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99版)
为避免产品价格、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继续开展商品期货、汇率、利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1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特此决议。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23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83号)核准,鹏都农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88,888,8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98.4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32,500.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92,567,498.0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2-1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9,291.12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4,256.7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603.4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万元,2020年1-12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52.89万元,汇兑损失为1,238.8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4,280.2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于2020年5月8日与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制度》,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鹏和公司)、康瑞(缅甸)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瑞缅甸公司)连同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于2020年5月20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瑞丽鹏和公司、康瑞缅甸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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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余额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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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鹏都农牧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鹏都农牧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认为:鹏都农牧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鹏都农牧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2020年度1-12月
编制单位: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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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20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与关联方Theland Purata Farm Group Limited、Top harbour Limited、启东瑞鹏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瑞鹏”)、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川物业”)、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建安”)、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富盛”)及其子公司、上海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房地产”)、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葛俊杰先生、严东明先生均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一、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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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公司基本情况
(1)Theland Purata Farm Group Limited
董事:NIE Lei;企业类型:新西兰有限公司;地址:1972 Telegraph Road, Darfield, Darfield, 7510 , New Zealand;商业注册号:1872259。经营范围为牧场经营。
(2)Top Harbour Ltd
董事:NIE Lei;企业类型:新西兰有限公司;地址:Level 34 Vero Centre, 48 Shortland St, Auckland Central, Auckland, 1010, NZ;商业注册号:3154787。经营范围为地产开发。
(3)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毅敏;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秀山路65号;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设备维修,保洁及绿化服务,停车场(库)经营,资产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餐饮企业管理(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体育场馆管理,健身服务,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晓伟;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住所:崇明工业园区秀山路65号;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建设工程(贰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叁级),机械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防水工程,园林绿化,房地产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富强;注册资本:人民币77,100万元;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80号云南海归创业园1幢8楼835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批发;牲畜批发;畜牧渔业饲料批发;肥料批发;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食用农产品批发;以下经营范围限区外分支机构:牲畜饲养;草种植;谷物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启东瑞鹏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建铃;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启东市启隆乡永兴东路;经营范围:羊繁育技术和养殖技术咨询服务,羊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上海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雷;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住所:崇明工业园区秀山路65号;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照柏;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住所:上海市崇明县秀山路65号;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及其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鹏欣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Theland Purata Farm Group Limited、春川物业、鹏欣建安、鹏欣富盛、启东瑞鹏、鹏都房地产系鹏欣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Top harbour Limited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间接控制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的财务情况
(1)Theland Purata Farm Group Limited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0,152.59万新西兰元,净资产9,276.39万新西兰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3,070.12万新西兰元,净利润-366.10万新西兰元(以上数据经新西兰本地审计)。
