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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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1-03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监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20年底公司针对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搜于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搜于特: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62,743.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099.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30.78%。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0年营业总收入预算为人民币86.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算为人民币8,485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业绩亏损,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上,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时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拟不对2020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等相关媒体上的《2021-032: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情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公司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规划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1-033: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调整如下,具体如下:
■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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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1-034: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英证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亚太事务所: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1-03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英证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十四、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等相关媒体上的《2020-037: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五、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相关事项而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六、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1-03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亚太事务所: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1-03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1-032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此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会审字(2021)第01610135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770,998,277.2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27,578,079.24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09,972,939.0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5,444,734.04元。本年度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89,932,269.88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业绩亏损,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
综上,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时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拟不对2020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度业绩亏损,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时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说明。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1-033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2020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亚太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成立日期:2013 年9月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亚太事务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07人,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13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8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7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1.46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务2.71亿元)。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家。其中,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家、文化体育娱乐业2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零售2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5,017万元,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制造业,亚太事务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亚太事务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021年1-4月亚太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安林,199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洪峰,2008年首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陶永元,200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5月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2、诚信记录
亚太事务所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安林、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峰、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陶永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亚太事务所、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安林、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峰、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陶永元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2021年度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有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客观、真实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4、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1-034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7号文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8,412,69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0元,共计募集资金2,499,999,994.8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63,999,994.80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52,576.71元,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80,188.6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64,327,606.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4号)。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22,189.8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09.9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6,713.02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55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2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2,227.4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11.5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6,713.02万元。
2019年1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人民币及其利息收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1月16日,公司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1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人民币及其利息收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31,79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1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可抵扣进项税)。
(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3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8,962,264.15 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791,037,735.85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和印刷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235,849.0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8,801,886.8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15号《验证报告》。
(四)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115.39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8.34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115.3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8.3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0.00万元。
2020年1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一期)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人民币及其利息收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至董事会批准日期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4,216.7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可抵扣进项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针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9日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与华英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因此,公司终止了与长城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并于2019年9月18日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及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1)活期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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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1)活期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的仓储和物流配送效率,为公司未来营销网络的扩张,以及面向时尚产业的供应链管理和品牌管理服务提供仓储物流保障。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一期)项目,该项目建设期3年,目前处于建设期,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的变化,为更好地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业绩水平,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在未来两年内,由供应链管理公司将该部分资金投入用于“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运营。该事项已经2018年6月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11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8,143.00万元人民币和“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12,789.00万元人民币,合计40,932.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进一步扩展“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的资金投入。该事项已经2018年11月26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优化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于2019年3月31日使用完毕。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3: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1-035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7号文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8,412,69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12.60元,共计募集资金2,499,999,994.8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63,999,994.80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52,576.71元,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80,188.6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64,327,606.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4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3号文核准,2020年3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8,962,264.15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791,037,735.85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和印刷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235,849.0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8,801,886.8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15号《验证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①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16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19年6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①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2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2,227.4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11.5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6,713.02万元。
2019年1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人民币及其利息收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1月16日,公司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1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人民币及其利息收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31,79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1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可抵扣进项税)。
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115.39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8.34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115.3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8.3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0.00万元。
2020年1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一期)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人民币及其利息收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至董事会批准日期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4,216.7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可抵扣进项税)。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和投资品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且符合以下条件:
A、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B、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并且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购买额度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3、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项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以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对应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购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总经理批准并由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 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 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现金管理的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1-036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自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1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对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预计担保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77,446.48万元的105.98%。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由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由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预计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对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亿元。子公司对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担保:
■
2、子公司为公司担保:
■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签署相关合同。并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分配。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大岭丫村新鸿昌路1号2栋701室
法定代表人:伍骏
成立时间:2015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170,65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冷链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棉纱、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散装熟食)、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初级农产品、水产品(不含国家野生保护动物)、蔬菜、水果、肉类、蛋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木材及木材制品、纸浆、日用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化工原料及化工制品(以上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互联网零售;贸易经纪和品牌代理;仓储服务;产品开发、设计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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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63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