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98 公司简称:方盛制药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同意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6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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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具体而言,公司是一家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品类有:心脑血管中成药、骨伤科药、儿科药、妇科药、抗感染药等,主要产品有血塞通分散片、血塞通片、藤黄健骨片、跌打活血胶囊、赖氨酸维B12颗粒、头孢克肟片、金英胶囊、蒲地蓝消炎片、小儿荆杏止咳颗粒等。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相关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始终以“您的健康,方盛的追求”为企业使命,以“新药研发能力”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整合顶尖新药研发资源优势,构建完善的新药研发体系,组建尖端研发团队,研发成果显著。公司已成功开发“欣雪安”牌心脑血管科、“金蓓贝”牌儿科、“美尔舒”牌妇科、“方盛堂”牌骨伤科等几大品牌系列产品。截至报告期末,拥有《药品注册批件》123个(含已转让未办理完转让手续生产批件,下同),新药证书20件,发明专利38项,国际专利1项,外观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丰富的产品储备,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了强大支撑。
管理、研发与营销是公司快速成长的“三驾马车”。一直以来,公司对科研高度重视,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同时,注重提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流程化水平;着力打造覆盖全国、功能强大的营销体系,“三驾马车”共同助推公司管控水平与业绩的全面提升。公司也因此先后获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12年中国医药行业最具竞争力100强企业、2012年中国医药行业AAA诚信企业、中国优秀民营企业、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企业、湖南省示范性医药企业、湖南省小巨人计划企业、湖南省质量信用AAA级企业、湖南省心脑血管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2018年度“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19湖南制造业100强企业、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和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湖南省第一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之一、湖南省疫情防控突出贡献企业、湖南省节水型企业等荣誉称号。
(二)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中成药、化学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中心下的物料管理部设采购办与仓储办,由采购办统一负责对外采购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确定最佳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物料的库存量和采购批量,由仓储办根据生产计划及仓库的库存情况编制物料需求计划,并交采购办执行。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GMP要求和药品质量标准,以产品工艺规程为生产依据,以GMP生产岗位操作规程为准则依法组织生产,并通过不断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有四种:合作经销模式、总代理经销模式、KA/OTC经销模式、直供终端控销模式。
合作经销模式即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医药商业批发企业,并协助批发企业合作开发、维护医疗机构等终端客户的模式。公司专门设立区域销售经理,采用“区域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方式,在各自的区域内寻找到合适的合作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公司与区域经销商按照合作、共赢的原则,整合公司和客户的资源,通过学术推广共同开发区域内的医院终端市场。在开发医院终端市场过程中,公司组建了强大的营销网络,负责进行学术推广,负责对经销商的销售人员进行培训,进行市场开发细化、任务分解、长期帮控、深度协销;负责协助经销商对医院及相关科室医生进行公司产品的临床、学术推广,提供咨询、学术服务,搜集产品信息反馈,召开科室推广会,举办各种销售活动,推动销售增长;同时部分委托专业的营销推广服务公司代理进行营销推广,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对于部分药品采取总代理经销模式,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或市场渠道资源的经销商代理公司产品,公司向经销商销售产品后,由经销商自主决定销售渠道、开拓终端市场。在此模式下,公司作为制药企业,须负责参与销售区域政府的药品集中采购,以确保总代理经销商具备在目标区域销售、配送资格,公司还协助总代理经销商筛选区域性医药商业企业。除此之外,公司出售产品后无提供其他后续的咨询、培训等支持和服务的义务,亦不承担市场风险。总代理经销商通常拥有全国范围内的市场渠道资源,将部分产品的市场全权交由总代理商,能够以最小销售成本迅速开发市场,在保持一定毛利率的情况下扩大市场份额。
KA/OTC经销模式是指:制药企业的药品主要采取通过医药商业连锁企业销售到零售药店,再由零售药店零售给消费者的模式。公司采取KA/OTC经销模式的产品主要为常用药及儿童用药产品,此模式的终端是较为市场化的零售药店(含连锁药店),与公司合作经销、总代理经销两种销售模式相比,KA/OTC经销最终取决于消费者的选择,营销工作量较大、不可控因素较多,所以营销费用相对较高,优势是不受医疗机构招标因素影响,价格相对稳定。公司通过医药商业连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零售药店后,营销中心配备销售经理专门负责为零售药店提供店员培训、药品知识咨询服务,并协助药店开展药品促销活动。公司对于KA/OTC销售的药采用全国统一的价格体系,并制定了严密的价格控制措施及科学合理的销售政策。
直供终端控销模式:制药企业的药品通过医药商业批发企业配送到各药店、诊所等各终端,公司组建一支专业终端销售队伍,定价定点销售的一种营销模式。该模式采取全国统一供货价格体系,实行事业部制定全国统一的动销方案,省区经理、地区经理、业务员层层落实终端的具体实施行动。适时指导终端学术培训、产品组合营销、联合用药的专业培训,做好消费者的教育、指导用药。该模式采取全国统一的价格体系,并制定了严密的价格控制措施及科学合理的销售政策。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在医药行业的“供给侧改革”向纵深推进开启后,行业开始进入低速运行区与结构优化变革阶段,竞争不断加剧,市场环境也在不断变化。公司坚持已确定的“以制药业务为主体,以大健康(健康消费、养老和医疗服务)为两翼”的发展战略,聚焦主航道,促进资源整合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各省市“忠实大客户”体系,打造标杆市场,推行精细化招商,完善激励措施等手段保证了销售收入的实现。与此同时,成本管控初见成效,制造费用持续下降;安全环保工作稳步提升,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件,有效促进了企业高质量、稳健发展。此外,近年来研发成果频出,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依折麦布片先后在报告期内获得《药品注册批件》,为后续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支撑。
(四)行业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医药行业受新冠疫情影响,为了应对疫情期间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一系列与医保、医疗、医药相关的产业政策,使得互联网医疗、医保线上支付、医药电商等得到了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营情况,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年实现利润总额64,516.10亿元,同比增长4.10%。在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26个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加,15个行业减少。其中,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为24,857.30亿元,同比增长4.50%;营业成本为14,152.60亿元,同比增长5.40%;利润总额为3,506.70亿元,同比增长12.80%。从整体来看,医药制造业不仅利润总额在41个工业大类中排名靠前,同比增长也远高于平均增速。因此,整个医药制造业发展空间仍然较大。
