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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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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版)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STATS ChipPAC Pte. Ltd.新加坡厂(以下简称“SCS”)及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先进”)的部分闲置设备出售给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绍兴”)。

● 本次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绍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828万元人民币;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将SCS及长电先进的部分闲置设备出售给长电绍兴,截至2021年3月末设备净值合计11,531.74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21〕第0171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11,939.74万元人民币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13,477万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首席执行长郑力先生兼任长电绍兴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吴宏鲲先生兼任长电绍兴董事,长电绍兴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长电绍兴或与其他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自然人郑力先生兼任长电绍兴董事长、吴宏鲲先生兼任长电绍兴董事,长电绍兴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3、业务状况

长电绍兴专注于集成电路高端封测技术研发、制造和销售。

4、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说明:

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星科金朋持有长电绍兴19%股权,公司董事、首席执行长郑力先生兼任长电绍兴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吴宏鲲先生兼任长电绍兴董事。公司与长电绍兴存在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厂房租赁等业务往来,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828万元。

5、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1)SCS闲置设备出售

本次出售资产为星科金朋新加坡厂的部分生产设备共计45件,主要为晶圆检测及封装设备,设备原值共计3,698.8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3月末设备净值共计1,295.36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21〕第0171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1,274.32万元人民币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1,332万元人民币。

2)长电先进闲置设备出售

本次出售资产为长电先进目前出租给长电绍兴的部分生产设备,主要为曝光机、自动X-Ray等,共计41件,设备原值共计12,477.5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3月末设备净值共计10,236.38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21〕第0171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10,665.42万元人民币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售价格为12,145万元人民币(含税)。

2、相关资产运营及权属状况说明

上述出售设备主要用于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验证,尚能继续投入使用。设备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一一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21〕第0171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

2、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重要假设: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产权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或产权特有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

(2)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3)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产权持有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评估对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评估结果:

单位:人民币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减少关联交易额。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在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中,关联董事郑力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声明

(1)本次闲置资产出售,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同时,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价格为依据进行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同意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1)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一一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拟出售的子公司部分闲置设备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沪众评报字〔2021〕第0171号评估报告,交易双方以此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出售价格。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定价的机制符合上市公司规范,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向关联方长电绍兴出售固定资产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6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盘活资金,提高收益。

2、投资额度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包括本币和外币理财产品,限于稳健性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款),以上额度内资金仅用于购买365天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5天。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进行投资。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人代表及其授权签署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营运资深副总裁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资金运营处、财务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资金运营处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财务处须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将《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电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5号文)核准,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及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这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243,030,55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18,724,919.2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4,716,399.8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8月27日全部到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121126_B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6,013.0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4,641.9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在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简称“浦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以存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32101560027119110000、92030078801900000128和510572144907,并与以上三家银行及原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因此,公司与以上三家银行及海通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另外,公司子公司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先进”)在浦发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为:92030078801500000146),亦由公司与长电先进、浦发银行及海通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期末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募投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54,326.56万元人民币,其中“年产2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1,380.05万元人民币,“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2,946.51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6,013.09万元人民币,其中“年产2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7,447.21万元人民币,该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0,565.88万元人民币,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本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856,866,810.22元。

2018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856,866,810.22元人民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安永华明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1121126_B06号”专项鉴证报告,原保荐机构中银证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保荐机构中银证券也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19年11月21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在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以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保荐机构中银证券也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0年10月27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10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银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在各募投项目上,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长电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电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长电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认为,长电科技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编制,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注2: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57,447.21万元,包括募投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100.28%。

注3:该项目于2020年4月达产,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2020年5 - 12月实现效益。

注4: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相应调减造成的。

注5: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5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长电科技(滁州)有限公司、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STATS CHIPPAC PTE. LTD.。

2、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及其他业务累计担保余额为57.09亿元人民币,无对外担保。

3、反担保情况: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函担保、抵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经营性租赁担保等;子公司被担保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应付账款保函、海关税费保函、应收账款保理、国内证开证及议付、国际证开证及押汇等,具体额度如下:

1、对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2、对长电科技(滁州)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3、对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4、对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

5、对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担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6、对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7、对STATS CHIPPAC PTE. LTD.担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

20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简介

1、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

2020年末总资产为128,440.2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1,079.01万元人民币;2020年营业收入95,592.4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0,711.16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长电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

2020年末总资产为122,507.9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85,885.19万元人民币;2020年营业收入118,423.2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0,475.8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股96.488%,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512%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5,100万美元,主营半导体芯片凸块及封装测试产品。

2020年末总资产为369,503.2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81,788.49万元人民币;2020年营业收入199,545.7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2,070.73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长电国际”)

为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4,800万美元,主营进出口贸易。

2020年末总资产为219,872.1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69,631.44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在韩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营高端封装测试产品,主要进行高阶SiP产品封装测试。

2020年末总资产为78,798.73万美元,净资产为28,890.83万美元;2020年营业收入123,450.79万美元;净利润5,833.49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STATS CHIPPAC PTE. LTD.

