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宣宏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卫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收电费及应收热费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较期初减少所致。
4、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工程进度增加所致。
5、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调整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工程进度缓慢所致。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拨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所致。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较同期减少所致。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归还的到期银行借款较同期减少所致。
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所属配电企业售电量增加以及参股煤炭企业经营业绩增幅较大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宣宏斌
日期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21-012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1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5)。
三、公告附件
1、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21-014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会同时增加公司2021年初资产总额及负债总额1021万元,不会对公司资产负债规模及损益带来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做出变更。
(二)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召开公司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十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会同时增加公司2021年初资产总额及负债总额1021万元,不会对公司资产负债规模及损益带来重大影响。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做出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相关规定,符合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告附件
1、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
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21-013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14)。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0 证券简称:通宝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5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3至8项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2、4、5、6、8项议案已经公司十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72号
邮政编码:030006
联系电话:0351一7031995
联系传真:0351一7031995
联 系 人:冯辰宇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21-016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第一季度,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发电量135,725万千瓦时,同比降幅0.37%;上网电量123,112万千瓦时,同比降幅1.16%;上网电价均价(含税)283.38元/千千瓦时,同比降幅2.23%。
市场化交易总电量123,112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0.61%;市场化交易电量占上网电量100%,同比增长10.64个百分点。
发电量同比减少主要原因:2021年一季度受到宏观经济调整,火电供需市场供大于求,公司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参与火电机组深度调峰,以及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等不利因素影响,发电量同比减少。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80 公司简称:通宝能源