(2)Top Harbour Ltd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004.81万新西兰元,净资产619.38万新西兰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35.65万新西兰元,净利润-31.94万新西兰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3,463.52万人民币,净资产1,051.93万人民币,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10,165.72万人民币,净利润176.12万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504,878.48万元,净资产451,261.3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70,089.25万元,净利润2,943.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0,192.03万元,净资产50,026.05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56,273.64万元,净利润34.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启东瑞鹏牧业有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814.52万元,净资产-1,775.34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2,373.23万元,净利润11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上海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8,683.75万元,净资产1,633.28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202.97万元,净利润-37.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4,795,003.56万元,净资产1,104,468.32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1,702,992.24万元,净利润25,276.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成本价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价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资金拆借按银行同期利率结算利息。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销售、租赁及提供劳务等,一方面可以降低经营成本,确保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稳步提升,另一方面是由于相互间形成的稳定合作关系而造成。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也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交易事项,我们认为: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理由合理、充分;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相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表决。
2、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该等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完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认为:鹏都农牧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21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对外提供担保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鹏都农牧”)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为有效规避担保风险,同时也考虑各子公司经济运行的资金需求和便于公司管理层的经营运作,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经营规模,结合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将给予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该担保事项累积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本议案通过后,在担保总额内有效,内容包括到期展期和再展期、新增借款、票据贴现、国际贸易融资、贸易合同担保或其他形式的流动资金融资。
一、概述
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70.32亿(含之前数),占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8.58亿元的比例为120.04%,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具体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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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控股子公司Fiagril Ltda.对外担保事项为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而形成的标的公司的对外担保,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于2016年6月7日签署的《承诺函》,鹏欣集团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诺,本次境外交易交割后,就Fiagril Ltda.因为其关联方Cianport、Serra Bonita和Miguel合计约为103,554,849.09雷亚尔的融资贷款提供担保所履行的担保义务、承担的担保责任而给鹏都农牧造成的一切损失(其中对Serra Bonita的担保已到期,且不存在逾期未归还事项),鹏欣集团将在鹏都农牧提出索偿要求后10日内,向鹏都农牧提供及时、足额的现金补偿。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公告的《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壹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0YBXW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洪斌
注册资本:140,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3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以上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二)上海聚连能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0105000417397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京路191号三层B部位302室
法定代表人:殷海平
注册资本:105,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08月15日
经营范围: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皮棉、饲料、化肥的销售,商务咨询,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100%持股。
(三)上海欣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32410743P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京路191号三层B部位304室
法定代表人:臧舜
注册资本:6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20日
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皮棉、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针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通讯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钢材、百货、家具、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食品流通,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100%持股。
(四)大康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号:2208017
住所:RM 1606,16/F CHINA INSURANCE GROUP BLDG NO.139-141 DES VOEUX RD CENTRAL HK
执行董事:臧舜
注册资本:6.5亿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3月5日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股100%
(五)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102MA6KXYL88X
住所: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瑞丽边合区(弄岛镇)农畜产品加工园区4号路1号(鹏和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沈伟平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6日
经营范围:肉牛交易、养殖、屠宰;牛副产品加工与销售;食品销售;牧草种植;饲料加工、销售;农业有机肥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六)安徽安欣(涡阳)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215986990380
住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淮中大道8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光荣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27日
经营范围:羊养殖、销售;农作物种植、购销;化肥、种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饲料销售;电子商务;肉食品、副食品销售;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收购、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服务;组织农产品市场建设,仓储服务;农业机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七)DKBA Participa??es Ltda.
注册号:35.230.326.055
住所:City of S?o Paulo, State of S?o Paulo, at Rua S?o Bento, 329, 7o andar, sala 79, parte, Centro
注册资本:22,400万雷亚尔
成立日期:2017年1月2日
经营范围:资本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股100%
(八)Belagri?cola Come?rcioe Representac?o?esde Produtos Agri?colas S.A.
注册号:41.200.707.802
住所:Rua Jo?o Huss, No. 74, Subsolo, Gleba Fazenda Palhano, Zip Code 86.050/490, in the City of Londrina, State of Paraná.
董事:葛俊杰、范成勇、Amy Ha Wai Chan、Jo?o Andreo Colofatti、Carlos Barbosa Andreo
注册资本:562,976,521雷亚尔
成立日期:1985年11月1日
经营范围:(a)化肥、农用化学品、种子、谷物、动物饲料、兽医产品、矿物盐、家用产品的贸易、进口、出口和代理;(b)计算机、电子电器和家用电器的制造;(c)根据技术经理的职责,在农用化学品、肥料和兽医产品领域提供技术援助;(d)储存、托运和储存自己的粮食和农业投入的商品的装运和接收;(e)在种子和净化处理中应用的植物检疫服务协议;(f)一般货物的道路运输;(g)农产品加工和产业化;(h)谷物的活动,如干燥、清洁、自然产品的贸易;(i)业务中介;(j)从农业残余物和副产品中制造出植物的煤;(k)主要生产木制家具;(l)谷物运输设备的制造、谷物运输设备的回收和备件的储存;(m)建设;(n)种子的生产、加工、运输、贮存、包装和销售;(o)大豆、玉米、小麦和其他农业原料的批发贸易;(p)种子包装、认证和实验室分析;(q)准备土地、农业和收获和农业支持活动;(r)工业厂房和金属结构的组装;土木工程、电力、液压及建筑物内的其他设施,包括工业和/或商业,以及住宅;(s)在公司人力资源中限制咨询和健康促进服务的医疗活动;(t)贸易、进口、出口和孕育剂;(u)动物饲料制造;(v)除一般仓库和家具保管员以外的第三方商品的存放;(w)农业和家畜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修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3.99%
(九)Fiagril Ltda.
