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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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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76 公司简称:鼎胜新材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也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空调箔、单零箔、双零箔、铝板带、新能源电池箔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绿色包装、家用、家电、锂电池、交通运输、建筑装饰等多个领域。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坯料。由公司根据销售情况确定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采购相应原材料。铝锭属于标准产品,市场供应充足。铝坯料主要包括铸轧卷、铝箔毛料等。根据企业生产能力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选择原材料中铝锭和铝坯料的量不同,在熔铸线、冷轧线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公司会较多的选择采购铝坯料。

公司已经和多家电解铝企业、铝初加工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供应商根据订单安排送货。为了规避铝锭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采购的铝锭价格一般参考到货当日/月长江现货铝锭价格均价确定(若到货日为周末则取上周五或者下周一的价格),采购的铝坯料价格采用发货当月或者发货前一段时间长江现货铝锭价格均价加上相应的加工费确定。铝坯料加工费根据对方加工工序道次、工艺复杂程度、合金成分、坯料质量及运输成本等多方面确定。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具备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和生产计划安排机制,由前端销售与下游客户签订框架协议,约定每年产品的定价方式、加工费、产品特性、送货方式及质量保证条款等内容,并将客户定期发送的订单反馈至计划部,计划部根据客户要求、现有产能、库存、产品结构等各方面组织生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辐射半径大,销售方式包括直销和经销,同时对大客户采用区域覆盖的销售模式,并在重点市场区域派驻业务代表,提供更为完善的信息沟通和服务。公司根据不同产品,不同市场,采用不同的销售方式。

(1)国内销售

公司国内绝大部分销售采用直销的方式,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根据订单规定的产品规格、交货时间等安排生产与送货。公司向重点区域现场派驻销售服务人员,保证第一时间和客户的信息沟通,及时处理问题与提供服务。公司销售人员已经基本覆盖国内各大空调生产商和较大的单双零箔下游客户。

(2)国际销售

公司出口的产品主要是单零箔、双零箔及部分空调箔,公司国际销售主要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直销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但部分直销客户是通过代理进行客户关系维护,客户意见反馈等;经销模式下,公司将相应产品以买断的方式出售给国内和国外的经销商,由经销商向外出售。采用经销模式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分布在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部分产品需求较为零散,经销商在国外具备更广的销售渠道。

(三)行业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划分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之“有色金属压延加工(C326)”之“铝压延加工行业(C3262)”。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划分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之“有色金属压延加工(C326)”之“铝压延加工行业(C3262)”。

(1)2020上半年,国内外铝价先抑后扬,呈现明显的“V”型走势。年初,中美两国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在美国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美关系好转迹象坚定市场信心,宏观氛围良好。此外,美国经济温和增长,制造业略有改善;中国降准政策落地,政府稳经济决心进一步被夯实,铝价表现相对坚挺。步入2、3月份,中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暴发对全球生产、消费和贸易都产生了巨大影响,随着国外疫情的加重,全球金融危机担忧情绪空前高涨,美股多次熔断,油价的暴跌更是导致所有工业品价格一度跌停。伦铝开启直线下跌模式,于4月初跌至年内最低点1455美元/吨,为2016年2月份以来最低位。4月中下旬开始,各国逐步实施经济重启计划,美联储采取了极其宽松的货币政策,开启无限量QE,期股市场在复工复产的推进下转而上行。伦铝亦止跌反弹,但受制于疫情规模的继续扩大,涨幅较为有限。。2020年12月31日,LME三月期铝收于1980.5美元/吨,同比上涨9.8%或177.5美元/吨;全年LME现货月和三月期铝平均价分别为1702美元/吨和1732美元/吨,较2019年分别下跌4.9%和4.5%。

行业方面,2020年初,铝加工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全部延后,终端消费领域如房地产、汽车等行业表现降至冰点,国内原铝需求大幅减少;而供应端随着新投产及部分复产产能的放量,电解铝产量持续增长,市场过剩矛盾日益突出,铝锭库存增至历史高位,从而加快沪铝下滑速度。步入二季度,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功,复工复产开始全面推进,原铝消费开启快速恢复节奏,同时叠加前期延迟订单的集中释放、原铝替代废铝量增加、市场出现投机性囤货行为等,铝锭库存转入大幅下降的态势。此外全球金融市场也在流动性紧张局势明显缓解的情况下修复性上涨。在现货的强劲带动下,沪铝触底反弹,成为有色板块的领涨品种。2020年12月31日,沪铝主连报收于15460元/吨,同比上涨3.83%或520元/吨;全年SHFE现货月和三个月期货的平均价分别为14124元/吨和13762元/吨,较2019年分别上涨1.5%和下跌0.8%。(资料来源:同行业披露的年报)

(2)2020年,在国内疫情得到防控之后,铝材表观需求逐步复苏,全年包括铝箔坯料在内的中国铝材表观消费量为3789万吨,同比上涨7.3%。铝材消费结构中,挤压材是最大的消费领域,2020年,挤压材表观消费量达2039万吨,同比上涨7.6%,占总量的53.8%;其次是铝板带,为978万吨,同比上涨9%,占总量的25.8%;铝箔表观消费量为304万吨,同比上涨9.4%,占总量的8.05%;其它品种铝材表观消费量为468万吨,占总量的12.35%。(资料来源:同行业披露的年报)

