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07 公司简称:振江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累计回购金额3,000.31万元(不含印花税、手续费等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 年度回购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7,348,724.59元的44.55%。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回购支付的金额已经达到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因此公司不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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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电设备、光伏/光热设备零部件;紧固件的设计、加工与销售;海上风电安装及运维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机舱罩、转子房、定子段、塔筒等风电设备产品,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追踪式光伏支架等光伏设备产品以及光热设备产品;紧固件主要为汽车、风电光伏、铁路、工程机械、电子等行业提供具有防松性能的高品质紧固件。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新能源发电设备钢结构件的领先企业,生产工序完整,覆盖风电和光伏设备钢结构件设计开发、焊接、机加工和表面处理等生产全过程。
2、 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类、油漆类等材料,公司采取询价、比价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并坚持质量与价格并重的原则。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模式进行采购,即根据订单任务和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公司工艺部门和生产部门负责依据客户要求编制、审核、批准和下发材料采购清单;采购部门负责原、辅材料和设备配件等物资的采购及管理控制工作;质检部门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质量验证、判别和评定。
公司已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和《供方管理程序》等严格的供应商选择机制和评价体系,从源头上保障公司原材料的产品质量。公司采购部门会同工艺部门、生产部门、质检部门等部门通过审阅供方资质文件、现场审核、采购问题反馈记录等方式进行供应商筛选,主要原材料一般保持两家以上供应商,以确保供应的持续性和价格、质量的可控性。此外,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每年对供应商进行定时评价和动态管理。
(2)生产模式
A、风电设备产品
公司风电设备产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订单情况,下达生产任务,实行按单生产、降低经营风险。公司风电设备产品关键部件和核心工序自主生产,部分非关键部件和简单机械加工工序通过外协加工实现。
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在手订单组织年度生产计划,并下发开工令;工艺部门收到开工令、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后,会同质控部门对产品实现策划并建立关键过程控制、特殊过程控制工艺;技术交底后,生产部门编制生产计划表,并安排车间组织生产;各个生产车间对比计划中的生产任务、工艺文件,对车间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如无异议则按生产计划表中内容进行生产;质控部门根据产品的执行标准对半成品、产成品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
B、光伏设备产品
同风电设备产品一样,公司光伏设备产品也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订单情况下达生产任务。公司光伏设备产品样件开发、工艺技术改进等均由公司自主完成。公司光伏设备产品主要包括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及追踪式光伏支架,其中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主要生产工序包括焊接装配、镀锌等,追踪式光伏支架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制管、镀锌。报告期内,受厂房、土地等生产要素制约,公司在自主开发样件并严格控制工艺、生产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外协加工或是外购合格产品等形式补充产能缺口。
公司销售部门根据签订的合同安排生产并下达生产排产指令,生产部门编制生产计划表并安排车间组织生产;质控部门根据产品的执行标准对产成品、半成品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达标后移交仓库。
对于外协加工模式生产的产品,公司在自主开发的产品样件及工艺图纸满足客户需求的前提下,由销售部门和采购部门会同工艺部门、质控部门、采购部门根据公司订单及客户个性化需求,选定外协厂商,并约定其严格按照公司样件及工艺图纸安排生产。
C、光热设备产品
同光伏设备产品一样,公司光热设备产品也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订单情况下达生产任务。公司光热设备产品样件开发、工艺技术改进等均由公司自主完成。公司光热设备产品主要包括集热器支架、立柱等光热设备配套产品,主要生产工序包括焊接装配、镀锌等。报告期内,受厂房、土地等生产要素制约,公司在自主开发样件并严格控制工艺、生产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外协加工或是外购合格产品等形式补充产能缺口。
公司销售部门根据签订的合同安排生产并下达生产排产指令,生产部门编制生产计划表并安排车间组织生产;质控部门根据产品的执行标准对产成品、半成品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达标后移交仓库。
对于外协加工模式生产的产品,公司在自主开发的产品样件及工艺图纸满足客户需求的前提下,由销售部门和采购部门会同工艺部门、质控部门、采购部门根据公司订单及客户个性化需求,选定外协厂商,并约定其严格按照公司样件及工艺图纸安排生产。
D、紧固件产品
公司紧固件产品在保证安全库存的情况下,以销定产,采用精益化的生产模式。
E、海上风电安装及运维业务
公司海上风电安装平台目前主要是以租赁的形式出租予风电安装总包方,配合其完成业主方新建海上风场的安装服务。同时为后期国内存量巨大的海上运维业务打下结实的基础。
(3)销售模式
公司风电设备产品、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产品以及光热设备产品采用直销为主、追踪式光伏支架采用买断式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由于公司产品多为根据客户整机或整个光伏/光热发电系统设计标准配套生产的产品,不同客户对应的设计标准和工艺要求不一样,非标准化属性明显。因此,公司多通过主动市场开发策略寻找潜在客户,了解并有针对性的分析其潜在需求,通过与客户合作可行性论证、意向性洽谈、图纸消化、样件开发、合同评审等一系列销售流程,达成合作目标并签订销售合同。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发国内外知名风电和光伏设备厂商,并通过参与部分客户产品设计、样件开发及改进等方式,增强客户粘性,稳定合作关系。紧固件产品对于大型客户,公司通过销售团队直销及经销商向整机制造厂销售的模式;对于中小型客户,公司组建了电子商务团队,通过B2B电子商务模式开展网络销售。
3、 行业情况
(1)风电设备概述
