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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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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大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宝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同意公司作价65,000万元,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赣州市致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健和誉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市致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市致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21年3月30日,赣州致宏、健和投资、赣州致富和赣州致鑫已将其持有的致宏精密100%股权转移至德新交运名下,致宏精密股权交割已经完成。

2、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304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81元,共计募集资金193,705,4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1,587,536.00元(不含公司前期垫付的部分款项)后的募集资金为172,117,864.00元,已由长江保荐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信息披露费、审计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11,418,047.4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0,699,816.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681号)。

经公司2021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3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及银行并购贷款收购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拟收购赣州市致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健和誉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市致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市致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截止2021年4月9日,公司IPO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均已完成注销。

3、 未决诉讼

2019年7月,公司与厉永林、赵伟民及新疆艾斯尔商贸有限公司(下简称“标的公司”)签署《投资意向书》,在公司对尽职调查结果满意及正式交易文件中约定的条件成就的前提下,拟以现金方式或交易各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

2019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收购新疆艾斯尔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意向书签署后,公司聘请有关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法律、业务、财务等方面),后因考虑到交易对方资产存在瑕疵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尚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情况下,拟终止收购对方股权。

2021年2月8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送达的((2021)乌仲字第0062号)《仲裁通知书》和《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厉永林、赵伟民就与公司签署的《投资意向书》引起的争议向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将两个申请人持有的新疆艾斯尔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变更登记于被申请人(本公司)名下;被申请人立即向两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100万元、备案办证费40万元、占用转让价款利息损失167.09万元。

2021年4月16日,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截止报告出具日,尚未出具仲裁结果。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同意公司作价65,000万元,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赣州市致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健和誉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市致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市致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21年3月30日,赣州致宏、健和投资、赣州致富和赣州致鑫已将其持有的致宏精密100%股权转移至德新交运名下,致宏精密股权交割已经完成。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