注册号:51.200.686.188
住所:Lucas do Rio Verde, Estado de Mato Grosso, na Avenida Amazonas, no453-S,, CEP 78455-000
注册资本:626,806,165雷亚尔
成立日期:1998年9月8日
经营范围:从事以下项目的产业、批发贸易、服务、进出口:1、农产品,例如:大豆、玉米、小米、棉花、高粱及其衍生物和副产品;2、肥料配方的原料以及农业防御品、肥料和种子的商业化;3、除有机矿质外的肥料制造;4、生物柴油、甘油、化工产品和副产品的制造以及生产生物柴油过程中的劳务提供;5、乙醇酒精、植物脱水和含水加工,其延伸品和副产品,以及酒精生产工程中的劳务提供;6、贮存和保管服务,如:农产品、肥料和种子的接收、清洗、干燥、催熟、贮存和再包装,谷物的运输和保存。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股57.57%
(十)Cianport
Cianport拥有一个河流转运站、一个驳船船队,并正在巴西马托格罗索州北部地区开发一个私人港口。马托格罗索州是巴西粮食产量最大的省份之一,航运需求较大。根据Cianport提供的其截至2020年11月末的资产负债表,Cianport总资产为26,146.81万雷亚尔,净资产为1,051.73万雷亚尔。Cianport目前正常履行Fiagril所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协议的相关约定,该项借款未发生逾期。
(十一)Miguel
Miguel在马特格罗索州从事大米、玉米、大豆的种植以及肉牛养殖屠宰业务,2019年,Fiagril根据Miguel的资产和信用情况,将其农资赊销信用等级评为A级。2019-2020年度,Miguel获得3,833.82万雷亚尔的收入。
Miguel目前正常履行Fiagril所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协议的相关约定,该项借款未发生逾期。截止至2020年12月,Fiagril对Miguel的担保余额仅为19.3万雷亚尔,担保余额较小。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上述下属公司与贷款银行或业务合作方共同协商确定。相关的担保实际发生额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根据本次担保预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9亿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32亿元,合计为70.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0.0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33.55亿元(包括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而形成的标的公司Fiagril Ltda.为其关联方Cianport和Miguel合计约为7,076.57万雷亚尔融资贷款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28%。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预计为子公司上海壹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聚连能贸易有限公司、大康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欣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徽安欣(涡阳)牧业有限公司、DKBA Participa??es Ltda.、Belagri?cola Come?rcioe Representac?o?esde Produtos Agri?colas S.A.、Fiagril Ltda.提供不超过69亿元担保额度,系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控股子公司Fiagril Ltda.2021年预计为Cianport及Miguel提供1.32亿担保,鹏欣集团为上述担保事项出具了《承诺函》,见前述,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担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预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认为:本次预计担保已经履行了审议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鹏欣集团和相关交易对方对上述担保提供了赔偿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2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2-318号),公司本报告期未分配利润为-6.9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03元。由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本报告期可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为落实国家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云南在边境地区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函》有关精神,公司在德宏州瑞丽市开展肉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在缅甸开展50万头肉牛养殖项目,通过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的落地,规范肉牛进口的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境外动物疫情传入风险,同时通过肉牛产业链延伸项目的开发和实施,提高产业附加值,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9年2月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3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288,000万元。2020年5月16日,公司中缅跨境肉牛项目定向增发完成,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9,256.75万元。
单位:万元
■
公司此次定向增发实际募得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有一定差距,为了保证中缅跨境肉牛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自筹资金投入项目的建设。
公司2021年度存在上述重大投资计划及现金支出事项。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的要求。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资金计划的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24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未对公司2020年及变更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25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及必要性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背景及必要性
新西兰子公司主要从事原奶生产,开展原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部分产品预期利润。
公司巴西子公司主要从事农资和粮食的贸易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将采购的农业生产资料(如种子、农药及化肥)以赊销的形式销售给农户,农资款以农户未来产出的大宗农产品或者现金进行结算,巴西子公司将收到的大宗农产品进一步销售给四大粮商等企业获得现金回款。基于上述业务模式,由于巴西子公司形成获取大宗农产品的应收款(即销售生产资料时)与向粮商交付农产品存在着时间差,参与套期保值可以帮助企业规避价格波动风险、赚取稳定经营利润,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外币结算的货物交易以及外币借款。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为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汇兑损益造成的影响,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以外币应收/应付货款、外币借款为基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开展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浮动利率的外币借款,当借款利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将会对公司承担的利息成本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为减少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息支出造成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利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利息成本,规避由于利率变动带来的融资成本变动风险。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远期、期货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利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期权、远期、互换、掉期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
(二)业务规模计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保证金及开展的外汇、利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合计滚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不限于负责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商品期货、汇率、利率掉期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仍存在以下风险:
(一)资金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当期货价格大幅向持仓头寸反向变动时,公司若未及时补充保证金可能导致强制平仓造成损失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二)操作错误风险
期货操作人员在交易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交易品种、交易合约及交易方向的人为错误,从而造成风险。
(三)技术风险
交易指令由我方发至期货公司服务器,由期货公司服务器发至交易所。此流程中电脑、网络、服务器出现故障时,可能导致交易失败风险。
(四)商品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在商品期货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由于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而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公司拟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五)汇率风险
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会产生损失。公司由专业人员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简单产品,交易操作后,实时关注市场变动,如发生重大变化,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六)利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公司债券和金融负债。为此公司成立了专业团队,采用利率掉期的方式锁定利息成本,规避由于利率变动带来的融资成本变动风险。同时,公司将根据资金金额、时间的需求,综合分析各银行借款的利率、时间等因素后,进行借款,降低利率。
(七)内部控制风险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八)交易违约风险
当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现货贸易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五、风险管控措施
(一)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二)公司制定套期保值方案以稳定经营、规避风险为原则,不涉及投机交易;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四)公司参与品种均为场内交易,不涉及场外交易;
(五)公司应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套期保值业务的功能,规避商品价格、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认为: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商品价格、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26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富强先生的辞职报告,张富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富强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张富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富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报告日,张富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富强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补充公司董事会成员空缺,保证董事会有效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董轶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选举为董事后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董轶哲先生简历
董轶哲先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4年9月至2001年2月先后担任山西运城中国银行信贷科职员、行长秘书、团委书记;2001年2月至2006年7月先后担任招商银行罗湖支行公司部副经理、佛山分行公司总助;2006年7月至2017年2月先后担任浦发银行广州分行解放路支行负责人、广州分行公银客户一部总经理、广州分行营业部总经理、海口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广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担任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广州基金一一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担任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担任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联席总裁。
董轶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28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富滇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申请银行贷款概述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资金需求,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富滇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大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拟以相关资产为公司向富滇银行申请的2.5亿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二、贷款的主要内容
贷款类型:担保贷款
贷款金额:2.5亿元人民币;
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贷款利率:6.5%;
担保方式:1、鹏欣集团子公司东营鹏欣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省东营市三宗土地作为抵押担保;2、鹏欣集团作为共同还款人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3、西藏富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鹏欣智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担连带责任担保;4、公司实控人姜照柏个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贷款所涉及的合同(协议)将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并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发展的正常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本次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亦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贷款的使 用合规性严格把关,并保证贷款利息及本金的及时偿付。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29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袁嵘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从即日起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袁嵘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袁嵘先生的离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对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进行推荐和选举。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同意增补沈骏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沈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风控审计部高级经理。
沈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30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主要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要求,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真实反映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确认无法收回应收账款共计1541.66万元予以核销。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境外子公司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在经过各种方法催收后确认无法收回。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预计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12.86万元。本次资产损失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损失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不影响相关债权的清收,公司财务部门对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进行追踪,一旦发现存在偿还的可能将立即追索。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