发展低碳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地球环境,迈向生态文明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因此发展可再生能源已经是大势所趋。风能作为一种清洁、绿色的可再生能源,是能源领域中技术最成熟、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发展风力发电对于解决能源危机、减轻环境污染、调整能源结构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将发展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作为应对新世纪能源和气候变化双重挑战的重要手段。
风电设备是指利用风能发电或者风力发电设备,因具体整机设计及技术标准不同,风电设备构造存在一定差异。全球风机总装机容量的快速增长带动了风电设备及零部件行业的迅速发展,且随着海上风电技术开发及投资规模的日趋高涨,公司生产的稳定性较高且抗腐蚀性较好的钢结构机舱罩、转子房等风电设备零部件的市场得以迅速发展,并且面临良好的未来市场前景。
(2)光伏/光热设备概述
地球上的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太阳能、开发应用空间广阔。地球上可再生能源的总储量为目前全球能源总需求的3078 倍,其中太阳能总量最大,是目前全球能源总需求的2850倍,开发应用最广的清洁能源水能的总量仅为总需求的1 倍,全球对太阳能的利用远远不及总量较小的风能和水能,未来太阳能的开发应用潜力巨大。
太阳能发电方式分为两种: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利用太阳能转化成热能,产生高压蒸汽驱动汽轮机发电。光热发电系统的发电原理与火电系统基本相同,都是通过产生高温高压的蒸汽驱动汽轮机运动,从而带动发电机发电。光热发电和火力发电的不同点在于热量的来源,火电主要以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作为热量来源,加热水产生蒸汽;而光热发电则以太阳光作为热量来源,通过聚光集热将某种传热工质加热到高温,再经过热量转换装置产生高压蒸汽驱动汽轮机运作。光伏发电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其基本原理就是“光伏效应”。光子照射到金属上时,它的能量可以被金属中某个电子全部吸收,电子吸收的能量足够大,能克服金属内部引力做功,离开金属表面逃逸出来,成为光电子。
通常而言,一套完整的光伏发电系统通常包括光伏组件、光伏支架、逆变器、汇流箱等部件。其中,光伏支架是在光伏发电系统中专用于支撑太阳能组件的金属结构支架,是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的重要部件。其为根据安装地点的地理、气候特征,并依据当地的建筑规范及当地的地质、建筑物特性而设计及制造的、用于安装太阳能光伏组件的产品。根据可移动性的不同,光伏支架可分为固定式光伏支架、可调式光伏支架和追踪式光伏支架,其中,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技术上已较为成熟,且在结构设计和成本构成方面较为相似,为目前市场主流产品;追踪式光伏支架由于需要达到常态下的稳定对日自动跟踪,技术要求相对较高,目前相关技术和产品主要为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所掌握。
在光伏发电系统长年发电过程中,安全可靠是光伏发电系统的首要因素。好的安装支架稳定性高,不易变形,能有效防止玻璃破裂、电池片开裂,同时可以保证太阳能组件的最佳安装倾角,提高光伏发电系统发电效率;耐腐蚀、可靠性高,能够适应风沙、雨雪等各种恶劣的环境,保障光伏发电系统长期稳定、安全运行。公司生产的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已广泛应用于地面光伏发电系统,生产的追踪式光伏支架自2015年销往海外客户。
光热技术分为四类:槽式、塔式、碟式及菲涅尔式。其中槽式发展最为成熟,发电效率可以达到13%-14%,未来成本下降空间有限;塔式是目前发展最快的一种技术,平均发电效率约为15%,并且未来依然存在下降空间;蝶式相对容量较小,可以类比分布式光伏,多用于较小的示范项目;菲涅尔式属于槽式的变形,建设简单但是效率仍旧偏低。以上四种技术分别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槽式光热电站的原理是利用并联排列的槽式抛物面聚光器将太阳能聚到中心焦线上,在对日跟踪系统的作用下,阳光被连续聚焦在安装于焦线处的集热管上。集热管中的流动热液体将热量连续不断地输送到高压蒸汽发生器中,通过换热器进行热量交换,产生热蒸汽。槽式光热发电特点在于技术成熟、具备商业运行项目、存量装机最多、成本下降空间小。塔式光热电站的原理是在大面积场地上装配多台大型太阳反射镜,将太阳光反射集中到高塔顶部的接受器上。吸收的太阳光能转化成热能,热能传给工质,经过蓄热环节输入热动力机,膨胀做工,带动发电机,最后以电能的形式输出。塔式光热发电的特点在于技术相对成熟、具备商业运行项目、规划装机规模最大、成本下降空间较大。碟式光热电站的原理是采用蝶状抛物面镜聚光集热器,汇聚入射的太阳辐射能并转化为热能,在焦点处产生高温用于发电。碟式光热发电的特点在于适合分布式电站、成本高、运维费用较高。菲涅尔式光热电站的原理是简化的槽式系统,其中曲面镜被平面镜取代进行聚焦,通过调整控制平面镜的倾斜角度,将阳光反射到集热管中,实现聚焦加热。平面镜相对抛物面式的曲面镜成本低,制造难度低,可贴近地面从而减少风载和钢的使用,但聚焦精度差,降低了系统的采光效率,因此菲涅尔式光热发电具有技术难度低、成本低、转换效率差的特点。
(3)紧固件概述
上海底特主要产品是紧固件,属于紧固件制造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属于通用零部件制造业,在《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属于 C34 的通用设备制造业,为通用设备提供各类规格的紧固件产品,紧固件被誉为“工业之米”。
2020年,通用机械行业积极推进行业复工复产和高质量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行业经济运行达到年初预期水平,圆满完成了“十三五”任务,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2021年通用机械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良好,后续的配套设备需求也会陆续释放,高质量发展、装备智能化信息化的升级和技术改造都将对通用机械行业带来稳定的需求,预计2021年通用机械行业经济运行将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生产销售利润将保持3-5%的增速。作为最基础、最通用的机械基础件,紧固件产业对国家新战略新兴产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紧固件出口数量为4069125吨,同比下降2.1%。2020年中国紧固件出口金额为87.93亿美元,同比增长8.1%。2020年中国紧固件出口均价为2.16千美元/吨。金属紧固件进口总体较为平稳,2020年进口27.57万吨;进口金额达到29.86亿美元,同比下降2.2%。
上海底特主要客户集中在汽车行业,对商用车整车行业依赖度较高,其发展周期与商用车整车行业基本保持一致。2020年度,公司的收入情况优于紧固件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4)风电安装概述
随着“绿色复苏”、“碳中和”的热潮席卷全球,自2020年至今,海上风电安装船紧缺的现象屡见不鲜,部分行业机构也曾做出过预测。据船舶经纪公司Clarksons发布的数据,2020-2023年期间,全球每年新增的海上风机数量预计涨幅能够达到67%,但在此期间,全球海上风电施工船的数量却仅能增长44%左右。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超6GW,我国新增容量超3GW,占全球装机一半以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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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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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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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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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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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基于高端存量客户,持续拓展销售渠道