公司的产品多为中成药与化学药品制剂。化学药品制剂是所有药品中数量、品种最多的类别,也是居民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广泛的类别,居我国医药工业的龙头地位。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市场需求持续释放,生产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的提高等一系列有利因素的推动下,我国医药制造业仍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整体将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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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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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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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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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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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7,876.50万元,同比增长16.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79.35万元,同比降低19.16%。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公司按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未进行自主会计政策变更。因《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有: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3)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年度报告全文附注中“(三十)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湖南湘雅制药有限公司、海南博大药业有限公司、湖南方盛堂制药有限公司、湖南方盛育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恒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方盛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永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润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珠海方盛康元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方盛华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同系方盛(长沙)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利普制药有限公司、营口三花制药有限公司、广东暨大基因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方盛康华制药有限公司、云南芙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方盛锐新医药有限公司等40个主体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035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16:30在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满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
1、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1-036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关于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确认2020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1-037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行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未来期间,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或拟发生的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1-039号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坏账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1-040号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收款项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1-041号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037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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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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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10万元。该收费标准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的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040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方盛制药”)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和评估,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7,452,089.25元。坏账准备变动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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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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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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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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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要求,公司分别对全资子公司海南博大药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营口三花制药有限公司、广东暨大基因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及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桂阳佰骏泰康医院有限公司)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营口三花制药有限公司的商誉出现了减值,其他公司的商誉未发生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包含商誉的营口三花制药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2,317.96万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2,559.15万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241.19万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123.00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0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3.56万元,本期转销64.99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库存增加,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45.21万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745.21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038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中,“医疗业务”为控股子公司佰骏医疗医疗服务业务收入,“医药销售”主要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湖南方盛锐新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小熊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医药销售业务收入,“其他业务”主要为湖南恒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医药技术服务收入和湖南方盛医疗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
2、主营业务分类别情况中,“其他”主要是指除心脑血管、抗感染类、儿科、妇科、骨伤科之外的其他各类药品收入及子公司的医疗服务收入、医药销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租赁业务收入。
3、主营业务分类别情况中,抗感染类产品本期收入比上年通过减少34.45%,因上年疫情期间该类药品销售量大;骨科类产品成本成本增长幅度低于收入增长幅度,因相关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工序人工成本增加。
