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33版)

杨放春,男,1957年3月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曾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作为第一完成人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曾任北京邮电大学网络与交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计算机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副校长及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第六、七届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等职务。现任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北京通信信息协会理事长、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1-035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段茂忠先生召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永嘉北路6号公司四层419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并提交《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并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出具《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段茂忠先生、邵晓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戎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其简历附后。

6、、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交《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简历:

段茂忠,男,1964年11月生,中共党员,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天津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天津天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部门经理、华田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事务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审计事务部总经理,大唐电信集团财务公司监事,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审监办公室副主任兼审计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等职务。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部副主任,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邵晓夏,女,1978年6月生,中共党员,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部报表及财务分析主管、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财务报表分析主管、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报告经理,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资产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大唐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宸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监事,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戎玉,女,1976年3月生,中共党员,本科,中级会计师。曾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事业部财务经理、资产与运营部经理,大唐电信(香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总经理助理、内控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主任、纪审监办公室主任、纪检审计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公司纪委副书记兼纪检办公室主任,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监事、大唐电信(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大唐创新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监事、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大唐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1-036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联芯科技有限公司、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

● 本次公司拟在人民币25,000万元(含)范围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含存量担保额度),担保最终以融资机构实际批复授信额度为准。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8,277.83万元(公司为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其母公司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质押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提供担保,因属为同一融资事项担保,不单独列示),房地产抵押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57,662.01万元,股权质押担保25,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在2021年度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为联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为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2.同意公司为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为2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3.同意公司为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上述担保包括各单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贷款、保函、备用信用证、票据、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前止。

(二)上述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联芯科技有限公司

联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明月路1258号。法定代表人:郑辉。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集成电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中介,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集成电路专业领域的产品研发、生产,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集成电路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37,038.4615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联芯科技有限公司(单体)资产总额111,999万元,负债总额97,662万元,净资产14,337万元,当期营业收入2,219万元,资产负债率87.2%。

2、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95%股份,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持有5%股份。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法定代表人:穆肇骊;经营范围: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智能卡系统及软件;计算机系统集成;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集成电路产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注册资本:20,421.052632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33,126万元,负债总额94,250万元,净资产38,876万元,当期营业收入36,307万元,资产负债率70.8 %。

3、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

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4号楼1单元602-3。法定代表人:郝建勇。经营范围:通信及电子设备及相关产品、移动电话机、仪表仪器、文化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系统集成、光电缆、微电子器件、工业电子模块、通信器材及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通信、计算机网络工程、系统集成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不含经纪);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自有机械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租赁;指纹仪等生物识别技术研发;模具、通讯产品维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66,301.77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单体)资产总额39,067万元,负债总额27,342万元,净资产11,725 万元,当期营业收入6,150万元,资产负债率69.9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核准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业务正常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第七届第五十七次董事会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拟在人民币25,000万元(含)范围内为联芯科技有限公司、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含存量担保额度),担保最终以融资机构实际批复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联芯科技有限公司、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较好,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8,277.83万元(公司为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其母公司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质押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提供担保,因属为同一融资事项担保,不单独列示),房地产抵押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57,662.01万元,股权质押担保25,000万元。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1-037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总交易额的比重较低,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确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3名关联董事回避,有表决权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3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 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原名: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注册资本:78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 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小区及写字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租赁;房屋维修、家居装饰;房产租售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交流;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武汉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4、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开发销售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代理进出口;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机电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机电设施产品的销售;汽车电子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5、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必要的和合法的,关联交易的发生对公司的发展和盈利有积极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总交易额的比重较低,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1-038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总交易额的比重较低,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3名关联董事回避,有表决权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3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法定代表人:肖波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1362U

主营业务:(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13)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股东: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财务公司成立日期为2011年11月22日,目前财务公司已开展的业务主要为本外币存款、结算、信用鉴证、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票据承兑、保险代理、财务顾问等业务。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财务公司是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服务内容

乙方在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一)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二)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平均水平;

3、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存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拾壹亿元;

4、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支取存款时,乙方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5、甲方有权不定期地(每年不少于2 次)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乙方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三)信贷服务

1、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甲方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外币资金的需求,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的实际利率应不高于甲方同期银行贷款的实际利率平均水平;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四)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可在经营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如按照有关法律、甲乙方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才能生效的,则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始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双方需提前协商,到期终止协议或办理续签协议事项。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风险评估情况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要求;

(三)财务公司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令[2006]第8号)之规定经营,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五、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以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必要的和合法的,关联交易的发生对公司的发展和盈利有积极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总交易额的比重较低,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第五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

4、《关于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5、《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应急风险处置预案》

6、《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1-039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与《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6月19日起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相应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上述四项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及“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修订内容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2、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

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4、新租赁准则的规定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与《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6月19日起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相应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上述四项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1-040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公司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4 月 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另行刊登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21年 5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 5 月 17日 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6: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 6 号,大唐电信一层大厅。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事宜: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 6 号

邮政编码:100094

联系人:王清宇 张瑾

电话:010-58919172

传真:010-58919173

2、参会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1-041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大唐”、股票代码为“600198”、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为5%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大唐电信”变更为“*ST大唐”;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198”;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为5%;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20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0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六)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的对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1.4条“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的规定,将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3.5条及13.9.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9日停牌一天,并于2021年4月30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26日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2021年4月29日公司股票仍处于停牌中。2021年4月30日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将持续以“大安全”战略为指引,做好顶层规划,努力推进公司核心业务、核心产品、核心市场、核心客户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2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张瑾 王清宇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

(三)咨询电话:010-58919172

(四)传真:010-58919173

(五)电子信箱:dt600198@datang.com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第五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鲁阳、宗文龙、李可杰

2021年4月27日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

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公司2020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031号《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述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我们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鲁阳、宗文龙、李可杰

2021年4月27日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0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031号《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一、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事项内容

审计报告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唐电信所有者权益为-51,926.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1,187.30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173,763.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381.11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大唐电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带领和督促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持续以“大安全”战略为指引,做好顶层规划,努力推进公司核心业务、核心产品、核心市场、核心客户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总额为909,852,263.69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对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50%以上的担保以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的担保均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合法合规履行了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56号文和120号文的规定。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没有为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了充分的揭示。

独立董事:鲁阳、宗文龙、李可杰

2021年4月27日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2020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031号《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第五十七次董事会提名雷信生先生、马建成先生、马超先生、谢德平先生、宗文龙先生、李可杰先生、杨放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宗文龙先生、李可杰先生、杨放春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简历,未发现上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2、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经了解,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健康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鲁阳、宗文龙、李可杰

2021年4月27日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确认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公司关于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

独立董事:鲁阳、宗文龙、李可杰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