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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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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0版)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1-04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和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4、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承租人应当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并一致应用于其作为承租人的所有租赁:(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二)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租赁业务主要系租入资产,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系承租人。公司选择采用衔接方法(二)执行新租赁准则,即执行该准则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数据,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2020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董事兼总裁夏浚诚先生,独立董事唐国琼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邹军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高级副总裁李波先生,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封嘉玮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1-043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于2021年4月 26日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1CDAA20287”的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或“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届满,该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的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建议及董事会审议,认为:自2010年公司上市以来,信永中和一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审计工作中,该所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时,该所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实施了5年轮换签字会计师以确保独立性。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等有关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C)175家、采矿业(B)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能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蒋红伍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7月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罗东先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明坤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蒋红伍、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明坤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罗东先2020年因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受到四川证监局监管谈话和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已整改完毕。除此之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我们在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一致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的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按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审计工作,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意见,其在工作中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

5、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