二、研发及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123个药品生产批件,新药证书20个,发明专利38项,国际专利1项,外观专利4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043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1-4月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方盛制药”)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27日依据收到的政府对补助总额为494.2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划分上述各类政府补助,并确认和计量上述事项,对公司影响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有利于公司发展,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和资产均有有利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034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15:00在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庆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刘张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79.35万元,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14.30万元,计提盈余公积841.43万元。至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3,482.96万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247.06万元
董事会提议:拟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6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3、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1-036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2020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下转644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智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再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事项
1、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蒙脱石散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通知书》(编号:2020B05436),确认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详见公司2021-007号公告)。
2、2020年11月10日,张庆华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20]93号、94号)(详见公司2020-087号公告)。2021年1月19日,公司收到张庆华先生通知,其于 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11 号、[2020]112 号),对张庆华先生合计处以60万元罚款(详见公司2021-008号公告)。
3、2021年1月,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芙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关联方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对加工基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合约金额为16.50万元。
4、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曾博茹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详见公司2021-015号公告)。
5、2021年2月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南博大药业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小熊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品种转让协议》,决定分别以人民币395万元转让“小儿喜食咀嚼片”、“黄柏胶囊”、“枸橼酸铋钾颗粒”3个药品品种的所有权、以人民币5万元转让“炎立消胶囊”药品品种的所有权(详见公司2021-016号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暂未完成药品生产技术的过户手续。
6、2021年2月,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关联方葆华环保承建的湖南方盛堂制药有限公司铜管项目一期工程因施工及设备调试、方案设计等共计增补18.28万元。
7、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同系方盛(珠海)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股的湖南珂信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湖南珂信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吸收长沙星辰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星辰康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股东,并由上述两方对湖南珂信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同系方盛(珠海)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湖南珂信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原股东均放弃了增资扩股权,同系方盛(珠海)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数未发生变动,但持股比例由32.13%降至31.16%(详见公司2021-019号公告)。
8、同系方盛(珠海)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同系方盛(珠海)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04.78万份财产份额(已实缴出资8,104.78 万元)退伙,并将持有的同系方盛(珠海)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065.83万份财产份额(其中实缴出资5,930.61万元,未实缴出资21,135.22万元)以人民币5,930.61万元转让给珠海汇智新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对同系方盛(珠海)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由16.67%增至19.27%(详见公司2021-024号公告)。
9、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同系方盛(珠海)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湖南珂信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31.16%股权,同系方盛(珠海)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决定将持有湖南珂信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1.46%股权以人民币20,802万元转让给湖南珂信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陈历宏先生或其指定关联方。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同系方盛(珠海)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持股比例将由31.16%降至9.70%(详见公司2021-025号公告)。
(二)期后事项
1、2021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药品生产技术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1,460万元受让控股子公司营口三花制药有限公司“三花接骨散”药品品种的所有权(详见公司2021-027号公告)。
2、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对湖南方盛锐新药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可能产生的侵权行为却无力赔偿之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自湖南方盛锐新药业有限公司首个产品上市之日起5年内有效,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待湖南方盛锐新药业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时,担保自动失效(详见公司2021-030号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庆华
日期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998 公司简称:方盛制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