公司凭借技术、质量和工艺等优势,成为西门子集团(Siemens)、通用电气(GE)、康士伯(Kongsberg)、ATI、上海电气(SH:601727)、特变电工(SH:600089)、阳光电源(SZ:300274)、天合光能(SH:688599)、Enercon等知名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基于优质存量客户,公司继续紧盯高端优质客户,顺利成为Nordex、金风科技(SZ:002202)、东方电气(SH:600875)合格供应商,而且与Nextracker、Vestas等高端客户的合作也在有序推进中,进一步丰富了客户渠道,扩大了市场影响力。
2、积极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近年来,随着各项政策和规划的出台,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步伐加快。报告期内,①公司通过收购尚和海工,积极进入海上风电安装及运维行业,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实现新的业绩增长点,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紧紧抓住机遇推进海上风电产业链相关业务的发展。虽然2020年7月尚和旗下海工船在海上作业时发生海水漫浸事故,但目前已修复完成恢复吊装作业。②公司通过收购上海底特,一方面积极进入高端紧固件行业,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上市公司本身在风电行业已积累的资源,协助上海底特进入风电紧固件行业,使之业务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产业协同效应,拓宽其业务领域。
3、募投项目逐步完工,产能配套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陆续调试完工,将有助于完善公司涂装配套能力,提升公司产品整体质量及竞争能力,促进风电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募投项目产能的释放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生产加工能力、自动化水平和产品质量,为公司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持续深化,推动企业快速成长
通过对公司老旧产线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员工工作强度明显减轻,但生产效率却持续提高。通过对运营数据的深度挖掘,进一步推进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在软件厂商合作下,将工程软件、信息系统、物联网技术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企业制造资源向数字化、网络化的模式转变。公司计划通过对网络系统的升级改造,将数字机床、数字焊机、焊接机器人等接入物联网平台,对每一台设备的加工状态实现实时监控,并结合信息化系统对设备加工进行有效控制。未来,公司的生产效率将显著提高,质量事故大幅下降,产品交期缩短,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5、开展降本增效工作
报告期内,降本增效是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作。推进全员参与,通过控制采购成本、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浪费、优化工艺等途径,从设定边际贡献率开始,下推各环节集思广益,从生产各个工序进行改善。通过考察学习同行业公司先进经验,将精益生产的理念带入工厂,提高工厂管理能力,并将精益生产作为一个持续改进的管理工具应用。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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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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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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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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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1户,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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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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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结算前风险、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贴现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就上述融资方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抵押、质押等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保障金融机构授信顺利实施,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震、卜春华夫妇为授信提供相关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等,具体方式以金融机构合同为准。胡震先生和卜春华女士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也不提供反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震、卜春华夫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授信事宜的办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有关的合同、决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关联交易豁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该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震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签署了事前认可的同意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震、卜春华夫妇作为关联方拟为上述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进行回避。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及风险: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振江”)拟与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电力”)签订《年产5万吨紧固件、100万吨异型钢和年加工90万吨钢结构一期项目配料中心水电工程1#标段施工合同》。振江电力负责为连云港振江安装施工图范围区域内照明及照明桥架、给水、整幢厂房内虹吸排水及防雷接地。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即施工所需人工、材料费和机械由承包人负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胡震先生回避了表决。该项关联交易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连云港振江建设厂房需要,发生如下关联交易:振江电力负责为连云港振江安装施工图范围区域内照明及照明桥架、给水、整幢厂房内虹吸排水及防雷接地。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即施工所需人工、材料费和机械由承包人负责。开工日期为2020年5月1日,完工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90天。合同金额为人民币柒佰陆拾陆万肆佰壹拾肆元叁角壹分 (小写7,660,414.31元)。该价格包括施工所需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以及提供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持有振江电力50%股权,并担任振江电力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振江电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文虎
