外汇收支不匹配;与此同时,为合理利用公司整体的财务杠杆,匹配公司海外投资战略,外币贷款额不断增加,外汇汇率、利率、本外币升值、贬值等风险急剧升高。鉴于前次授权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为控制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28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澳元、港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为有效对冲大额美元负债所面临的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利率掉期等业务规避利率波动风险。
2、资金规模及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主要使用银行信用额度,套期保值业务成本约为总额的1%-2.5%,考虑到各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不同,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套期保值业务系以前年度投入资金,预期未来不会新增资金投入。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拟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外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6.66%。
3、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审批本次授权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本次额度调整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4、交易对手: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对此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该等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主要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建立了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等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及各子公司作为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与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以规避法律风险。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投资、筹融资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境外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除外币贷款额不断增加外,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不匹配致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投资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参照银行定价,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作出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综合评估业务开展时机和合作机构资质、专业能力后,审慎选择套期保值产品种类,有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1-03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潘鹰先生、向川先生、唐国琼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离任独立董事杜坤伦先生、魏向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8)同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9)同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董事会要求详细阐述了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情况和对2021年度工作安排。
五、《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2,035,564,445.32元,负债总额为34,603,040,179.83元,股东权益合计为7,432,524,265.4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5,206,126,193.53元,2020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3,239,452,205.58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3,765,744.8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十二节。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转增、不送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现状,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情况下提出,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针对该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编号:XYZH/2021CDAA20286),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十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门意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专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交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2021年度从控股股东租赁房产及接受劳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蒋卫平先生现任交易对方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董事长,蒋安琪女士现任天齐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因此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前进行了事前认可,并由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从控股股东租赁房产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十六、《第五届董事薪酬方案》
此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自身利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董事夏浚诚先生、邹军先生、李波先生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八、《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5)。
十九、《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46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