(3)2020年中国铝价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反弹力度较强,而海外疫情持续扩散导致外盘铝价走势相对较弱,内强外弱格局致使沪伦比值持续走高,最高达到8.7的高位。另外,欧盟等地区对中国出口铝箔等产品提出双反调查,致使中国铝材出口难度加大。2020年,中国铝材出口461.5万吨,较上年下降10.0%。根据中国海关最新数据,2020年,中国出口铝板带233.7万吨,下降10.7%;铝挤压材100.5万吨,下降14.2%;铝箔材123.4万吨,下降4.7%。资料来源:同行业披露的年报)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3.2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37.98亿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2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99.43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54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5,4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5号文同意,公司12.5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鼎胜转债”,债券代码“113534”。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鼎胜转债”自2019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55,434,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627,65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0,000,000股变更为433,627,650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3,627,650.0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33,627,650.00元。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38,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481股。根据本次“鼎胜转债”转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2,481.0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3,627,650元变更为人民币433,630,131元;公司股份增加2,481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3,627,650股变更为433,630,131股。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删除“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本次修订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胜新材”)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电池电极用铝合金箔项目”、“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2020年12月延至2022年12月。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54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8,0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897.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80,112.3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9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125,4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54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24,459.0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82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公司拟延期项目为“年产5万吨动力电池电极用铝合金箔项目”、“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三个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45,152.00万元、8,587.74万元、1,792.3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分别为73.94%、20.79%、3.31%。

三、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原因

(一)2020年上半年,受国内疫情影响,公司及相关建设方复工复产时间延迟,导致上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延后;

(二)随着新冠疫情在全世界的蔓延,公司募投项目海外设备选型及采购存在实质性障碍,相关设备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到货及安装;

(三)受到疫情的影响,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共计136.6万辆,同比增长7.5%,销量共计136.7万辆,同比增长10.9%,增速较2019年放缓(数据来源:汽车工业协会)。由此导致公司“年产5万吨动力电池电极用铝合金箔项目”、“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相关产品下游需求放缓;

(四)2020年下半年伴随着疫情在国内的缓解,公司一分厂产能利用率持续饱和,为了避免“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的大规模实施对于订单交货期的影响(轧机的换新需要3个月左右的周期),公司主动延缓了上述的项目的实施进度。

为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审慎起见,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均延长至2022年12月。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事项不存在变更。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延期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的风险,有利于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鼎胜新材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中信证券对鼎胜新材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杭州市余杭瓶窑工业园区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周贤海先生、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小丽女士、王天中先生、周怡雯女士及其他关联股东(若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前(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6:00)。

(二)登记地点:江苏镇江京口工业园区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张潮

联系电话:0511-85580854

传 真:0511-85580854

地 址: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杭州市余杭瓶窑工业园区

电子邮箱:dingshengxincai@dingshengxincai.com

邮 编:212141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

整改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自查发现,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曾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向控股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拆出52,535.00万元,供其用于资金周转,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拆借款余额5,000.00万元及按年利率4.35%计算的利息1,858.36万元共计6,858.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导致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责任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

二、公司自查及整改情况

公司发现该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后,立即采取了如下措施:

1、偿还占用资金并支付相应利息,绝对保证未来不再发生类似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已经深刻认识到相关资金占用行为的错误和后果,截至本公告提交日,控股股东鼎胜集团已全部归还占用资金并支付了相应资金占用利息约2,314.81万元。

2、向独立董事做专项汇报

公司就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及公司整改计划,联合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独立董事做了专项汇报。独立董事听取并提出建议如下:(1)请公司及控股股东尽快处理资金占用一事,降低此事对上市公司影响;(2)确保不再发生;(3)公司应加强内部治理,按照要求合规经营。

3、组织内部培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持续规范运作能力

针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根据要求已对公司开展专项检查。2021年4月19日,公司与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审计机构一起组织对公司相关人员开展了关于公司规范治理(资金占用)的内部专项培训,督促公司相关人员充分深入学习关于《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增强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公司董事长等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案例教训等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学习。

同时,公司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杜绝出现任何形式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等其他一切违法违规的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致歉说明

公司已经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该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强化风险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四、相关风险提示

鉴于发生上述事项,公司、公司相关股东及其他相关方可能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分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鼎胜新材”)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4元,共计募集资金88,01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0.0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5,188.68万元,税款311.32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82,5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9.0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112.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98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始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发售相结合方式,公开发行1,254.00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5,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2.4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709.81万元,税款42.59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24,647.60万元,已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均不含税)231.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4,459.0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8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1,370.4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0.14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07.8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6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4,178.2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9.75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33.7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6,832.4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76.20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98.49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6,700.00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1.4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030.8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57.6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99.0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下转612版)

公司代码:603876 公司简称:鼎胜新材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转股代码:191534 转股简称:鼎胜转股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贤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