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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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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钟发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新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双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公司HEV车载动力电池配套产业链产能释放与销量提升,以及消费类锂电订单落地,2021年一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得到大幅提升,并成功实现主营业务盈利,为达成全年业绩目标打好了基础。主要报表项目与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发布的《科力远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备案手续,正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登记手续。

根据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所示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在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2%和70%,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2亿、1.4亿和2.6亿。未来三年,公司将以此为奋斗目标,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盈利水平,全力保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478 公司简称:科力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