注册资本:2,80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江阴市临港街道江市路17号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太阳能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光伏自动化成套控制装置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销售、安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安装;建筑劳务分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维修、维护、运营;室内外装饰工程、光伏电站、防雷工程、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力器材、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振江电力未经审计的报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振江电力总资产6,780.08万元,净资产2,658.20万元,负债4,121.8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57.95万元,净利润287.80万元。
公司与振江电力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2020年度,公司向振江电力采购电力318.54万元,提供屋面租赁22.60万元,采购机电工程253.21万元;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向振江电力采购机电工程275.23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连云港振江建设厂房需要,发生如下关联交易:振江电力负责为连云港振江安装施工图范围区域内照明及照明桥架、给水、整幢厂房内虹吸排水及防雷接地。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即施工所需人工、材料费和机械由承包人负责。
合同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开始至2021年7月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柒佰陆拾陆万肆佰壹拾肆元叁角壹分 (小写7660414.31元)。该价格包括施工所需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以及提供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子公司聘请振江电力进行水电工程施工,有利于公司高效率推进新项目车间基建建设,有利于公司提高产能。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震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第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4)我们一致同意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未来偿债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和欧元。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交易对方
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审计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4、公司进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业务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实际进出口业务,其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的预测量。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1、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的整体经营及年度审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02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93,135.21万元,比上年增加14,526.46万元,增幅8.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35.59万元,比上年上升79.9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54元,比上年基本每股收益增加0.24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公司董监高2020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2020年薪酬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执行,符合公司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2021-03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已经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在会前签署了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认可文件,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下转562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胡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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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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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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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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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代码:603507 公司简称:振江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