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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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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发布的《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ST明科 证券代码:600091 公告编号:临2021一013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部分土地征收相关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公司收到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配合我镇做好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的通知》,拟对公司位于九原辖区的部分土地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开发土地面积约为500亩,位于沼南大道以东、劳动路以南、劳动南路以北、经二路以西。最终面积以实际征收的面积为准。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土地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与本次土地征收事项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土地征收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与本次土地征收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土地征收事项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土地征收补偿价值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土地征收补偿价值。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接6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