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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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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7版)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46.6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57,75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52,541.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878.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5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68号71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

至2021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6、7、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中森泰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通过以下平台进行投票:

1、投资者可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即登陆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股票交易系统,进入其“网络投票”菜单中进行投票,因各证券公司股票交易系功能菜单的设计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若无法进入网络投票菜单,可提前向其指定证券公司客服询问解决。

2、投资者也可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先行注册,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后即可投票。具体操作详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使用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会前登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2. 现场登记:股东及授权代表可在现场会议当日召开前进行登记。

注:股东参会资格以现场登记为主,其他登记方式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所需材料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其本人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经个人股东及代理人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法人股东和代理人双方签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出席会议的,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确保该部分股东能有效出席股东大会,建议其采用会前登记方式。

(四)登记步骤及参会要求

1. 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将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并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以现场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将上述登记材料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员。

2. 会议当日,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以备律师进行股东资格验证。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5)83274780、83274692

传 真:(025)83274799

联 系 人:赵一帆、杨敏仪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0年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47,878.4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和金额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7,878.4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0年由于3C零售业务板块的营收持续大幅下降,公司流动性紧张没有得到改善,门店持续关闭,造成部分3C库存商品滞销,由于电子产品更新迭代较快,造成库存跌价,通过对3C类库存的清查,公司对3C类库存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9,044.78万元。其他库存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3.49万元。

2、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2019年7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告的《2019年7月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准予续展公示信息》,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下支付申请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不在准予续展名单中。截至目前,该业务板块处于停业整改中,未来是否能够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鉴于该公司目前状态,部分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其实质上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未来转让价值很小,故对相关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年末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共计提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损失328万元。

3、应收和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28,442.2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7,878.49万元,将减少2020年度净利润147,878.49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1-01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等需要,公司2021年度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内保外债、保函、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跨境风参等,具体明细如下:

以上授信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操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新增融资、原有融资展期、借新还旧等,融资期限、利率等以签订的融资业务法律文本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政策,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所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图高科”)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姚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宏图高科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宏图高科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宏图高科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宏图高科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宏图高科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预计2021年度下属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预计2021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相关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修订)》的要求,就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监事会对预计2021年度下属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5、监事会对预计2021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的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互保行为,有利于双方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求。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均提供反担保措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的强调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

● 经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3,166.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585.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1,696.79万元。因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第 13.9.1 第六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则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原《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0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宏图高科”变更为“*ST宏图”。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715.49万元;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3,166.03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20,267.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585.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1,696.79万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新《上市规则》”)第 13.3.2 条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触及新《上市规则》第13.9.1条之(六)“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第四条的规定,对于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亏损但未触及新《上市规则》第13.3.2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则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