为本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主营半导体封装设计、凸焊、针测、封装、测试和布线解决方案提供商,全球集成电路封测外包公司。

2020年末总资产为195,807.06万美元,净资产为84,754.82万美元;2020年营业收入134,103.51万美元,净利润2,293.99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2,500万美元,主营集成电路研究、设计;BGA、PGA、CSP、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在以前年度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21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视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现有担保均为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均是为支持各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公司对该等公司的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57.09亿元人民币,无对外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2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拟在江阴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长电国际(江阴)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5亿美元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或需经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商务主管机关、外汇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备案或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突破产能瓶颈与场地限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拟通过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国际”)投资5亿美元在江阴设立生产型全资子公司,扩大高端先进产品生产能力。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电国际(江阴)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亿美元

4、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5、注册地址:江阴市长山大道78号长电科技东门东侧地块

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销售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上述内容以工商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确定的内容为准)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聚焦重点应用市场,扩大高端先进产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投资以分期出资的方式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通过公司境外子公司长电国际进行,或需经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商务主管机关、外汇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备案或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9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4,390,209.1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6,500,982.86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33,853,605.77元。

2021年4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79,553,000股。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1,779,55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分配红利88,977,650元,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长电绍兴出售固定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日常关联交易

(1)与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1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郑力先生回避表决。

(2)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1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石瑛女士回避表决。

(3)与华进半导体封装先导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1年度预计情况及2020年度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与中芯长电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1年度预计情况及2020年度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子学先生、高永岗先生、任凯先生、郑力先生回避表决。

(5)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1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子学先生、高永岗先生、任凯先生回避表决。

(6)与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1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回避表决。

(7)与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1年度预计情况及2020年度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子学先生回避表决。

(8)与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0年度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向关联方长电绍兴出售固定资产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STATS ChipPAC Pte. Ltd.新加坡厂及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的部分闲置设备出售给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3月末设备净值合计11,531.74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21〕第0171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11,939.74万元人民币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13,477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郑力先生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本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6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及保理、各类票据业务、保函、国内证开证及议付、国际证开证及押汇、委托贷款及金融衍生产品等。

在股东大会批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签署人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签署上述范围内的银行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协议、远期信用证、金融衍生产品协议、与贷款相关的资产抵押或股权质押合同等相关文件。

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单位申请办理的业务均为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2021年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函担保、抵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经营性租赁担保等;子公司被担保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应付账款保函、海关税费保函、应收账款保理、国内证开证及议付、国际证开证及押汇等。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根据各子公司的申请,在上述时间及额度内视各子公司资金情况及业务需求予以安排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担保方式、期限、金额、担保协议条款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总额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子公司之间调配使用担保额度。

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盘活资金,提高收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降低外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与生产运营收支直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种类限于远期结售汇、公允价值套期保值、利率掉期工具(IRS)-中长期贷款利率互换等。从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的十二个月内,交易总额度不超过6亿美元,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交易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到20万元人民币(税前),本次调整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次月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石瑛女士、李建新女士、潘青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拟在江阴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拟在江阴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为突破长电科技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产能瓶颈与场地限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拟通过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亿美元在江阴设立生产型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27日在江阴市滨江中路275号荷花池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7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76,678,445股

发行价格:28.30元/股

2、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对象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中所引用数据,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年12月1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20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号),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三)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数量:176,678,445股

3、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28.30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93.50元

6、发行费用:34,005,545.66元(不含税)

7、募集资金净额:4,965,994,447.84元

8、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1年4月12日,发行人、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23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通知23名发行对象按规定于2021年4月14日前将认购资金划转至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已足额缴纳认股款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4079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截至2021年4月14日止,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缴纳的申购资金人民币4,999,999,993.50元。

2021年4月15日,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后的余额划转至长电科技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1年4月16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121126_B01”《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4月15日止,发行人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999,999,993.5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4,005,545.66元,长电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5,994,447.84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176,678,445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789,316,002.84元,变更后的股本金额为人民币1,779,553,000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2、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五)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及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认为:长电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报备的发行方案相关规定一致;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均已对取得公司股份做出限售承诺,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28.30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176,678,445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93.50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180,000,000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23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发行对象情况如下:

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097.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08-05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984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6-08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482,725.686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07-31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经营范围: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013,725.875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01-26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9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10-21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5楼5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

企业名称: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

境外机构编号:QF2008ASO073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住所:211 Corniche Street, PO Box, 3600, Abu Dhabi, United Arab Emirates

法定代表人:阿布扎比酋长国政府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7、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09-30

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境外机构编号:QF2003NAB009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住所: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Charles Chiang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9、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3-12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振华街12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兴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企业名称: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7-03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李全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04-15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

法定代表人:方永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调查;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工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03-29

住所:江阴市长江路777号19号楼60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毅达融京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河南战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河南战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07-11

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26号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5号楼10层20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州战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咨询服务。

14、宁波保税区永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宁波保税区永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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