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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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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64版)

4、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拟为人民币845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费用)。

普华永道中天持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本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续聘的独立意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批发零售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洋,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0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陈静,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陈静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洋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陈静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洋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拟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4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较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45万元,同比增加5.63%。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普华永道中天对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担任本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具备实施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须的执业能力和资格证书,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做好各次沟通,确保财务报告独立、客观、准确。经审核,普华永道中天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普华永道中天及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有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与连贯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2021-042

居然之家新零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之家”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及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境内上市企业新租赁准则修订施行日为2021年1月1日,公司可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将于2021年初变更会计政策,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执行上述新准则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预计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控股子公司。近期居然智能由于业务需要,拟向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贸易”)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会议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居然智能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3月22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一层东大厅

4、法定代表人:方予之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从事商业经纪业务;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道路货运代理;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卫生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花卉、通讯器材、黄金制品、医疗器械(限Ⅰ、Ⅱ类)、玩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8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70%),本公司二级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居然智能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87,976,870.2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42,024,404.42元,营业收入为372,682,712.77元,利润总额为2,216,604.65元,净利润为1,290,276.32元。

9、截至目前,被担保人居然智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

1、债权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保证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5、担保期限:居然智能与苹果贸易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最后还款到期日起一年。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将以苹果贸易综合授信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披露。

四、反担保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居然智能为公司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居然智能是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家居连锁持有其70%股权,居然智能的另一股东天津恒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居然智能的日常经营管理,因此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居然智能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共计238,7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支持其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1-030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1年4月27日,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在2021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以及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预算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以及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根据《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预算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投资的产品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购买产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明确本次现金管理的审批授权权限,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预算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在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4、公司管理层负责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同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自有资金的保值,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自有资金的保值,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上接565版)

昝荣师先生,现年52岁,工商管理硕士、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京能国际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4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0日 (星期四)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0日

至2021年6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1、2、4、5、6、7”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代表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1年6月7日,上午9:00一11:30分,下午1:00一4:30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

2.联系电话:010-62690729

3.联系人:王凤华 张琳

4.传真:010-62698299

5.邮政编码:100070

(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21-009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昝荣师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田野先生委托董事韩宇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朱莲美女士委托独立董事刘大成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昝荣师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号)。

(二)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补选昝荣师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任主任;补选昝荣师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张捷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高管任期保持一致。

(四)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号)。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定2021年高管基薪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十六)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在关联董事田野先生、韩宇峰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能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4亿元开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北京京能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4亿元开发贷款,期限3年,贷款年利率5.65%。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开发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号)

(十八)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14号)。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2.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 报备文件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证券代码:600791 编号:临2021-012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792,579.1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不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50,957,438.91元。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329,235.68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决定,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21-013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申请开发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能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云泰公司”)拟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公司”)申请4亿元开发贷款,期限3年,贷款年利率5.65%;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京能财务公司进行的交易:无;

●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京能云泰公司拟向京能财务公司申请4亿元开发贷款,期限3年,贷款年利率5.65%。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共9次,共计820.47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京能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企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23层01/02号

法定代表人:刘嘉凯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京能云泰公司拟向京能财务公司申请4亿元开发贷款,期限3年,贷款年利率5.65%。

(二)交易方式及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4亿元人民币

2.贷款利率:5.65%

3.贷款期限:3年

4.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经双方权力机构批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确保项目开发建设顺利进行。本次贷款利率的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田野先生、韩宇峰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能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4亿元开发贷款的议案》。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有损公司利益及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4亿元开发贷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4亿元开发贷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 报备文件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数量为18,032,481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3.09%;

2、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4月30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卫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号),核准公司向刘卫华等20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1,800.00万元。

公司向刘卫华、夏禹谟、余学红、张万琰、刘任达、陈圣位、徐均升、徐嘉诚、黄迪、郑阳善、胡月共、朱少武、谢信樊、胡松挺、赵常华、陈敏超、姚莉、郭荣华、廖雨生共19名自然人(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66,162,076股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上市日为2020年4月1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额由462,873,491股增加至529,035,567股。

公司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投资者共发行股份38,686,131股,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上市日为2020年4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额由529,035,567股增加至567,721,698股。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4,970,000股,并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由567,721,698股增加至582,691,698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额为582,691,698股。其中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通过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8,032,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解除限售涉及的股东为刘卫华、夏禹谟、余学红、张万琰、刘任达、陈圣位、徐均升、徐嘉诚、黄迪、郑阳善、胡月共、朱少武、谢信樊、胡松挺、赵常华、陈敏超、姚莉、郭荣华、廖雨生共19名自然人。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情况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2)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情况

①刘卫华、夏禹谟、余学红、张万琰、刘任达、陈圣位、徐均升、黄迪、徐嘉诚、朱少武、姚莉、郭荣华、廖雨生共13名交易对方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13名交易对方所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已满12个月,且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18日出具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苏公W[2021]E1193号),鑫泰科技完成了2020年度实际净利润达到8,500万元的承诺。

单位:万元

②郑阳善、胡月共、谢信樊、胡松挺、赵常华、陈敏超共6名交易对方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6名交易对方所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已满12个月。

综合上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032,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19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9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本次交易时所做出的承诺;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