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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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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彭志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袖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袖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志恩

日期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1-012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邮件结合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彭志恩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1-013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

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的时间

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1-014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邮件结合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平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其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5116 公司简称:奥锐特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