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29版)
公司及绿色动力本次拟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应为资信状况良好、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绿色动力为资信状况良好且符合融资条件的客户提供信用担保,有利于解决客户在购买公司产品中的资金问题,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绿色动力为购买公司产品的优质客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三年的信用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绿色动力为购买公司产品的优质客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三年的信用担保事项,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6,950.08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2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1,950.08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将按上述内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除上述条款外,无其他修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办理有关《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 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125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10、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1255号)。
4、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梁金、汪婷
电话:0572-8681698 传真:0572-8681623
邮箱:dingli@cndingli.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1255号证券部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存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3、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本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675.83万元,同比增长23.75%;全年实现利润总额77,345.42万元,同比减少3.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414.02万元,同比减少4.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42,000,669.45元,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4,200,066.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56,186,816.08元,减去已分配2019年度现金股利121,371,392.8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12,616,025.78元。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5,485,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6,226,248.4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90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对监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91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是基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公司在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产能提升等方面仍需要资金的不断投入以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12,616,025.78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85,485,57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226,248.4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9.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664,140,192.7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12,616,025.78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6,226,248.4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1%,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在人口红利消退、安全意识提升、施工效率要求提高及施工场景多样化等因素的驱动下,未来几年高空作业平台行业在中国仍将保持高速发展,行业竞争加剧。
欧美发达国家高空作业平台市场成熟,行业发展稳定,产品普及率高,市场需要主要来自于更新替换需求。近年来,欧美市场对于产品节能环保、智能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需加速新产品研发,以满足市场需求。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处于生产规模快速扩张阶段,近年来不断完善剪叉、臂式系列产品产能布局。未来几年,公司在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产能提升等方面仍需要资金投入以加强公司的竞争力,全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675.8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77,345.4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414.02万元。2021年,公司募投项目“大型智能高空作业平台建设项目”产能释放,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及业务的不断增长,公司在市场开拓、研发、生产等方面存在较大的运营资金需求。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0年受海外疫情影响,公司境外收入较去年下降4.7%。今年海外需求虽复苏明显,但政策仍存在不确定性。国内高空作业平台市场仍属于新兴行业,发展迅速,但未来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情况下,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确定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9.01%。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如下:
1、募投项目“大型智能高空作业平台建设项目”产能释放,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及生产规模的扩大,需要一定的运营资金满足市场开拓、生产、营销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公司将继续加强新产品的研发,丰富完善公司产品体系,积极做好新产品的营销策划、市场布局和知识产权保护,为新产品投产后快速抢占市场奠定基础。
3、国内行业竞争加剧,海外市场需求虽复苏明显,但政策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需储备流动资金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分红事项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安排符合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我们同意上述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辉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新民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斌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合计80万元,较2019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4.29%。2021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较2020年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对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客观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策”);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50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鼎力”)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162.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上海鼎策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为上海鼎策因经营发展所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50亿元人民币,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担保期限不得超过五年,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具体担保事宜。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鼎策提供信用担保的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与事项仍需与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
法定代表人:许树根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1日
营业期限:2016年6月21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鼎策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44,309,924.84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61,920,612.47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382,389,312.37元;2020年1-12月,上海鼎策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8,917,123.96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721,465.32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上海鼎策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74,034,088.05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82,419,137.99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391,614,950.06元;2021年1-3月,上海鼎策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5,210,726.69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225,637.6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鼎策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稳健,偿债能力强,信用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违约连带责任的风险较低,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鼎策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50亿元的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鼎策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本次为上海鼎策提供的担保额度是根据上海鼎策的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为有需求的客户提供融资服务,更好促进公司高空作业平台产品销售,有利于公司实现“以融促产、以产带融”产融结合的良性互动局面,增强客户粘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对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6,950.08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2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1,950.08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内各大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额度为4.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选择投资风险小、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2、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决定具体的现金管理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监管和跟踪现金管理进展及收益,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或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三)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6.20%,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理财产品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预期收益的情况。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利用率,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亦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16:00一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 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dingli@cndingli.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以网络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等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16:00一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树根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许仲先生、董事会秘书梁金女士、董事兼财务负责人王美华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11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注册登录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dingli@cndingli.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梁金、汪婷
电 话:0572-8681698
传 真:0572-8681623
邮 箱:dingli@cndingli.com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