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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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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重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元

1、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33.75%,是因为报告期末应收出口退税金额较年初有所减少;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72.06%,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末待抵扣税金较年初有所增长;

3、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40.77%,是因为报告期内归还了到期的金融机构贷款;

4、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31.4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合同支付了到期的进口业务采购款;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了62.2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发放了2020年末预提的绩效薪酬;

6、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32.1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根据回购义务确认了金融负债;

7、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1.46%,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疫情缓解,进口海产品业务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44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的汇兑收益较高;

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773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公司出售部分华安证券股票,确认了金融资产处置收益;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966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报告期末持有的华安证券股价较年初股价有大幅度增长,产生了较高的浮盈;

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低107.04%,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华安证券股票的价格下跌,该事项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2,528万元,而上年同期公司持有及处置华安证券股票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合计为4,813万元;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2亿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业务规模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9.14%,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公司出售部分华安证券股票,收回了投资款;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0,909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通过金融机构借款减少。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的议案。2021年1月13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国资委关于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复〔2021〕4号)。2021年1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3月3日,授予工作完成。

上述事项详见临2020-02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02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临2021-007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09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17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松

日期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1-028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松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1-029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3位监事参与表决,实际3位监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强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要求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21-027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87 公司简称:江苏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